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切實履行黨派民主監督職能
發布時間:2011-03-10 1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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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車曉端
馬克思指出:沒有民主監督的民主,是不完全、不徹底的民主。一九四五年七月,毛澤東同志在延安與黃炎培先生作了一次被譽為“千秋窯洞對”的著名談話。毛澤東把依靠群眾,實現民主,加強監督,作為避免人亡政息,跳出政黨興亡周期率的一條新路。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它不僅提出了增強黨和政府決策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知情權,而且也提出了加強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建設,讓權力的運行始終受到人民的監督。要鞏固執政黨地位,民主政治推進須與經濟體制改革進程同步,民主監督不能停滯,更不能倒退。
我國在建立健全監督體系,完善監督手段上進行了不懈努力,民主監督與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相輔相成。但在監督體系建設上還遺留缺陷,并存在“弱監、虛監、漏監”等問題。同時,監督體系建設不平衡,存在黨政監督體系強、社會監督體系弱的情況,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和內部監督體系更加滯后。在實踐中,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職能普遍弱化。
本文擬以民建浙江省和紹興市委會民主監督工作為實例,從民主監督的現狀和問題分析入手,尋找民主監督弱化原因,提出加強和改進的對策、建議。
一、民主黨派民主監督職能的履行現狀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提出了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形式主要是:(1)在政治協商中提出意見;(2)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黨委及其職能部門提出書面意見;(3)人大及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在組織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時,可邀請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參加;(4)通過在政協大會發言和提出提案,在視察調研中提出意見或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5)參加有關方面組織的重大問題調查和專項考察等活動;(6)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的特約人員等。從本人擔任民建省委會副主委和紹興市委會主委的工作實踐來看,其中第4種形式運用較好并取得一定實效,第6種形式有所開展但效果不明顯,其余4種形式則實施不多。
(一)在參政議政中體現民主監督內容,是目前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主要形式。“在政協大會發言和提出提案,在視察調研中提出意見或其它形式批評和建議”,這是較好的參政議政途徑,也體現了一部分民主監督的內容。從目前看,這種將民主監督寓于參政議政之中,是黨派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主要形式,也是民主黨派發揮作用、擴大影響、樹立形象的主要形式。通過政協組織提供的良好環境參加調研、發表意見,通過政協大會這個平臺發言和提交提案或社情民意,有良好的信息反饋,有價值的建議能及時得到采納和落實,取得了一定實效。
(二)“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的特約人員”在開展,效果不甚明顯。特約人員其實是參政黨內部一支“專職”的監督員隊伍,應該成為民主監督的主力軍和重要媒介。現在各級黨派組織基本都已形成一支固定的特約監督員隊伍。如民建紹興市委會共有36名會員被聘為省、市、縣各類特約監督員,他們平時在不同的崗位上,通過暗訪、走訪、問卷、檢查等形式,了解實情,客觀分析,如實反映,發表建議意見。年終參加有關單位的總結評議活動,黨派班子成員參加市、縣(市、區)和有關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但從實際效果來看,走形式的多,實效性不強。
(三)其他四方面民主監督形式實施不多。“在政治協商中提出意見”較多的是通報形式為主;“人大及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在組織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時,可邀請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參加”,人大及常委會一般是邀請個別人大代表列席,其中可能有非黨的人大代表,不會有意識邀請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參加;“參加有關方面組織的重大問題調查和專項考察等活動”,在省級以上有一些,在市級以下少,參加政協和統戰部組織有一些,參加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少;“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黨委及其職能部門提出書面意見”更少,目前,由于多方面因素,各類監督局限于對政府及政府職能部門常規工作,對黨委及其職能部門的監督較少體現。
