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農村“三產融合”推進我省農業全產業鏈發展的建議
——黃小杭委員代表民建省委會的大會發言
發布時間:2017-07-28 16: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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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農村產業專項規劃缺失,對全產業鏈發展指導性不強。傳統農村規劃偏重對鄉村空間的規劃和整治,對農村產業發展研究不夠深入、規劃成果不夠細致、指導落地性不足,無法滿足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現實需求。
二是農村三產融合項目單一,開發模式和業態雷同。農村硬件建設上去了,但也存在一些軟件配套上的匱乏,部分農村產業融合項目產品和服務單一,商業模式雷同,缺乏錯位競爭和深度開發。
三是全產業鏈發展配套不足,服務體系不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涉及部門多,管理分散、政出多門、聯合和合作不夠。龍頭企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不夠,需要依托領軍企業組建行業協會。同時,還面臨經營主體融資難和項目落地難兩大難題。
四是對三產融合全產業鏈發展的經驗總結不夠,需進一步探索。目前對于發展的優秀案例分析總結不夠,更缺乏系統的理論模式研究。同時,國內外有關農村產業融合的經驗,都需要進行本地化試點和探索,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推廣和應用。
二、加快農業全產業鏈發展的建議
(一)盡快制定以“第六產業”為代表的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專項規劃,打造下一個“浙江樣本”
所謂“第六產業”就是指通過鼓勵農村搞多種經營,不僅種植農作物(第一產業),而且從事農產品加工(第二產業)與銷售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第三產業),以獲得更多增值價值。“1+2+3”等于6,“1×2×3”也等于6,由此得名。我們應當結合浙江省實際狀況,委托相關專業研究機構,制定《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專項規劃》,科學指導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新的專項必須結合《美麗鄉村建設規劃》標準、《村鎮規劃標準》等國家法規規章和省內規范性文件,深入貫徹《浙江省深化美麗鄉村建設行動計劃》提出的目標,為農業全產業鏈發展提供具體可行的指導措施,爭取讓這一專項規劃成為全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浙江樣本”。
(二)積極培育新業態,探索全產業鏈建設運營新模式
積極培育新業態,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計劃、搭建農村電商產業園、大力推進智慧農業、休閑農業、創意農業發展。依托各個農村的實際情況,挖掘鄉村特色文化,開展圍繞以“村味、村居、村藝、村節、村趣、村禮”六大核心的鄉村業態建設,探索業態落地新模式。在新業態培育的同時,要注重對農村鄉土文化的挖掘和再利用,在實現農村業態特色差異化發展的基礎上,積極推動品牌化建設,總結開發運營經驗,形成可行的落地模式。
(三)完善配套服務,構建全產業鏈發展公共服務體系
一是創新管理體制,設立農業全產業鏈發展推進委員會。在省級層面建立全產業鏈發展推進委員會,負責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規劃編制、政策制定、信息溝通、區域溝通和監督指導,推動形成部門間有效協作機制。同時對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及時將重大情況和問題向省政府匯報。二是依托行業協會,建立全產業鏈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可以由政府牽頭,建立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協會,舉辦各類研討會,促進技術信息交流,搭建產學研互動的公共合作平臺。三是完善金融服務,成立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專項基金。鼓勵金融機構先行試點,拓展長期貸款業務,拓展中小企業集合債等債券融資,引導風險投資、天使投資等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鼓勵依托龍頭企業實行產業鏈融資,依托合作社、聯合社開展農村合作金融的試點,并通過專項資金提供引導支持。
(四)開展調研,創建農業全產業鏈發展試點示范區
農業全產業鏈發展是個新生事物,沒有系統成熟的做法和經驗,一方面要在全省展開調研,實地考察優秀項目案例,總結相關先進經驗;另一方面要在不同地區積極開展試點和示范,逐步積累經驗,進而在全省推廣。
一是以縣、村為載體,實施“縣、村”示范區建設工程。配合政策落地,出臺示范區認定標準,在省內確定若干個示范縣和示范村進行試點,啟動浙江農村第六產業發展“縣、村”建設示范工程。二是建立示范區管理和服務模式。制定示范區量化考核辦法,開展成效評估,形成有效地進入和退出機制。鼓勵龍頭企業參與示范區建設。創新示范區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整合涉農財政項目資金。探索工商資本進入農業農村的引導政策和風險防范機制。三是充分發揮示范區輻射帶動作用。支持示范區內新型經營主體對外開展技術轉移、產業鏈分工、品牌輸出、人才輻射等多種形式的產業帶動活動。發布示范縣、村統一標識,定期開展現場交流會和會議交流活動,建立浙江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網,借助現代多媒體平臺,大力宣傳推介示范區。
