加強民建基層組織結構優化與機制創新的對策建議
發布時間:2014-11-20 11: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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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寧波市委會課題組
一、構建堅實多元的基層組織支持系統
民建的參政黨職能要以基層組織的建設與發展為基礎,基層組織為民建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提供了吸納、培訓、組織會員發揮政黨功能的最基本結構和載體。必須堅持基層組織在民建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堅持數量為“基”、質量為“核”,優化基層組織會員基礎結構和素質結構,創新基層組織發展機制,把基層組織建成民建參政隊伍的集結地,推進和夯實民建基層組織參政黨導向的支持系統建設。
一是完善基層組織數量穩定增長機制。基層豐富生動的發展形勢、社會結構的巨大變動和經濟結構的升級轉型,需要民建建立起符合基層經濟社會工作需要并與基層民主建設政治協商相適應的基層組織發展規劃,建立起與所代表的經濟界政治參與相適應的組織規模是民建組織建設發展的基本規律。建立新會員穩定增長機制,解決基層組織規模過小,會員數量過少,不足以聯系所代表的階層,在區域經濟界難以有效集中智慧、整合利益的現象。加強基層組織同代表階層、界別的代表人士聯系聯絡機制建設,密切同區域內經濟界人士的關系,突破基層組織結構分散,代表性不強,作用影響力弱,組織自我再生和發展能力不足的缺陷,實現區域經濟界代表人士的制度化、常態化聯系和基層組織的穩定發展。
二是健全基層組織質量持續優化機制。民主黨派作用的大小主要取決于成員的政治素質和代表性。在組織發展中既要關心數量,更要注重質量,是民主黨派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參政黨自身素質和參政能力的迫切需要。當前各基層組織在發展新會員過程中都高度關注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專業結構等的優化,爭取在經濟界代表人士中發展會員,高度關注中上層人士,在改善民建基層組織的各種傳統型測量結構的同時,也出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為改善結構而改善結構”的現象。必須建立以明確的政治定位、參政能力建設為導向的基層組織質量結構持續優化機制,在改善分布結構、年齡結構、專業結構和提升知識結構與發展新會員的過程中,建立起有效的政治素養和參政能力考查甄別機制,實現基層組織參政能力為基礎的質量結構持續優化,支撐基層組織有效履行參政黨職能。
三是暢通基層組織多元運行保障機制。與其他民主黨派基層組織類似,民建基層組織建設空間和資源十分有限,必須在優化民建基層組織黨際結構的政治戰略安排下,建立和暢通基層組織有效運行的保障機制,推進基層組織深入民眾,溝通民意。一要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實踐證明,運行良好、作用明顯、成效顯著的基層組織都是規章制度完善的基層組織,要根據參政黨基層組織制度建設的要求和基層實踐的需要,建立一整套適應自身特點與發展需要的科學、規范、可行的規章制度,規范程序、提高效率、保證質量,實現組織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減少組織生活的隨意性和低效性。二要健全多元經費籌措機制。必須建立多元化經費籌措和運營機制,通過民主協商建立以總支為單位的活動經費列入縣(市)區年度財政預算,適當增加地方財政和上級組織經費支持;建立基層組織建設基金,以基金的市場化運作實現經費的增值,逐漸充實組織運作經費;三要建立基層組織場地整合共享機制。通過與縣(市)區統戰部門溝通協商,整合協調民主黨派活動場地,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民主黨派綜合活動基地或綜合辦公室;與條件較好的民建會員企業協調,臨時借用或長期租用其辦公場所作為活動場地;與其他條件較為優越、有固定活動場所的民主黨派基層組織聯絡,解決基層組織活動場地等資源問題。
二、構建積極有為的基層組織履職系統
一是健全有利于實現參政職能的基層組織功能結構。基層組織的設置應該以有利于發揮基層組織的參政黨職能為本質規定,基層組織的結構調整要以有利于履行政治職能為導向,在滿足基層組織內部管理需要的基礎上,調整、優化基層組織結構。以有利于實現參政職能,提高參政能力為導向優化基層組織結構,調整基層組織尤其是支部的設置方式。一方面以分拆、重組、新建等方式調整傳統基層組織設置方式,控制行業、單位等顯示衰落傾向的支部形式,新建老年支部(或稱夕陽支部)以解決老年會員的興趣、愛好和精力等問題,按照老年會員所在街道調整設立老年支部(或稱夕陽支部),協調老年支部與所在街道、社區關系,就近解決活動場所。另一方面要確立區域性基層組織為基層組織主體形式,充分發揮區域性基層組織在地方權力配置及運行系統中的優勢地位和會員涵蓋行業較為全面、經費較寬裕、信息多元、活動豐富等特點,健全區域性基層組織日常管理制度,推進區域性基層組織的支部、總支部、基層委員會的階梯式發展,增強基層組織的活力、凝聚力和活躍度。