二、民主黨派民主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略)
三、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切實履行黨派民主監督職能的對策、建議
民主監督是我國政治體制內的政治行為,是民主政治的體現。民主黨派對執政黨的民主監督,目的是為了幫助執政黨加強和改善領導。民主監督是對權力的制約,是防止權力在運行過程中脫軌變型的有效保證。民主監督的目的就是關愛、支持、促進政府部門改進工作,又好又快促進經濟發展。民主監督要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循我國政治體系的政治規則,做到理論上清醒、政治上堅定、顧全大局、維護穩定。要堅持“十六字”方針,站好位置,發揚傳統,發揮特色。同時,要選準角度。實施民主監督中的位置或角度選得好,民主監督作用就會得到有效發揮,切實“監”到點子上,“督”到關鍵處,塑造黨派民主監督良好形象。
為此建議:
(一)健全民主監督運行機制,積極推進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
一是制定《民主黨派監督條例》或《民主黨派監督辦法》。從而進一步明確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原則、內涵、性質、對象、范圍、內容、形式、方法、程序、采納落實以及反饋;明確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職責和權利;明確各級黨委和政府接受監督和對監督作出反饋的責任;建立民主監督的保護機制、激勵機制等。
二是分項制定各種民主監督形式的運行程序。程序明確是制度落實的保障,在“人治”氛圍還較濃厚的情況下,程序顯得尤其重要。建議根據主要監督形式和重點監督內容,制定如《重大決策監督辦法》、《特約監督員工作辦法》、《對口單位監督辦法》、《民主監督考核辦法》等。
三是黨委和政府配套制定相關工作制度。民主黨派監督成效與中共的重視程度和接受程度有密切關系,中共黨委和政府制定與民主黨派民主監督工作制度相銜接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是完善民主監督機制一個必要的環節。建議中共制定《關于做好黨際互相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或《民主監督意見反饋辦法》,對各級黨委和政府部門如何接受監督,如何為民主黨派監督提供條件,如何對民主監督作出反饋等作出職責和程序上的規定,并將接受監督情況作為部門和領導考核的一個重要內容。并建立民主監督的激勵機制。對于堅持真理,勇于監督,善于監督,對于在履行民主監督職能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民主黨派組織或成員,對于自覺接受監督、虛心采納民主黨派意見并積極改進工作的黨政部門予以鼓勵。
四是建立考核評估機制。在中共黨委和政府部門的考核體系中加入有關“接受民主監督情況”的考核內容;在民主黨派內部建立績效評估制度。
(二)加強黨派自身建設,提高黨派民主監督能力和水平。
一是提供組織保障。政協提案工作和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工作的加強,都是與設立提案委和參政議政委員會分不開的。可在各民主黨派內部成立民主監督工作委員會,或建立一個全國和省級的各民主黨派民主監督聯席機構,統一領導各黨派的民主監督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國和全省的民主監督工作,做好民主監督的計劃安排、工作動員、人員調集、業務培訓、信息反映等工作,為履行黨派基本的民主監督職能提供組織保障。
二是加強黨外干部選拔培養。黨外干部直接參加國家政權,與中共干部有最直接的了解和交流,對黨委部門各項工作“知情”較多較實較深,必須注重開發黨外干部這個監督資源,讓他們在履行“參加政權”職能的同時,也履行好“互相監督”的職能。(1)加大黨外干部的選拔任用力度,增加黨外干部數量,提高黨外干部層次,把更多優秀的民主黨派人士充實到政府部門擔任主要負責人,保證他們有能力監督;(2)建立對黨外干部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考核機制,可以在黨外干部的考核評價體系中,加入“履行民主監督職能情況”一項,督促黨外干部開展民主監督工作;(3)建立對黨外干部開展民主監督的保障機制,保證他們有條件、有勇氣監督;(4)重大問題的監督可通過民主黨派組織向被監督部門的上級部門進行反映,中共統戰部門、政協、民主黨派組織要當好黨外干部的“娘家”和后盾。