(發言人系省貿促會巡視員、省國際商會常務副會長、民建省委會副主委。提案起草人:汪崇文。圖/宋健浩)
一是農村產業專項規劃缺失,對全產業鏈發展指導性不強。傳統農村規劃偏重對鄉村空間的規劃和整治,對農村產業發展研究不夠深入、規劃成果不夠細致、指導落地性不足,無法滿足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現實需求。
二是農村三產融合項目單一,開發模式和業態雷同。農村硬件建設上去了,但也存在一些軟件配套上的匱乏,部分農村產業融合項目產品和服務單一,商業模式雷同,缺乏錯位競爭和深度開發。
三是全產業鏈發展配套不足,服務體系不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涉及部門多,管理分散、政出多門、聯合和合作不夠。龍頭企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不夠,需要依托領軍企業組建行業協會。同時,還面臨經營主體融資難和項目落地難兩大難題。
四是對三產融合全產業鏈發展的經驗總結不夠,需進一步探索。目前對于發展的優秀案例分析總結不夠,更缺乏系統的理論模式研究。同時,國內外有關農村產業融合的經驗,都需要進行本地化試點和探索,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推廣和應用。
二、加快農業全產業鏈發展的建議
(一)盡快制定以“第六產業”為代表的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專項規劃,打造下一個“浙江樣本”
所謂“第六產業”就是指通過鼓勵農村搞多種經營,不僅種植農作物(第一產業),而且從事農產品加工(第二產業)與銷售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第三產業),以獲得更多增值價值。“1+2+3”等于6,“1×2×3”也等于6,由此得名。我們應當結合浙江省實際狀況,委托相關專業研究機構,制定《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專項規劃》,科學指導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新的專項必須結合《美麗鄉村建設規劃》標準、《村鎮規劃標準》等國家法規規章和省內規范性文件,深入貫徹《浙江省深化美麗鄉村建設行動計劃》提出的目標,為農業全產業鏈發展提供具體可行的指導措施,爭取讓這一專項規劃成為全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浙江樣本”。
(二)積極培育新業態,探索全產業鏈建設運營新模式
積極培育新業態,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計劃、搭建農村電商產業園、大力推進智慧農業、休閑農業、創意農業發展。依托各個農村的實際情況,挖掘鄉村特色文化,開展圍繞以“村味、村居、村藝、村節、村趣、村禮”六大核心的鄉村業態建設,探索業態落地新模式。在新業態培育的同時,要注重對農村鄉土文化的挖掘和再利用,在實現農村業態特色差異化發展的基礎上,積極推動品牌化建設,總結開發運營經驗,形成可行的落地模式。
(三)完善配套服務,構建全產業鏈發展公共服務體系
一是創新管理體制,設立農業全產業鏈發展推進委員會。在省級層面建立全產業鏈發展推進委員會,負責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規劃編制、政策制定、信息溝通、區域溝通和監督指導,推動形成部門間有效協作機制。同時對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及時將重大情況和問題向省政府匯報。二是依托行業協會,建立全產業鏈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可以由政府牽頭,建立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協會,舉辦各類研討會,促進技術信息交流,搭建產學研互動的公共合作平臺。三是完善金融服務,成立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專項基金。鼓勵金融機構先行試點,拓展長期貸款業務,拓展中小企業集合債等債券融資,引導風險投資、天使投資等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鼓勵依托龍頭企業實行產業鏈融資,依托合作社、聯合社開展農村合作金融的試點,并通過專項資金提供引導支持。
(四)開展調研,創建農業全產業鏈發展試點示范區
農業全產業鏈發展是個新生事物,沒有系統成熟的做法和經驗,一方面要在全省展開調研,實地考察優秀項目案例,總結相關先進經驗;另一方面要在不同地區積極開展試點和示范,逐步積累經驗,進而在全省推廣。
一是以縣、村為載體,實施“縣、村”示范區建設工程。配合政策落地,出臺示范區認定標準,在省內確定若干個示范縣和示范村進行試點,啟動浙江農村第六產業發展“縣、村”建設示范工程。二是建立示范區管理和服務模式。制定示范區量化考核辦法,開展成效評估,形成有效地進入和退出機制。鼓勵龍頭企業參與示范區建設。創新示范區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整合涉農財政項目資金。探索工商資本進入農業農村的引導政策和風險防范機制。三是充分發揮示范區輻射帶動作用。支持示范區內新型經營主體對外開展技術轉移、產業鏈分工、品牌輸出、人才輻射等多種形式的產業帶動活動。發布示范縣、村統一標識,定期開展現場交流會和會議交流活動,建立浙江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網,借助現代多媒體平臺,大力宣傳推介示范區。
(發言人系省貿促會巡視員、省國際商會常務副會長、民建省委會副主委。提案起草人:汪崇文。圖/宋健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