二是創新有利于培養參政能力的基層組織人才機制。創新基層組織人才引入機制,增強對區域內經濟界具有政治抱負、政治理想的高層次、有影響力的社會中上層人士的吸納能力。一要強化基層組織領導班子機制建設。領導班子素質是增強基層組織凝聚力、戰斗力的關鍵環節和決定因素之一。必須建立開放、公平、科學、競爭的領導班子成員遴選機制,把具備較強政治素質和理論素養,對參政工作有深刻認識,善于把中共的政策同民建基層實際緊密結合,敢于創新、勇于開拓、樂于奉獻,有較強參政議政能力和組織領導能力,有一定群眾基礎的人員選進領導班子。二要創新參政議政后備隊伍培養機制。完善基層組織參政議政學習培訓機制,依托學習型基層組織建設,讓支部成為真正的“自我教育的學校,團結互助的集體,參政議政的橋梁,培養人才的基地”,大力提高基層組織會員的參政議政能力,積累參政議政人才,培養參政議政后備人員隊伍。三要創新參政議政主體工作機制。緊密結合民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的參政議政工作,完善民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辦公室等的設置形式,采取虛擬或影子組織的形式,將具有一定社會問題發現能力、社情民意反饋能力、經濟問題調研能力和提案建議撰寫能力的會員配備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助手,既能有效提升代表、委員的工作能量,又能培養后備人才,為提升參政能力,發揮參政功能提供支撐平臺。
三是完善有利于提升參政能力的基層組織參與協調機制。各民主黨派的功能作用是通過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展示出來的,基層組織的參政能力建設也要通過暢通與參政議政相關的渠道得以提高,實現基層組織參政議政橋梁紐帶作用。一要建立與上級組織和有關專委會的制度化聯系機制,依托基層組織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發展前沿的組織優勢和各專委會的專業化指導,用“心”為民建上級地方組織履行參政黨職能提供必要的社情民意信息和調研材料,通過服務參政提高參政能力,發揮參政功能。二要完善自身內部功能化結構,通過建立基層組織調研信息工作組、社情民意工作組、法律咨詢工作組或參政議政委員會以及內部管理工作組等組織職能設置,完善組織功能結構,建立參政議政工作常態化機制和工作標準化設置,推動基層委員會、總支部、支部的調研報告、提案和信息建議的專門制度,以常態化、專業化、標準化工作推進基層組織有效提升參政能力。三要建立民建基層組織的合作共建機制。通過與區域內外其他民建基層組織的合作共建,緩解民建基層組織尤其是支部會員人數相對較少,同時企業支部、單位支部、行業支部等存在知識結構、專業結構狹窄,以及會員的非專職性和利益的多元性等問題所導致的支部活動和作用發揮經常陷入人力資源相對不足的困境,通過建立支部聯盟、友好支部、支部共建等形式,聯合幾個支部,集中資源和人力,提升基層組織建設能力,激發了基層組織活力。
三、構建與時俱進的基層組織發展系統
一是優化基層組織與中共基層組織間結構,構建和諧黨際關系。作為接受中共領導的同中共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民建必須努力踐行“一和三同”的價值理念,大力構建與中共的和諧黨際關系,為民建基層組織的作用發揮提供有力的權力配置和政治支撐。建立與區域內中共基層組織、地方黨委和統戰部門的常態化聯系機制,實現執政黨建設與參政黨建設的互相促進、共同發展,突破民建基層組織政治資源不足、溝通渠道不暢的劣勢,建立基層黨際合作的明確化、制度化、長效化合作共建機制,實現與中共區域性黨組織、基層黨組織的良性互動,優化區域基層組織建設政治生態環境,提高民建基層組織的參政能力,實現民建基層組織的政治進步和組織發展。
二是建立與其他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的利益協調機制。在各參政黨黨際結構的有效協調、良性溝通條件下解決自身組織發展領域和發展階層、界別問題,更好發揮多黨合作制度中的各自特色優勢,增強自身政治生命力和社會代表性與利益整合能力。建立與區域內其他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的合作共建機制,以開放式、整合性、結構化基層組織建設模式,推進區域內各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為了共同的事業,整合資源、發揮合力,對區域發展的共性問題展開聯合攻關調研,在聯合共建中提升參政能力,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和社會經濟建設事業的發展。