三是加強對特約監督人員的管理和培養。探索和健全特約監督員的培養管理機制。特約監督員是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重要人力資源,要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1)拓寬聘任特約人員的領域。除了向各政府部門拓寬外向黨委部門延伸,中共黨委部門也聘任特約監督員;(2)制定有關制度。如《特約監督工作條例》或《特約監督人員管理辦法》等,對監督人員的權、責進行規范,建立責任制;(3)明確合適的特約監督員管理部門。可在各黨派內部設立民主監督機構管理指導,或設立一個各黨派聯席的特約監督員工作指導委員會,在中共統戰部門、政協指導下統一管理,從而變特約人員個人監督行為為黨派組織的監督行為。(4)提高監督整體水平。要加強黨派成員的政治理論學習,注重調查研究,善于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講政治,懂政策,重藝術。民主黨派在敢于堅持真理、講真話的同時,也要注意通過實踐善于修正錯誤,改進監督方法,創新監督方式,不斷提高民主黨派成員整體的監督水平。
四是重視通過對口聯系單位工作來實施民主監督。從民建紹興市委會的實踐來看,通過建立較規范的對口聯系制度來加強民主監督工作,將民主監督的職能盡可能地體現在黨派的各項工作和各類活動中,切實可行。如主動深入政府對口聯系部門聽取相關部門負責人通報工作、介紹情況;與對口聯系部門領導和專業人員共同外出考察調研,這種相互合作的調研方式,既為我們知情知政、拓展參政議政和調查研究范圍創造了條件,又豐富了參政黨與政府部門對口聯系工作的內容和形式,增強了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也為政府對口部門創造了有利的輿論氛圍,更好地開展工作,聯系工作真正實現了多贏。
這種對口聯系的結對方式已推廣到基層。如紹興市直機關支部、市直綜合支部和嵊州市總支分別與中共紹興市建設局機關黨支部、市環保局稽查支隊黨支部和嵊州市外經貿局機關黨支部建立友好結對關系,使我們的多黨合作重心下移,為基層組織參政議政創造了更有利條件,也提升了黨派整體形象。許多建議、提案在共同調研中完成提交,有的成為各級政協的重點提案。目前,市委會和各基層組織與政府部門、中共基層組織的結對聯系逐步呈現由禮節性向實質性、單向性向全面性、隨意性向規范性、被動性向主動性轉變的可喜局面。
(三)三方面監督有待重視和參與
一是重視立法監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草案審查中,應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目前,立法前的聽證會效果較好,有時也有民主黨派成員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身影,但卻聽不到一個黨派組織的聲音。建議在立法程序中加入聽取民主黨派組織意見的內容,并作為一個必要環節。可以在立法聽證會上設立專屬于民主黨派組織的議席,由各民主黨派委派代表開展立法監督工作,在聽證會上表達民主黨派組織的意見。或者,可以考慮將一些聽政會委托給民主黨派舉辦,發揮黨派相對獨立、中立和超脫的特點,保證聽證會的客觀、公正和有效。
二是強化決策監督。建立科學決策的監督機制,促使決策者在做決策時更加謹慎,更加全面地考慮問題,減少人為的主觀臆斷,使決策更加客觀與科學。把“聽取民主黨派組織意見”作為必要環節納入決策程序中。決策前提供研究意見,決策中聽取監督意見,決策后提供執行情況的評估意見。對民主黨派提出的監督意見可以建立民主監督反饋制度。按照“已解決”、“正在解決”、“留作參考”等進行答復。
三是加強黨際監督。《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明確了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是:(1)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2)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重要方針政策的制定和貫徹執行情況;(3)黨委依法執政及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況。很明顯,這些監督內容主要都是對執政黨及其成員工作的監督,重點就是黨際監督,只有牢牢抓住這三方面內容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督工作,才能把握住民主監督的實質和特性。今后的民主監督工作應該依據意見精神,把握這三方面監督重點,將對黨委工作的監督放在首要位置。
(四)三個新問題有待關注和落實。營造黨派民主監督良好外圍環境,有利更好地有位、有為監督。加強黨派民主監督需要黨委重視指導和有關方面支持幫助。
一是重視各級黨委統戰部長進常委。統一戰線聯系宗教、臺、僑等政治敏感部門和各界別,也是中共黨委聯系各民主黨派、指導幫助各民主黨派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重要部門。在新時代、形勢下更需要發揮特有的作用,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統戰部長進入中共常委可以將黨委意圖及時準確傳達到各民主黨派,有利于指導黨派開展民主監督。
二是關注各級民主黨派主要負責人進班子。在各級地方領導班子尤其省、市級以上班子,使各民主黨派在當地有同等席位開展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有各黨派一席之地體現了統戰意識、合作意識、大局意識,既是國際政治的需要、多黨合作的需要,也是黨派開展民主監督和黨派和諧大團結需要。
