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納入預防腐敗機制
發布時間:2010-01-27 18: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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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家工作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濫用行政處罰權案件數量逐年上升,原因之一是行政執法機關自由裁量權幅度過大。建議:
一、中央紀委應將“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機制”納入《建立健全懲治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二、盡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幅度自由裁量辦法》,明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的原則、基準、權限和程序。對于較小幅度的自由裁量權可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行使。三、在制定新的行政法規時,涉及處罰自由裁量幅度的,應明確相應的裁量要素和標準,以及程序和權限。四、制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指導意見》,明確其基本原則和程序,同時授權各部門和地方政府以規章的形式予以規范。五、可先試行《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辦法》,待條件成熟后再制訂有關政府規章和行政法規。
(摘自《浙江民建信息》總第1537期,作者:辛涌,省政協采用)
一、中央紀委應將“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機制”納入《建立健全懲治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二、盡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幅度自由裁量辦法》,明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的原則、基準、權限和程序。對于較小幅度的自由裁量權可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行使。三、在制定新的行政法規時,涉及處罰自由裁量幅度的,應明確相應的裁量要素和標準,以及程序和權限。四、制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指導意見》,明確其基本原則和程序,同時授權各部門和地方政府以規章的形式予以規范。五、可先試行《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辦法》,待條件成熟后再制訂有關政府規章和行政法規。
(摘自《浙江民建信息》總第1537期,作者:辛涌,省政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