三是建立以先進性為主線的教育培訓機制。通過基層組織會員的先進性教育實踐培訓,牢固樹立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理念,切實認清參政黨的歷史傳統和現代化發展,強化會員的組織意識、責任意識、參政意識,提升參政自覺性,以積極自覺的姿態建立開放式參政黨政治發展、素質提升工程。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培養民建基層骨干,通過深入基層生動活動的社會實踐,發現、培養、選拔和使用人才,把基層組織發展乃至整個組織的發展與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拓寬領域,加大力度,做好后備干部人才的培養和發展工作,堅持選拔標準,嚴格選拔程序,把后備干部的物色、考察、培養、選拔等各項工作程序化、制度化,為基層組織發展打下堅實的政治基礎和組織基礎。
四是建立有利于基層組織發展的政黨形象建設機制。基層組織形象建設是民建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基層組織的活動能力直接影響和制約著民建的社會形象和組織發展。構建民建基層組織“內強素質、外塑形象”的政黨社會形象建設機制,一方面要建立深入區域經濟界的聯絡機制,通過建立和完善與區域內經濟界人士尤其是代表人士的制度化、常態化、深入化聯系聯絡機制,開展積極廣泛、深入細致的社情民意收集反饋和社會發展現狀調研等活動,征集社會各方面尤其是經濟界的意見和建議,整合他們的利益和訴求,反饋他們的愿望和夢想,通過大力提升在經濟界的活動能力、代表能力、整合能力,強化在經濟界的社會影響,為民建基層組織的組織發展筑牢社會基礎。另一方面要完善民建基層組織的社會服務機制,充分發揮民建會員中企業家多、經濟界人士密集的優勢和企業家關心社會、感恩社會的慈善義舉,建立面向社會弱勢群體各種慈善基金,建立基金籌集和使用的規章制度;利用民建會員智力優勢,建立各種強化與社會基層聯絡與服務社會的組織形式和服務機制。以民建基層組織和會員的服務之“心”,塑造民建參政黨的組織形象,提升民建會員的社會形象,逐步改變和扭轉民建組織在民眾心目中的消極印象,塑造民建基層組織在基層社會發展和民主政治建設中的積極形象,拓展民建基層組織代表階層和領域的發展基礎。
(本文獲2013年全國統戰理論政策研究創新成果三等獎,有刪節)
民建的參政黨職能要以基層組織的建設與發展為基礎,基層組織為民建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提供了吸納、培訓、組織會員發揮政黨功能的最基本結構和載體。必須堅持基層組織在民建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堅持數量為“基”、質量為“核”,優化基層組織會員基礎結構和素質結構,創新基層組織發展機制,把基層組織建成民建參政隊伍的集結地,推進和夯實民建基層組織參政黨導向的支持系統建設。
一是完善基層組織數量穩定增長機制。基層豐富生動的發展形勢、社會結構的巨大變動和經濟結構的升級轉型,需要民建建立起符合基層經濟社會工作需要并與基層民主建設政治協商相適應的基層組織發展規劃,建立起與所代表的經濟界政治參與相適應的組織規模是民建組織建設發展的基本規律。建立新會員穩定增長機制,解決基層組織規模過小,會員數量過少,不足以聯系所代表的階層,在區域經濟界難以有效集中智慧、整合利益的現象。加強基層組織同代表階層、界別的代表人士聯系聯絡機制建設,密切同區域內經濟界人士的關系,突破基層組織結構分散,代表性不強,作用影響力弱,組織自我再生和發展能力不足的缺陷,實現區域經濟界代表人士的制度化、常態化聯系和基層組織的穩定發展。
二是健全基層組織質量持續優化機制。民主黨派作用的大小主要取決于成員的政治素質和代表性。在組織發展中既要關心數量,更要注重質量,是民主黨派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參政黨自身素質和參政能力的迫切需要。當前各基層組織在發展新會員過程中都高度關注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專業結構等的優化,爭取在經濟界代表人士中發展會員,高度關注中上層人士,在改善民建基層組織的各種傳統型測量結構的同時,也出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為改善結構而改善結構”的現象。必須建立以明確的政治定位、參政能力建設為導向的基層組織質量結構持續優化機制,在改善分布結構、年齡結構、專業結構和提升知識結構與發展新會員的過程中,建立起有效的政治素養和參政能力考查甄別機制,實現基層組織參政能力為基礎的質量結構持續優化,支撐基層組織有效履行參政黨職能。
