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發言】陳越孟委員代表民建界別作大會發言:推進我省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發布時間:2019-07-01 16: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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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下午,省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進行大會發言。陳越孟委員代表民建界別作題為《推進我省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的大會發言。發言內容如下:
2018年11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我省作為民營經濟大省,又毗鄰上海,理應抓住這一重大舉措的政策紅利,推動科創企業上市實現高質量發展。當前,我省科創企業以中小微企業居多,培育壯大任重道遠。再加上科創企業有其固有特點:初始投入大、回收周期長,企業研發、生產和經營所面臨的風險較大,融資不容易,要做大做強掣肘較多。為此,就推進我省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量質并舉培育創新型企業集群
一要實現省級以上開發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全覆蓋,加快培育創新小企業。積極引導各地利用城鎮低效用地和拆改土地建設孵化基地,搭建政府、大學、科研院所、投資機構等共同參與的孵化器建設平臺,并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含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提供免征房產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二要重點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以高水平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為抓手,培植創新型領軍企業,以大企業建設大科研,大科研支撐大企業。三要加強科創企業梯隊建設,加大對某些技術領先、擁有自主核心技術、發展前景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鼓勵有特色的開發區、創新基地圍繞某些產業和領域,培育一批創新企業集群,做大創新企業“基數”。
二、產學研用結合,優化配置創新要素資源
一要強化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努力實現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優勢疊加”,技術創新鏈和產業鏈“雙向融合”。二要進一步創新產學研合作的方式和機制,打通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間的技術轉移通道,鼓勵跨領域、機構、跨區域的資源集成,并加快建立健全各類產學研戰略合作組織,引導企業主動介入高校、科研院所早期研發,強化高校和科研機構應用科研導向,構建產學研利益共同體。三要完善以企業為主導,市場為導向,以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為紐帶的產學研長效合作機制。
三、完善創新成果轉移機制,強化科創企業服務體系供給
一要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完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以及在此基礎上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制度。二要加快建設科技大市場和知識產權交易中心,拓寬科技企業利用信息平臺獲得先進適用技術和交易知識產權的渠道,繼續推進網上網下結合的市縣科技大市場建設。三要進一步落實技術市場稅收優惠政策和科技中介機構的稅收扶持政策,促進技術市場快速發展。企業通過網上技術市場交易并實施產業化的項目,地方財政應根據技術交易情況給予一定配額補助。
四、加大政策扶持,激發科創企業創新活力
一要推進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和科技成果政府采購,鼓勵中小科技企業積極參與產業的研發和產業化市場環節。二要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財政支持力度,為高新園區設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培育種子資金,采取無償資助方式解決科技型初創企業起步資金難問題。按規定用足用好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扶持專項獎補資金,提高使用績效。三要加強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落實情況分析,盡快制定我省加計扣除政策的細化措施和相關配套政策。四要進一步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征收所得稅和地方稅收增量返還政策,加速形成企業創新發展的激勵機制。
五、落實科技與金融無縫銜接與聯動機制,助推科創企業上市
一要選擇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試點,為科創企業提供“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二要發展“貸款+保險保障+財政風險補償”專利質押融資新模式,支持保險公司為科技信貸產品和服務提供保證保險服務,符合條件的由政府提供風險補償或保費補貼。三要探索建立從實驗研究、中試到生產的全過程科技創新融資模式,加快集聚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科技金融資源,積極引導風險資本向處于創新前端的科創企業投資,形成風險共擔和利益共享的聯合體。四要鼓勵企業通過科創板上市進一步做強。聯合省內著名投資機構、科技園區和省股交中心一起建立科創企業培育板,選擇有培養潛力的科創企業進行培養輔導,分批助推上市。完善省市縣聯動機制,成立科創板上市培育工作小組,培育為先、市場對接,將產業發展與上市培育相結合,并將本土龍頭創投機構納入其中,更早更好地幫助科創企業制定對接資本市場的方案。完善企業上市“綠色通道”制度,簡化流程,優化服務,對企業上市工作采取直通式、定制式方法,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妥善解決上市后備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對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產確權、稅費繳納、股權糾紛、知識產權糾紛、證照補辦和行政許可不銜接等問題,及時給予政策指導,協助企業依法依規完善相關手續。