三是拓展新型監督方式。民主黨派對重大的民主監督內容和部署,要主動向黨委請示匯報,聽取指示,及時反映監督進展的情況;主動加強與人大、紀檢、審計、信訪和新聞等部門的聯系,使黨派的民主監督與法律監督、黨內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等密切配合。在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過程中,要注重實效、注意方式。有的可以采用現代網絡平臺開展實時監督,有的需要把握適度,可以采用上層溝通協商和座談交流、提交調研報告和社情民意、撰寫提案和內參等形式開展監督。
(作者系民建省委會副主委、紹興市委會主委,紹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本文為作者在浙江省社院舉辦的“參政黨與民主監督”理論研討會上的大會交流論文)
我國在建立健全監督體系,完善監督手段上進行了不懈努力,民主監督與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相輔相成。但在監督體系建設上還遺留缺陷,并存在“弱監、虛監、漏監”等問題。同時,監督體系建設不平衡,存在黨政監督體系強、社會監督體系弱的情況,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和內部監督體系更加滯后。在實踐中,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職能普遍弱化。
本文擬以民建浙江省和紹興市委會民主監督工作為實例,從民主監督的現狀和問題分析入手,尋找民主監督弱化原因,提出加強和改進的對策、建議。
一、民主黨派民主監督職能的履行現狀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提出了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形式主要是:(1)在政治協商中提出意見;(2)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黨委及其職能部門提出書面意見;(3)人大及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在組織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時,可邀請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參加;(4)通過在政協大會發言和提出提案,在視察調研中提出意見或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5)參加有關方面組織的重大問題調查和專項考察等活動;(6)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的特約人員等。從本人擔任民建省委會副主委和紹興市委會主委的工作實踐來看,其中第4種形式運用較好并取得一定實效,第6種形式有所開展但效果不明顯,其余4種形式則實施不多。
(一)在參政議政中體現民主監督內容,是目前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主要形式。“在政協大會發言和提出提案,在視察調研中提出意見或其它形式批評和建議”,這是較好的參政議政途徑,也體現了一部分民主監督的內容。從目前看,這種將民主監督寓于參政議政之中,是黨派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主要形式,也是民主黨派發揮作用、擴大影響、樹立形象的主要形式。通過政協組織提供的良好環境參加調研、發表意見,通過政協大會這個平臺發言和提交提案或社情民意,有良好的信息反饋,有價值的建議能及時得到采納和落實,取得了一定實效。
(二)“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的特約人員”在開展,效果不甚明顯。特約人員其實是參政黨內部一支“專職”的監督員隊伍,應該成為民主監督的主力軍和重要媒介。現在各級黨派組織基本都已形成一支固定的特約監督員隊伍。如民建紹興市委會共有36名會員被聘為省、市、縣各類特約監督員,他們平時在不同的崗位上,通過暗訪、走訪、問卷、檢查等形式,了解實情,客觀分析,如實反映,發表建議意見。年終參加有關單位的總結評議活動,黨派班子成員參加市、縣(市、區)和有關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但從實際效果來看,走形式的多,實效性不強。
(三)其他四方面民主監督形式實施不多。“在政治協商中提出意見”較多的是通報形式為主;“人大及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在組織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時,可邀請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參加”,人大及常委會一般是邀請個別人大代表列席,其中可能有非黨的人大代表,不會有意識邀請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參加;“參加有關方面組織的重大問題調查和專項考察等活動”,在省級以上有一些,在市級以下少,參加政協和統戰部組織有一些,參加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少;“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黨委及其職能部門提出書面意見”更少,目前,由于多方面因素,各類監督局限于對政府及政府職能部門常規工作,對黨委及其職能部門的監督較少體現。
二、民主黨派民主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略)
