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新36條政策細化落實的建議
發布時間:2010-08-18 15: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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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36條的出臺,在合理引導民間投資、促進民企健康發展、轉型升級等方面意義重大,但民企尚有一些觀望與疑慮,主要表現在擔心政策的落實與執行、期盼配套政策及早出臺并保持后續政策的連續性等方面,為此建議:
一、出臺并落實相關配套細則。國務院發改委應牽頭此次條例涉及的相關部門,盡快出臺配套細則,特別是要責成電信、電力、石油、鐵路、軍工、石化、汽車等七大壟斷行業制定落實時間表,督促其認真貫徹落實。二、明確政策落實監督主體。建議全國人大成立監督落實部門,根據配套政策監督落實的進度與成效;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要積極發揮作用,如實反映民企意見,參與做好督促落實工作。三、全過程落實、全方位執行、長時期貫徹。鼓勵民企進入壟斷行業應該成為長久國策,除進入環節外,還需要涵蓋中間監管、后續退出以及宏觀調控環節。
(摘自《浙江民建信息》總第1594期,作者:侯顯夫、嚴素娟,省政協、民建中央采用)
一、出臺并落實相關配套細則。國務院發改委應牽頭此次條例涉及的相關部門,盡快出臺配套細則,特別是要責成電信、電力、石油、鐵路、軍工、石化、汽車等七大壟斷行業制定落實時間表,督促其認真貫徹落實。二、明確政策落實監督主體。建議全國人大成立監督落實部門,根據配套政策監督落實的進度與成效;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要積極發揮作用,如實反映民企意見,參與做好督促落實工作。三、全過程落實、全方位執行、長時期貫徹。鼓勵民企進入壟斷行業應該成為長久國策,除進入環節外,還需要涵蓋中間監管、后續退出以及宏觀調控環節。
(摘自《浙江民建信息》總第1594期,作者:侯顯夫、嚴素娟,省政協、民建中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