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名單的說明
民建浙江省委會副主委 郭吉豐
發布時間:2017-11-30 09: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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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7年5月22日)
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是根據民建中央《關于中國民主建國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的決定》,按照規定程序產生的。
一、代表名額
民建中央《關于中國民主建國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的決定》,明確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分配名額為28名。根據民建中央的分配名額和關于全國十一大代表的結構要求、代表提名條件和代表產生辦法,2017年4月10日民建浙江省八屆二十五次主委會議通過了《關于浙江省出席中國民主建國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產生辦法的決定》。確定浙江省出席全國十一大代表由四部分成員組成:1.八屆省委會領導班子成員,2.在浙十屆中央委員,3.各市委會、省直屬工委推薦代表,4.代表性人士。
二、產生過程
各市委會、省直屬工委會經充分醞釀協商,以民主推薦的方式提名產生28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經2017年5月8日民建浙江省八屆二十六次主委會議研究通過,省委會、各市委會對人選進行考察后,提交民建浙江省八屆十九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確定了28名代表候選人名單(草案)。代表提名和醞釀過程中,充分考慮熱心參政議政、社會服務工作貢獻比較突出的會員、優秀基層組織代表占一定的比例。
三、代表結構
浙江省出席中國民主建國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建議人選,注重反映會員結構,代表具有廣泛性。28名代表人選中,企業界人士8人,占28.6%,其中非公經濟人士6人,占21.4%。政府機關擔任領導職務的3名,占10.7%。會務工作者6名,占21.4%。在人大政協社團擔任領導職務的5名,占17.9%。專家學者5名,占17.9%。其他1人,占3.6%。大學本科以上學歷22人,占78.6%。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13人,占46.4%。具有中高級職稱的21人,占75%。女同志8名,占28.6%。
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是根據民建中央《關于中國民主建國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的決定》,按照規定程序產生的。
一、代表名額
民建中央《關于中國民主建國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的決定》,明確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分配名額為28名。根據民建中央的分配名額和關于全國十一大代表的結構要求、代表提名條件和代表產生辦法,2017年4月10日民建浙江省八屆二十五次主委會議通過了《關于浙江省出席中國民主建國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產生辦法的決定》。確定浙江省出席全國十一大代表由四部分成員組成:1.八屆省委會領導班子成員,2.在浙十屆中央委員,3.各市委會、省直屬工委推薦代表,4.代表性人士。
二、產生過程
各市委會、省直屬工委會經充分醞釀協商,以民主推薦的方式提名產生28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經2017年5月8日民建浙江省八屆二十六次主委會議研究通過,省委會、各市委會對人選進行考察后,提交民建浙江省八屆十九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確定了28名代表候選人名單(草案)。代表提名和醞釀過程中,充分考慮熱心參政議政、社會服務工作貢獻比較突出的會員、優秀基層組織代表占一定的比例。
三、代表結構
浙江省出席中國民主建國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建議人選,注重反映會員結構,代表具有廣泛性。28名代表人選中,企業界人士8人,占28.6%,其中非公經濟人士6人,占21.4%。政府機關擔任領導職務的3名,占10.7%。會務工作者6名,占21.4%。在人大政協社團擔任領導職務的5名,占17.9%。專家學者5名,占17.9%。其他1人,占3.6%。大學本科以上學歷22人,占78.6%。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13人,占46.4%。具有中高級職稱的21人,占75%。女同志8名,占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