三、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切實履行黨派民主監督職能的對策、建議
民主監督是我國政治體制內的政治行為,是民主政治的體現。民主黨派對執政黨的民主監督,目的是為了幫助執政黨加強和改善領導。民主監督是對權力的制約,是防止權力在運行過程中脫軌變型的有效保證。民主監督的目的就是關愛、支持、促進政府部門改進工作,又好又快促進經濟發展。民主監督要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循我國政治體系的政治規則,做到理論上清醒、政治上堅定、顧全大局、維護穩定。要堅持“十六字”方針,站好位置,發揚傳統,發揮特色。同時,要選準角度。實施民主監督中的位置或角度選得好,民主監督作用就會得到有效發揮,切實“監”到點子上,“督”到關鍵處,塑造黨派民主監督良好形象。
為此建議:
(一)健全民主監督運行機制,積極推進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
一是制定《民主黨派監督條例》或《民主黨派監督辦法》。從而進一步明確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原則、內涵、性質、對象、范圍、內容、形式、方法、程序、采納落實以及反饋;明確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職責和權利;明確各級黨委和政府接受監督和對監督作出反饋的責任;建立民主監督的保護機制、激勵機制等。
二是分項制定各種民主監督形式的運行程序。程序明確是制度落實的保障,在“人治”氛圍還較濃厚的情況下,程序顯得尤其重要。建議根據主要監督形式和重點監督內容,制定如《重大決策監督辦法》、《特約監督員工作辦法》、《對口單位監督辦法》、《民主監督考核辦法》等。
三是黨委和政府配套制定相關工作制度。民主黨派監督成效與中共的重視程度和接受程度有密切關系,中共黨委和政府制定與民主黨派民主監督工作制度相銜接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是完善民主監督機制一個必要的環節。建議中共制定《關于做好黨際互相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或《民主監督意見反饋辦法》,對各級黨委和政府部門如何接受監督,如何為民主黨派監督提供條件,如何對民主監督作出反饋等作出職責和程序上的規定,并將接受監督情況作為部門和領導考核的一個重要內容。并建立民主監督的激勵機制。對于堅持真理,勇于監督,善于監督,對于在履行民主監督職能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民主黨派組織或成員,對于自覺接受監督、虛心采納民主黨派意見并積極改進工作的黨政部門予以鼓勵。
四是建立考核評估機制。在中共黨委和政府部門的考核體系中加入有關“接受民主監督情況”的考核內容;在民主黨派內部建立績效評估制度。
(二)加強黨派自身建設,提高黨派民主監督能力和水平。
一是提供組織保障。政協提案工作和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工作的加強,都是與設立提案委和參政議政委員會分不開的。可在各民主黨派內部成立民主監督工作委員會,或建立一個全國和省級的各民主黨派民主監督聯席機構,統一領導各黨派的民主監督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國和全省的民主監督工作,做好民主監督的計劃安排、工作動員、人員調集、業務培訓、信息反映等工作,為履行黨派基本的民主監督職能提供組織保障。
二是加強黨外干部選拔培養。黨外干部直接參加國家政權,與中共干部有最直接的了解和交流,對黨委部門各項工作“知情”較多較實較深,必須注重開發黨外干部這個監督資源,讓他們在履行“參加政權”職能的同時,也履行好“互相監督”的職能。(1)加大黨外干部的選拔任用力度,增加黨外干部數量,提高黨外干部層次,把更多優秀的民主黨派人士充實到政府部門擔任主要負責人,保證他們有能力監督;(2)建立對黨外干部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考核機制,可以在黨外干部的考核評價體系中,加入“履行民主監督職能情況”一項,督促黨外干部開展民主監督工作;(3)建立對黨外干部開展民主監督的保障機制,保證他們有條件、有勇氣監督;(4)重大問題的監督可通過民主黨派組織向被監督部門的上級部門進行反映,中共統戰部門、政協、民主黨派組織要當好黨外干部的“娘家”和后盾。
三是加強對特約監督人員的管理和培養。探索和健全特約監督員的培養管理機制。特約監督員是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重要人力資源,要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1)拓寬聘任特約人員的領域。除了向各政府部門拓寬外向黨委部門延伸,中共黨委部門也聘任特約監督員;(2)制定有關制度。如《特約監督工作條例》或《特約監督人員管理辦法》等,對監督人員的權、責進行規范,建立責任制;(3)明確合適的特約監督員管理部門。可在各黨派內部設立民主監督機構管理指導,或設立一個各黨派聯席的特約監督員工作指導委員會,在中共統戰部門、政協指導下統一管理,從而變特約人員個人監督行為為黨派組織的監督行為。(4)提高監督整體水平。要加強黨派成員的政治理論學習,注重調查研究,善于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講政治,懂政策,重藝術。民主黨派在敢于堅持真理、講真話的同時,也要注意通過實踐善于修正錯誤,改進監督方法,創新監督方式,不斷提高民主黨派成員整體的監督水平。
