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中心 服務大局 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發布時間:2005-08-15 09: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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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寧波市委會
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的關鍵階段,其重要的特征之一,既是經濟高速發展期,又是社會矛盾凸顯期,在這種背景下,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個新理念的提出,標志著我黨的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和諧社會”一詞作為新時期執政黨執政理念一經提出,自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很快在全國取得了共識,并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重大的歷史任務,需要社會各階層齊心協力長期奮斗才能實現。就當前來說,要在經濟持續健康穩定增長的條件下,協調處理好社會各階層的關系,是新時期的一個重要任務。賈慶林同志近日在北京調研時強調,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是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面臨的一項新任務,也是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必然要求。
下面我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為題,談談看法。
和諧社會是一個多元的社會。多元社會事實上是利益多樣化的社會,它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也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從民主的角度看,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具有優越性,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各階層人們日益高漲的政治參與期望。要實現我國政治參與的制度化,就是要充分尊重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建立必要的法律制度,對公民的政治參與進行必要的法律確認和必要的規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公民的政治參與經常化、秩序化。我國的政治制度設計中,既有代表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政治協商機構代表社會各界人士利益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還有政府性民意代表結構如信訪制度等,特別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使盡可能廣泛的社會階層參與到政治生活中去,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作用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的民主政治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政治參與作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實現形式,得到了蓬勃的發展,制度化政治參與渠道的數量增多,質量也有了明顯的提高,減輕了非常態政治參與對社會秩序的危害。隨著經濟體制和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家與社會呈現出了適度的分離,社會的自主性開始增強,社會階層開始分化,社會政治資源得到共享,公民的政治參與的力度和主動性提高。因此,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缺少該項制度就難以保證全社會的和諧。
和諧社會是一個秩序和法治的社會。社會生活的和諧,必須有穩定安寧的社會政治環境和有條不紊的民主政治秩序。在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條件下,社會的和諧是各種利益群體和各種思想觀點同時并存,在社會生活中承擔不同的角色,發揮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參與模式,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而發生變化。在“階級斗爭”年代,依靠政治動員來促進公民政治參與是我國人民民主的主要模式,這種“大民主”模式帶給我們以深刻的教訓,依靠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容易出現忽視公民權利和利益的傾向,造成公民的被動參與、盲目參與和依附參與,最后導致社會的無序混亂狀態,給社會的經濟和發展帶來災難性的惡果。改革開放后,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每個社會成員和不同的社會階層都有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進而形成一定的利益階層或社會階層,也強化了公民的主體意識和權利觀念,為政治參與提供了內在的基礎。由于市場經濟主體的地位平等,隨著階層意識的增強,其政治參與的主體意識也必然增強,政治參與不再被視為一種義務,而是一種權利。主體意識強調自我精神、非依附性和非盲目性。社會新階層的出現,不同社會階層的成員對利益需求和政治參與呈現出多樣性和廣泛性,在協調矛盾和利益關系、維護團結和穩定方面,給政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將新階層的利益需求和政治參與要求納入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發展規道上來,只有暢通民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渠道,做好協調關系、理順情緒、化解矛盾工作,才能更好地堅持團結和民主。
和諧社會是一個民主和善治的社會。善治即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和管理活動。善治的本質特征,就在于政府充分聽取民意,支持民間參與社會公共事業的合作管理,使政府與民間的關系達到最佳狀態。有序的政治參與是表達民意的重要通道,可以為經濟決策集思廣益,提高決策的合法性基礎。政治參與是民主政治的重要體現,也是公民自我教育的重要方式,公民通過各種途徑、形式參與政治生活,可以培養公民的民主意識,提高公民的知政、參政和議政的能力,增強對國家的主人翁的責任感和對現有政治制度的歸屬感。有序的政治參與使黨委和政府能充分傾聽來自社會各階層的意見,能充分兼顧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利益,社會成員之間能夠達成諒解和寬容,為社會提供心理的支撐機制,將社會不穩定因素減至到最低。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民間的政治參與有時只反映本階層或本部門的利益,有的甚至只以利益分配為目的而參與政治,這樣不利于政策的公平實施,這實際涉及到了社會經濟發展的公平與效率問題。人民政協素有“人才庫”、“智囊團”之稱,具有人才薈萃、聯系廣泛的突出優勢,能為構建和諧社會性提供堅實的物質保證。這些獨特的優勢和作用,為構建民主和善治的和諧社會產生更積極的影響。
和諧社會是一個公平的社會。社會和諧的一個重要基礎,是各種政治和經濟利益在全體社會成員之間合理而平等的分配。據近日召開的“和諧社會成都論壇”報導,當代中國已經形成了由十大階層組成的社會階層結構。有關專家認為,就結構形態而言,目前中國社會階層結構還只是一個中低層過大,中上層有所發育但還沒壯大,最上層和底層都比較小的“洋蔥頭”型結構。國家有關部門應創新和制定恰當的經濟社會政策,推進戶籍、就業、人事、社會保障等改革,調整城鄉、區域和就業結構,引導培育形成一個合理的開放的現代社會階層結構,才能為構建和諧社會打下堅實基礎。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3-0.4之間,表明全體居民的收入差距較為合理,既有利于提高效率,也沒有違背社會公平的原則。根據世界銀行公布的數字,改革前我國的基尼系數為0.16,而到了1994年,我國的基尼系數則上升到了0.452。這種利益結構令人擔憂,低收入階層太多,高收入階層集中的財富過多,而作為緩解社會階層之間沖突的中等收入階層又太少。社會上的高收入階層較多地占有了其他社會各階層的收入。貧富差距的拉大,導致社會失去公平,容易造成階層之間關系的緊張,引起社會突發性事件增多,影響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重要的是提高民主政治的整合能力,有效地發揮民主政治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增進新的社會階層對民主政治體系的認同,積極運用各種民主政治化手段,引導處于弱勢地位的社會階層參與到政治生活中來,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價值取向的體現。我們要把社會事業的發展作為重中之重考慮,一切工作都要落實到以人為本的社會進步上。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與發展的成果。關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的維護和實現。
隨著經濟社會結構的發展變化而產生新的社會階層,中共十六大把這些新的社會階層明確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其后又寫進憲法,政協章程也隨之修改,“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已成為民主黨派社會基礎的一部分。要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高民主黨派的參政能力建設,也成了黨派工作的題中之義。加強參政黨能力建設,重要的源于自身素質和實踐能力兩個方面:自身素質只有依靠民主黨派的隊伍建設得以提高,就是從思想、組織、制度等方面,積極探索自身建設的新途徑和方法,為履行參政黨職能、發揮參政黨作用,為培養和造就一大批優秀的參政人才而提供組織保證。實踐是提高參政能力的重要途徑,首先要樹立參政意識,自覺履行參政職責。其次要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實情,集中智慧,強化整體功能,不斷提高參政議政的質量。今后,黨派將圍繞構建和諧社會這一目標,使盡可能廣泛的社會階層參與到政治生活中去,努力暢通利益渠道,增進各階層利益的團結和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此材料為項性平主委在2005年7月市政協“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研究”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