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完善宏觀服務型政府投資項目績效審計的建議
發布時間:2011-03-10 09: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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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當前政府投資項目中審計工作存在的理念、方法、效用相對滯后等不足,建議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向宏觀服務型績效審計轉變:
一、因地制宜地落實“必審制”。從審計所有政府投資項目轉為選擇審計政府所有投資項目,既在規避風險的基礎上對所有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計,也可突出重點選擇部分項目實施審計。二、因勢利導地強化竣工決算審計。造價審計側重于控制造價,注重審計核減金額;竣工決算審計側重于查深查透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所有問題,從而針對性地提出審計意見。建議在造價審計相對成熟后,應更多地向竣工決算審計傾斜。三、因情制宜地實施跟蹤審計。建議對政府投資項目采取事前控制、事中監督、事后審計的方式“全過程”跟蹤審計,但基于目前力量配比相對不足,建議審計部門選擇那些事關國計民生、群眾普遍關注的重大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
(摘自《浙江民建信息》總第1583期,作者:車曉端,省委統戰部、民建中央采用)
一、因地制宜地落實“必審制”。從審計所有政府投資項目轉為選擇審計政府所有投資項目,既在規避風險的基礎上對所有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計,也可突出重點選擇部分項目實施審計。二、因勢利導地強化竣工決算審計。造價審計側重于控制造價,注重審計核減金額;竣工決算審計側重于查深查透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所有問題,從而針對性地提出審計意見。建議在造價審計相對成熟后,應更多地向竣工決算審計傾斜。三、因情制宜地實施跟蹤審計。建議對政府投資項目采取事前控制、事中監督、事后審計的方式“全過程”跟蹤審計,但基于目前力量配比相對不足,建議審計部門選擇那些事關國計民生、群眾普遍關注的重大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
(摘自《浙江民建信息》總第1583期,作者:車曉端,省委統戰部、民建中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