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管理居民小區 夯實和諧社會基礎
發布時間:2006-03-03 13:18:04
|
作者: 朱茂丹
居民小區是構成城市社會的基礎單位,居民小區管理水平如何,關系到居民在8小時工作之外的生活質量,并影響到居民的心情和對社會綜合環境的感覺和判斷,對整個社會的和諧構建十分重要。
目前,我市居民小區的管理質量不高,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稱,影響社會文化的發展。主要表現在:
一是機動車隨意穿行,小店小販多、收購破爛多,失竊現象多,小區內各種噪音互相交叉,不文明行為無人過問。
二是居民間老不相往來,缺乏人際間交流。有的小區內竊賊偷撬,鄰居還認為是在裝修,不聞不問,令人哭笑不得。
三是本應作為居民間加強溝通的組織--居委會成了行政性組織,只管收費不問其它事務。居委會人員由政府部門指派,成了照顧親朋好友就業的地方。有的居委會部門掛了七八塊牌子,儼然是一級政府組織,不少居委會工作人員也把自己看作是領導都而不是社區服務者,態度生硬;小區管理費用的使用不向居民負責,且透明度不高。
加強居民小區建設,必須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點之一來抓。
一是要盡快出臺相應的政策,成為規范居民小區管理的依據;二是借鑒外地先進的管理經驗,高標準、高要求地制定管理規范,使小區真正成為居民休閑時間的好場所;三是提高小區管理隊伍的質量,讓更多的具有較好管理素質的人員加入到居委會隊伍中去。鼓勵大學畢業生應聘參與社區管理工作;四、對開放式居民區,也要建立巡查制,可吸收責任心強的退休人員參與,針對小區自行車摩托車失竊嚴重,辟出專區,實行自行車、摩托車集中存放,統一管理,方便群眾;五是要加強媒體宣傳,教育居民遵紀守法、尊重他人,營造良好的生活氛圍;六是加強考核,對居民投訴事件實行問責制。
注:此文系金華市政協委員、民建金華市委委員朱茂丹在市政協會議上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