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宇委員:建立化工危險品危機預警處置機制
發布時間:2005-04-27 13: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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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寧波確立大力發展臨港型工業的指導思想,重化工業已逐漸成為寧波的支柱產業,化工工業的快速發展在給寧波帶來巨大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帶來了潛在的巨大隱患。石油化工產品、原油、液體化工產品大多都具有易燃、易爆、巨毒性質,寧波周邊大規模的化工原料、成品的儲存、生產、運輸點距寧波直線距離也就10—20公里(距周圍村鎮更近),如發生泄漏、爆炸、燃燒等重大事故而碰巧風向不利時,這么近的隔離距離極易造成重大傷亡。化學事故后果絕非一般生產事故可比擬,必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建議:
一、政府及早建立監測、預警、危機處置機制,并適時舉行聯合預演,包括緊急監控、發布預警、疏散民眾、救治傷員、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等,做到有備無患。
二、按照法制社會的要求,社會公眾對涉及自身安危和重大利益的建設項目的利弊及政府采取的相應措施應有充分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建議市政府督辦特別重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指標的公開及跟蹤落實;建議市人大對特別重大建設項目的確立實行擴大聽證和票決制;建議市政協組織委員專家加強對特別重大建設項目的視察監督。
(摘自民建會員國宇在寧波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