四是重視通過對口聯系單位工作來實施民主監督。從民建紹興市委會的實踐來看,通過建立較規范的對口聯系制度來加強民主監督工作,將民主監督的職能盡可能地體現在黨派的各項工作和各類活動中,切實可行。如主動深入政府對口聯系部門聽取相關部門負責人通報工作、介紹情況;與對口聯系部門領導和專業人員共同外出考察調研,這種相互合作的調研方式,既為我們知情知政、拓展參政議政和調查研究范圍創造了條件,又豐富了參政黨與政府部門對口聯系工作的內容和形式,增強了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也為政府對口部門創造了有利的輿論氛圍,更好地開展工作,聯系工作真正實現了多贏。
這種對口聯系的結對方式已推廣到基層。如紹興市直機關支部、市直綜合支部和嵊州市總支分別與中共紹興市建設局機關黨支部、市環保局稽查支隊黨支部和嵊州市外經貿局機關黨支部建立友好結對關系,使我們的多黨合作重心下移,為基層組織參政議政創造了更有利條件,也提升了黨派整體形象。許多建議、提案在共同調研中完成提交,有的成為各級政協的重點提案。目前,市委會和各基層組織與政府部門、中共基層組織的結對聯系逐步呈現由禮節性向實質性、單向性向全面性、隨意性向規范性、被動性向主動性轉變的可喜局面。
(三)三方面監督有待重視和參與
一是重視立法監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草案審查中,應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目前,立法前的聽證會效果較好,有時也有民主黨派成員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身影,但卻聽不到一個黨派組織的聲音。建議在立法程序中加入聽取民主黨派組織意見的內容,并作為一個必要環節。可以在立法聽證會上設立專屬于民主黨派組織的議席,由各民主黨派委派代表開展立法監督工作,在聽證會上表達民主黨派組織的意見。或者,可以考慮將一些聽政會委托給民主黨派舉辦,發揮黨派相對獨立、中立和超脫的特點,保證聽證會的客觀、公正和有效。
二是強化決策監督。建立科學決策的監督機制,促使決策者在做決策時更加謹慎,更加全面地考慮問題,減少人為的主觀臆斷,使決策更加客觀與科學。把“聽取民主黨派組織意見”作為必要環節納入決策程序中。決策前提供研究意見,決策中聽取監督意見,決策后提供執行情況的評估意見。對民主黨派提出的監督意見可以建立民主監督反饋制度。按照“已解決”、“正在解決”、“留作參考”等進行答復。
三是加強黨際監督。《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明確了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是:(1)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2)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重要方針政策的制定和貫徹執行情況;(3)黨委依法執政及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況。很明顯,這些監督內容主要都是對執政黨及其成員工作的監督,重點就是黨際監督,只有牢牢抓住這三方面內容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督工作,才能把握住民主監督的實質和特性。今后的民主監督工作應該依據意見精神,把握這三方面監督重點,將對黨委工作的監督放在首要位置。
(四)三個新問題有待關注和落實。營造黨派民主監督良好外圍環境,有利更好地有位、有為監督。加強黨派民主監督需要黨委重視指導和有關方面支持幫助。
一是重視各級黨委統戰部長進常委。統一戰線聯系宗教、臺、僑等政治敏感部門和各界別,也是中共黨委聯系各民主黨派、指導幫助各民主黨派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重要部門。在新時代、形勢下更需要發揮特有的作用,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統戰部長進入中共常委可以將黨委意圖及時準確傳達到各民主黨派,有利于指導黨派開展民主監督。
二是關注各級民主黨派主要負責人進班子。在各級地方領導班子尤其省、市級以上班子,使各民主黨派在當地有同等席位開展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有各黨派一席之地體現了統戰意識、合作意識、大局意識,既是國際政治的需要、多黨合作的需要,也是黨派開展民主監督和黨派和諧大團結需要。
三是拓展新型監督方式。民主黨派對重大的民主監督內容和部署,要主動向黨委請示匯報,聽取指示,及時反映監督進展的情況;主動加強與人大、紀檢、審計、信訪和新聞等部門的聯系,使黨派的民主監督與法律監督、黨內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等密切配合。在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過程中,要注重實效、注意方式。有的可以采用現代網絡平臺開展實時監督,有的需要把握適度,可以采用上層溝通協商和座談交流、提交調研報告和社情民意、撰寫提案和內參等形式開展監督。
(作者系民建省委會副主委、紹興市委會主委,紹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本文為作者在浙江省社院舉辦的“參政黨與民主監督”理論研討會上的大會交流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