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民營企業利用外資的幾點建議
發布時間:2009-12-08 11:03:33
|
作者: 唐國忠
一、民營企業利用外資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傳統觀念束縛。民營企業中家族式的管理方式比較普遍,開放度較低,嚴重阻礙了企業利用外資、對外合作的積極性。在相當多的民營企業家中還存在著“寧做雞頭,不做鳳尾”,“小富即安,小進即滿”,的思想,束縛了民營企業合資合作的積極性。
二是企業資信度不高。多數民營企業的信息透明度較低,進行的商業活動一般不為公眾所了解,更不會通過媒體公告,其有關供給、產出、客戶、財務、經營者的經營能力的信息基本“私有化”,外部投資者無法完整掌握。此外,民營企業一般不發行公開交易的證券,因而權威的信用評估機構無法對其進行評級,其信用狀況也不具有公開性。加上中小企業一般不向投資者提供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也不對外傳遞其信用狀況的信息,不熟悉該企業的投資者就難以獲得足夠信息,也就不會輕易同這些企業開展合資經營。
三是專業人才缺乏。多數民營企業主和管理人員仍然缺乏國際間合作和跨國并購方面的專業知識和談判運作技能,對相關的法律法規不甚了解。由于缺乏專業人才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不少企業主要還是靠銀行貸款、民間融資和相互擔保這“三板斧”來實現融資。依戀一家獨大的控股模式,拒絕企業的股份制改革,對于公司的公眾化、透明化存在著某種恐懼心理和抗拒心理。
二、推進民營企業利用外資 的對策和建議
一要提高認識,營造氛圍。推動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合資合作,可以充分利用民營企業已取得的要素資源,有助于本土企業的提升與壯大,推動當地經濟的發展,這種“嵌入式”發展能產生1+1>2的放大效應。同時又是提升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徑,是一條實現多贏的合作路徑。我們要改變引資觀念,強化招商引資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相互關聯的意識,把利用外資與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及經濟發展模式的轉型結合起來,在全方位評估的基礎上選好商,引好資。作為地方政府,就是要樹立典型,運用各種宣傳信息渠道,包括召開現場會、經驗交流會,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發動,在全社會形成“以民引外”的濃厚氛圍。
二要搭建平臺,暢通渠道。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合資合作中存在的很大一個問題是有效信息不足,除了企業自身尋找外,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地方政府應積極創造平臺,幫助牽線搭橋。一是在政府舉辦和組織的各類招商引資活動中,應創造條件使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相互對接、增加了解,促進內外企業雙方的有效溝通,增加合作的可能。二是政府專業招商部門要利用各類企業對接會的契機,協助企業尋找外資企業洽談合作。三是要充分利用網絡信息平臺,每年收集更新民營企業對外招商重點項目,在專業網站上發布。同時積極組織民營企業到境外開展招商活動,主動出擊,吸引外資合資合作。
三要落實政策,強化支持。出臺專門鼓勵民營企業合資合作的政策,多方面為合資合作提供支持。可以從鼓勵合資合作、鼓勵技術改造、鼓勵自主創新、扶持自主品牌、優先土地供應等方面對民營企業利用外資給予政策激勵。
四要完善機制,提升服務。一是加強部門協調,建議由市領導牽頭,成立推動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合資合作的專門協調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合資合作工作的指導。二是建立合資合作重點項目聯系掛鉤制,定期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幫助合資合作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健全重點合資合作項目專人負責和跟蹤聯系制度,實行主動預約上門服務工作制度,及時為合資合作企業排憂解難。三是提升服務水平。要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審批項目、簡化審批手續、縮短審批周期、提高辦事效率。繼續完善“一個窗口對外”和“一站通”服務,為民營企業開展合資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作者系紹興市直機關支部會員)
一是傳統觀念束縛。民營企業中家族式的管理方式比較普遍,開放度較低,嚴重阻礙了企業利用外資、對外合作的積極性。在相當多的民營企業家中還存在著“寧做雞頭,不做鳳尾”,“小富即安,小進即滿”,的思想,束縛了民營企業合資合作的積極性。
二是企業資信度不高。多數民營企業的信息透明度較低,進行的商業活動一般不為公眾所了解,更不會通過媒體公告,其有關供給、產出、客戶、財務、經營者的經營能力的信息基本“私有化”,外部投資者無法完整掌握。此外,民營企業一般不發行公開交易的證券,因而權威的信用評估機構無法對其進行評級,其信用狀況也不具有公開性。加上中小企業一般不向投資者提供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也不對外傳遞其信用狀況的信息,不熟悉該企業的投資者就難以獲得足夠信息,也就不會輕易同這些企業開展合資經營。
三是專業人才缺乏。多數民營企業主和管理人員仍然缺乏國際間合作和跨國并購方面的專業知識和談判運作技能,對相關的法律法規不甚了解。由于缺乏專業人才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不少企業主要還是靠銀行貸款、民間融資和相互擔保這“三板斧”來實現融資。依戀一家獨大的控股模式,拒絕企業的股份制改革,對于公司的公眾化、透明化存在著某種恐懼心理和抗拒心理。
二、推進民營企業利用外資 的對策和建議
一要提高認識,營造氛圍。推動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合資合作,可以充分利用民營企業已取得的要素資源,有助于本土企業的提升與壯大,推動當地經濟的發展,這種“嵌入式”發展能產生1+1>2的放大效應。同時又是提升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徑,是一條實現多贏的合作路徑。我們要改變引資觀念,強化招商引資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相互關聯的意識,把利用外資與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及經濟發展模式的轉型結合起來,在全方位評估的基礎上選好商,引好資。作為地方政府,就是要樹立典型,運用各種宣傳信息渠道,包括召開現場會、經驗交流會,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發動,在全社會形成“以民引外”的濃厚氛圍。
二要搭建平臺,暢通渠道。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合資合作中存在的很大一個問題是有效信息不足,除了企業自身尋找外,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地方政府應積極創造平臺,幫助牽線搭橋。一是在政府舉辦和組織的各類招商引資活動中,應創造條件使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相互對接、增加了解,促進內外企業雙方的有效溝通,增加合作的可能。二是政府專業招商部門要利用各類企業對接會的契機,協助企業尋找外資企業洽談合作。三是要充分利用網絡信息平臺,每年收集更新民營企業對外招商重點項目,在專業網站上發布。同時積極組織民營企業到境外開展招商活動,主動出擊,吸引外資合資合作。
三要落實政策,強化支持。出臺專門鼓勵民營企業合資合作的政策,多方面為合資合作提供支持。可以從鼓勵合資合作、鼓勵技術改造、鼓勵自主創新、扶持自主品牌、優先土地供應等方面對民營企業利用外資給予政策激勵。
四要完善機制,提升服務。一是加強部門協調,建議由市領導牽頭,成立推動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合資合作的專門協調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合資合作工作的指導。二是建立合資合作重點項目聯系掛鉤制,定期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幫助合資合作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健全重點合資合作項目專人負責和跟蹤聯系制度,實行主動預約上門服務工作制度,及時為合資合作企業排憂解難。三是提升服務水平。要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審批項目、簡化審批手續、縮短審批周期、提高辦事效率。繼續完善“一個窗口對外”和“一站通”服務,為民營企業開展合資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作者系紹興市直機關支部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