三是暢通基層組織多元運行保障機制。與其他民主黨派基層組織類似,民建基層組織建設空間和資源十分有限,必須在優化民建基層組織黨際結構的政治戰略安排下,建立和暢通基層組織有效運行的保障機制,推進基層組織深入民眾,溝通民意。一要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實踐證明,運行良好、作用明顯、成效顯著的基層組織都是規章制度完善的基層組織,要根據參政黨基層組織制度建設的要求和基層實踐的需要,建立一整套適應自身特點與發展需要的科學、規范、可行的規章制度,規范程序、提高效率、保證質量,實現組織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減少組織生活的隨意性和低效性。二要健全多元經費籌措機制。必須建立多元化經費籌措和運營機制,通過民主協商建立以總支為單位的活動經費列入縣(市)區年度財政預算,適當增加地方財政和上級組織經費支持;建立基層組織建設基金,以基金的市場化運作實現經費的增值,逐漸充實組織運作經費;三要建立基層組織場地整合共享機制。通過與縣(市)區統戰部門溝通協商,整合協調民主黨派活動場地,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民主黨派綜合活動基地或綜合辦公室;與條件較好的民建會員企業協調,臨時借用或長期租用其辦公場所作為活動場地;與其他條件較為優越、有固定活動場所的民主黨派基層組織聯絡,解決基層組織活動場地等資源問題。
二、構建積極有為的基層組織履職系統
一是健全有利于實現參政職能的基層組織功能結構。基層組織的設置應該以有利于發揮基層組織的參政黨職能為本質規定,基層組織的結構調整要以有利于履行政治職能為導向,在滿足基層組織內部管理需要的基礎上,調整、優化基層組織結構。以有利于實現參政職能,提高參政能力為導向優化基層組織結構,調整基層組織尤其是支部的設置方式。一方面以分拆、重組、新建等方式調整傳統基層組織設置方式,控制行業、單位等顯示衰落傾向的支部形式,新建老年支部(或稱夕陽支部)以解決老年會員的興趣、愛好和精力等問題,按照老年會員所在街道調整設立老年支部(或稱夕陽支部),協調老年支部與所在街道、社區關系,就近解決活動場所。另一方面要確立區域性基層組織為基層組織主體形式,充分發揮區域性基層組織在地方權力配置及運行系統中的優勢地位和會員涵蓋行業較為全面、經費較寬裕、信息多元、活動豐富等特點,健全區域性基層組織日常管理制度,推進區域性基層組織的支部、總支部、基層委員會的階梯式發展,增強基層組織的活力、凝聚力和活躍度。
二是創新有利于培養參政能力的基層組織人才機制。創新基層組織人才引入機制,增強對區域內經濟界具有政治抱負、政治理想的高層次、有影響力的社會中上層人士的吸納能力。一要強化基層組織領導班子機制建設。領導班子素質是增強基層組織凝聚力、戰斗力的關鍵環節和決定因素之一。必須建立開放、公平、科學、競爭的領導班子成員遴選機制,把具備較強政治素質和理論素養,對參政工作有深刻認識,善于把中共的政策同民建基層實際緊密結合,敢于創新、勇于開拓、樂于奉獻,有較強參政議政能力和組織領導能力,有一定群眾基礎的人員選進領導班子。二要創新參政議政后備隊伍培養機制。完善基層組織參政議政學習培訓機制,依托學習型基層組織建設,讓支部成為真正的“自我教育的學校,團結互助的集體,參政議政的橋梁,培養人才的基地”,大力提高基層組織會員的參政議政能力,積累參政議政人才,培養參政議政后備人員隊伍。三要創新參政議政主體工作機制。緊密結合民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的參政議政工作,完善民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辦公室等的設置形式,采取虛擬或影子組織的形式,將具有一定社會問題發現能力、社情民意反饋能力、經濟問題調研能力和提案建議撰寫能力的會員配備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助手,既能有效提升代表、委員的工作能量,又能培養后備人才,為提升參政能力,發揮參政功能提供支撐平臺。
三是完善有利于提升參政能力的基層組織參與協調機制。各民主黨派的功能作用是通過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展示出來的,基層組織的參政能力建設也要通過暢通與參政議政相關的渠道得以提高,實現基層組織參政議政橋梁紐帶作用。一要建立與上級組織和有關專委會的制度化聯系機制,依托基層組織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發展前沿的組織優勢和各專委會的專業化指導,用“心”為民建上級地方組織履行參政黨職能提供必要的社情民意信息和調研材料,通過服務參政提高參政能力,發揮參政功能。二要完善自身內部功能化結構,通過建立基層組織調研信息工作組、社情民意工作組、法律咨詢工作組或參政議政委員會以及內部管理工作組等組織職能設置,完善組織功能結構,建立參政議政工作常態化機制和工作標準化設置,推動基層委員會、總支部、支部的調研報告、提案和信息建議的專門制度,以常態化、專業化、標準化工作推進基層組織有效提升參政能力。三要建立民建基層組織的合作共建機制。通過與區域內外其他民建基層組織的合作共建,緩解民建基層組織尤其是支部會員人數相對較少,同時企業支部、單位支部、行業支部等存在知識結構、專業結構狹窄,以及會員的非專職性和利益的多元性等問題所導致的支部活動和作用發揮經常陷入人力資源相對不足的困境,通過建立支部聯盟、友好支部、支部共建等形式,聯合幾個支部,集中資源和人力,提升基層組織建設能力,激發了基層組織活力。
