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委會就民營企業如何走出困境向市委市政府遞交調研報告受到高度重視
發布時間:2009-12-08 1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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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鄭晨珂
為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下臺州民營企業發展面臨的困境,尋找幫助企業破解難題的對策,臺州市委會成立以趙躍進主委為組長的“宏觀經濟調控下,臺州民營企業如何走出困境”調研組,就這一問題展開專題調研。
調研組走訪會員企業,實地調查企業生產情況,深入了解企業面臨的困境,并召開會員企業家座談會,邀請會員企業家及金融、銀行、稅務等相關經濟管理部門的會員座談交流,就資金鏈危機、銀行在擔保抵押過程中監管力度不夠、土地使用稅大幅上調導致企業負擔加重等問題展開討論,征詢相應的對策建議。
在深入細致的調研基礎上,市委會完成了調研報告《關于當前宏觀經濟環境下,我市工業企業面臨的若干問題及對策》。《調研報告》認為,當前宏觀經濟環境對企業發展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人民幣升值;銀行信貸緊縮和利率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調低;城鎮土地使用稅調整;建設用地成本增加;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漲;勞動力成本增加等。《調研報告》列舉了當前亟需協調解決的問題:1.不動產抵押登記機關改變后,企業成本增加,登記效率下降;2.加工企業提前貼現承兌票據時,貼息高于基準貼現利率部分不允許稅前列支;3.將出口企業收取的定金(預付款)凍結在結匯銀行進行監管,造成出口企業風險加大并加劇融資困難;4.實施《勞動合同法》產生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矛盾;5.企業有序用電中,計劃外用電額外提高電價。《調研報告》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1.建議對年初提出的經濟發展指標在下半年適當時期進行調整,使其更接近臺州經濟發展狀況。2.暫緩所有新增針對工業企業的行政性收費項目的實施;對工業企業和房地產企業區別執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標準,工業企業建設用地按二、三類土地標準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不得對計劃外用電加價收取電費;將工貿企業不動產的抵押登記機關恢復為工商部門,并不得收取費用;對企業在提前貼現承兌票據過程中的商業銀行貼息支出,稅務部門應允許其在稅前列支。3.執行《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過程中,對出口企業收取的用于安排生產、進口外商支付的定金和預付款,被凍結在結匯銀行“出口收匯待核查帳戶”部分,應允許出口企業在上述結匯銀行獲得等額的貸款,用于安排生產。4.加大對企業信貸的支持力度,對已經授信給企業的信用額度不得減少或限制;用好用活貸款規模,提高貸款的使用效率;在利率上浮幅度上作階段性“讓利”,減輕企業負擔。5.司法機關和勞動爭議仲裁機關及時指導處理因實施《勞動合同法》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實施社會保障金轉移接續“一卡通”。6.重點支持鼓勵“513”企業實現產業升級調整,及時將優惠政策送到企業。
調研報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市委書記張鴻銘批示:“請鐵雄、茂榮、選凌同志閱,民建的建議很值得研究,在企業減負上要向杭州、寧波學習,要有大的動作。”市長陳鐵雄、常務副市長元茂榮也分別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出臺具體的幫扶措施,與企業共渡難關。
市經委、市財稅局、中國人民銀行臺州支行對調研報告提出的對策建議進行了認真的研究采納。市經委從財稅、金融、外貿、土地、價格政策等方面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政策建議,市財稅局著重從稅收政策的適用方面給予答復,中國人民銀行臺州支行則從加強貨幣信貸指導、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推進金融創新等方面,提出了對企業的支持和幫扶措施。
(鄭晨珂)
調研組走訪會員企業,實地調查企業生產情況,深入了解企業面臨的困境,并召開會員企業家座談會,邀請會員企業家及金融、銀行、稅務等相關經濟管理部門的會員座談交流,就資金鏈危機、銀行在擔保抵押過程中監管力度不夠、土地使用稅大幅上調導致企業負擔加重等問題展開討論,征詢相應的對策建議。
在深入細致的調研基礎上,市委會完成了調研報告《關于當前宏觀經濟環境下,我市工業企業面臨的若干問題及對策》。《調研報告》認為,當前宏觀經濟環境對企業發展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人民幣升值;銀行信貸緊縮和利率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調低;城鎮土地使用稅調整;建設用地成本增加;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漲;勞動力成本增加等。《調研報告》列舉了當前亟需協調解決的問題:1.不動產抵押登記機關改變后,企業成本增加,登記效率下降;2.加工企業提前貼現承兌票據時,貼息高于基準貼現利率部分不允許稅前列支;3.將出口企業收取的定金(預付款)凍結在結匯銀行進行監管,造成出口企業風險加大并加劇融資困難;4.實施《勞動合同法》產生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矛盾;5.企業有序用電中,計劃外用電額外提高電價。《調研報告》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1.建議對年初提出的經濟發展指標在下半年適當時期進行調整,使其更接近臺州經濟發展狀況。2.暫緩所有新增針對工業企業的行政性收費項目的實施;對工業企業和房地產企業區別執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標準,工業企業建設用地按二、三類土地標準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不得對計劃外用電加價收取電費;將工貿企業不動產的抵押登記機關恢復為工商部門,并不得收取費用;對企業在提前貼現承兌票據過程中的商業銀行貼息支出,稅務部門應允許其在稅前列支。3.執行《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過程中,對出口企業收取的用于安排生產、進口外商支付的定金和預付款,被凍結在結匯銀行“出口收匯待核查帳戶”部分,應允許出口企業在上述結匯銀行獲得等額的貸款,用于安排生產。4.加大對企業信貸的支持力度,對已經授信給企業的信用額度不得減少或限制;用好用活貸款規模,提高貸款的使用效率;在利率上浮幅度上作階段性“讓利”,減輕企業負擔。5.司法機關和勞動爭議仲裁機關及時指導處理因實施《勞動合同法》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實施社會保障金轉移接續“一卡通”。6.重點支持鼓勵“513”企業實現產業升級調整,及時將優惠政策送到企業。
調研報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市委書記張鴻銘批示:“請鐵雄、茂榮、選凌同志閱,民建的建議很值得研究,在企業減負上要向杭州、寧波學習,要有大的動作。”市長陳鐵雄、常務副市長元茂榮也分別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出臺具體的幫扶措施,與企業共渡難關。
市經委、市財稅局、中國人民銀行臺州支行對調研報告提出的對策建議進行了認真的研究采納。市經委從財稅、金融、外貿、土地、價格政策等方面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政策建議,市財稅局著重從稅收政策的適用方面給予答復,中國人民銀行臺州支行則從加強貨幣信貸指導、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推進金融創新等方面,提出了對企業的支持和幫扶措施。
(鄭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