(發言人系民建省委會副主委、浙商創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起草人:喻貞、章曉洪等)
2018年11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我省作為民營經濟大省,又毗鄰上海,理應抓住這一重大舉措的政策紅利,推動科創企業上市實現高質量發展。當前,我省科創企業以中小微企業居多,培育壯大任重道遠。再加上科創企業有其固有特點:初始投入大、回收周期長,企業研發、生產和經營所面臨的風險較大,融資不容易,要做大做強掣肘較多。為此,就推進我省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量質并舉培育創新型企業集群
一要實現省級以上開發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全覆蓋,加快培育創新小企業。積極引導各地利用城鎮低效用地和拆改土地建設孵化基地,搭建政府、大學、科研院所、投資機構等共同參與的孵化器建設平臺,并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含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提供免征房產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二要重點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以高水平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為抓手,培植創新型領軍企業,以大企業建設大科研,大科研支撐大企業。三要加強科創企業梯隊建設,加大對某些技術領先、擁有自主核心技術、發展前景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鼓勵有特色的開發區、創新基地圍繞某些產業和領域,培育一批創新企業集群,做大創新企業“基數”。
二、產學研用結合,優化配置創新要素資源
一要強化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努力實現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優勢疊加”,技術創新鏈和產業鏈“雙向融合”。二要進一步創新產學研合作的方式和機制,打通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間的技術轉移通道,鼓勵跨領域、機構、跨區域的資源集成,并加快建立健全各類產學研戰略合作組織,引導企業主動介入高校、科研院所早期研發,強化高校和科研機構應用科研導向,構建產學研利益共同體。三要完善以企業為主導,市場為導向,以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為紐帶的產學研長效合作機制。
三、完善創新成果轉移機制,強化科創企業服務體系供給
一要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完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以及在此基礎上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制度。二要加快建設科技大市場和知識產權交易中心,拓寬科技企業利用信息平臺獲得先進適用技術和交易知識產權的渠道,繼續推進網上網下結合的市縣科技大市場建設。三要進一步落實技術市場稅收優惠政策和科技中介機構的稅收扶持政策,促進技術市場快速發展。企業通過網上技術市場交易并實施產業化的項目,地方財政應根據技術交易情況給予一定配額補助。
四、加大政策扶持,激發科創企業創新活力
一要推進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和科技成果政府采購,鼓勵中小科技企業積極參與產業的研發和產業化市場環節。二要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財政支持力度,為高新園區設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培育種子資金,采取無償資助方式解決科技型初創企業起步資金難問題。按規定用足用好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扶持專項獎補資金,提高使用績效。三要加強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落實情況分析,盡快制定我省加計扣除政策的細化措施和相關配套政策。四要進一步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征收所得稅和地方稅收增量返還政策,加速形成企業創新發展的激勵機制。
五、落實科技與金融無縫銜接與聯動機制,助推科創企業上市
一要選擇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試點,為科創企業提供“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二要發展“貸款+保險保障+財政風險補償”專利質押融資新模式,支持保險公司為科技信貸產品和服務提供保證保險服務,符合條件的由政府提供風險補償或保費補貼。三要探索建立從實驗研究、中試到生產的全過程科技創新融資模式,加快集聚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科技金融資源,積極引導風險資本向處于創新前端的科創企業投資,形成風險共擔和利益共享的聯合體。四要鼓勵企業通過科創板上市進一步做強。聯合省內著名投資機構、科技園區和省股交中心一起建立科創企業培育板,選擇有培養潛力的科創企業進行培養輔導,分批助推上市。完善省市縣聯動機制,成立科創板上市培育工作小組,培育為先、市場對接,將產業發展與上市培育相結合,并將本土龍頭創投機構納入其中,更早更好地幫助科創企業制定對接資本市場的方案。完善企業上市“綠色通道”制度,簡化流程,優化服務,對企業上市工作采取直通式、定制式方法,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妥善解決上市后備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對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產確權、稅費繳納、股權糾紛、知識產權糾紛、證照補辦和行政許可不銜接等問題,及時給予政策指導,協助企業依法依規完善相關手續。
(發言人系民建省委會副主委、浙商創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起草人:喻貞、章曉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