三、構建與時俱進的基層組織發展系統
一是優化基層組織與中共基層組織間結構,構建和諧黨際關系。作為接受中共領導的同中共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民建必須努力踐行“一和三同”的價值理念,大力構建與中共的和諧黨際關系,為民建基層組織的作用發揮提供有力的權力配置和政治支撐。建立與區域內中共基層組織、地方黨委和統戰部門的常態化聯系機制,實現執政黨建設與參政黨建設的互相促進、共同發展,突破民建基層組織政治資源不足、溝通渠道不暢的劣勢,建立基層黨際合作的明確化、制度化、長效化合作共建機制,實現與中共區域性黨組織、基層黨組織的良性互動,優化區域基層組織建設政治生態環境,提高民建基層組織的參政能力,實現民建基層組織的政治進步和組織發展。
二是建立與其他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的利益協調機制。在各參政黨黨際結構的有效協調、良性溝通條件下解決自身組織發展領域和發展階層、界別問題,更好發揮多黨合作制度中的各自特色優勢,增強自身政治生命力和社會代表性與利益整合能力。建立與區域內其他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的合作共建機制,以開放式、整合性、結構化基層組織建設模式,推進區域內各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為了共同的事業,整合資源、發揮合力,對區域發展的共性問題展開聯合攻關調研,在聯合共建中提升參政能力,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和社會經濟建設事業的發展。
三是建立以先進性為主線的教育培訓機制。通過基層組織會員的先進性教育實踐培訓,牢固樹立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理念,切實認清參政黨的歷史傳統和現代化發展,強化會員的組織意識、責任意識、參政意識,提升參政自覺性,以積極自覺的姿態建立開放式參政黨政治發展、素質提升工程。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培養民建基層骨干,通過深入基層生動活動的社會實踐,發現、培養、選拔和使用人才,把基層組織發展乃至整個組織的發展與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拓寬領域,加大力度,做好后備干部人才的培養和發展工作,堅持選拔標準,嚴格選拔程序,把后備干部的物色、考察、培養、選拔等各項工作程序化、制度化,為基層組織發展打下堅實的政治基礎和組織基礎。
四是建立有利于基層組織發展的政黨形象建設機制。基層組織形象建設是民建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基層組織的活動能力直接影響和制約著民建的社會形象和組織發展。構建民建基層組織“內強素質、外塑形象”的政黨社會形象建設機制,一方面要建立深入區域經濟界的聯絡機制,通過建立和完善與區域內經濟界人士尤其是代表人士的制度化、常態化、深入化聯系聯絡機制,開展積極廣泛、深入細致的社情民意收集反饋和社會發展現狀調研等活動,征集社會各方面尤其是經濟界的意見和建議,整合他們的利益和訴求,反饋他們的愿望和夢想,通過大力提升在經濟界的活動能力、代表能力、整合能力,強化在經濟界的社會影響,為民建基層組織的組織發展筑牢社會基礎。另一方面要完善民建基層組織的社會服務機制,充分發揮民建會員中企業家多、經濟界人士密集的優勢和企業家關心社會、感恩社會的慈善義舉,建立面向社會弱勢群體各種慈善基金,建立基金籌集和使用的規章制度;利用民建會員智力優勢,建立各種強化與社會基層聯絡與服務社會的組織形式和服務機制。以民建基層組織和會員的服務之“心”,塑造民建參政黨的組織形象,提升民建會員的社會形象,逐步改變和扭轉民建組織在民眾心目中的消極印象,塑造民建基層組織在基層社會發展和民主政治建設中的積極形象,拓展民建基層組織代表階層和領域的發展基礎。
(本文獲2013年全國統戰理論政策研究創新成果三等獎,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