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我市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
發布時間:2004-07-23 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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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洪新委員在溫州市政協第八屆第二次會議上的發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市依靠民間力量、利用民間資本,發展民營經濟,實現了經濟的騰飛,創造了溫州發展的奇跡。面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競爭化的新形勢,近年來經濟發展中的深層次問題日益顯現。“資本市場發育不全,投融資改革滯后”已成為當前制約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的體制障礙。 統計資料顯示,去年末全市金融機構存款余額達到1756.33億元,比上年增長24.2%;貸款余額1312.94億元,比上年增長40.8%;存貸順差達到443.39億元。同時,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在外的溫州人異地產業投資累計達到2000億元、房地產投資1000億元。這說明我市社會游資很多,民間資本充裕。但是,大量的資金轉化為儲蓄、轉化為異地房地產投資的現實,則足以說明我市政府在宏觀調控方面對社會投資引導乏力,還沒有充分發揮和利用好數以千億的民間資本。 隨著“一港三城”發展戰略的實施,加快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培養資本市場,開辟投資融資渠道,創新投資融資方式,整合社會資本資源,加大投資融資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已是勢在必行。為此,特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一、深化改革,著力培育區域資本市場  (一)加快培育資本市場主體。一是抓住溫州作為我國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的有利時機,大力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利用民間力量,組合民間資本,加快資本市場主體的培育和塑造。重點是創辦和發展一批投資財團、信托投資公司、發展投資公司、財務投資公司、經濟擔保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二是大力引進外資銀行和民資銀行,鼓勵和促進金融業改善服務,創新機制,有序競爭。要依托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區位輻射的優勢,積極爭取更多外資銀行和民資銀行以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來溫落戶,設立辦事服務機構和延伸經營網點。可采取金融業資產重組、行業兼并,委托經營等形式,開放本地金融市場,吸引外資金融機構來溫開拓市場。 (二)加快區域金融體制改革試點。抓住“金融改革年”的有利時機,推進金融擴盤、吸納民資入股,提高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民間資本股份比率;加快農村信用社增資擴股、股份制改造步伐,使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同時加快區域利率市場化的改革試點的啟動,強化金融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 (三)以爭取建立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為重點,規范和發展各類資本市場。在繼續規范發展證券市場、債券市場、外匯市場和期貨市場的基礎上,重點爭取建立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規范股權交易,引導企業進行股權合理流動,利用股權交易市場組合社會資本。要加強引導,積極推薦和支持優勢企業和品牌企業上市融資。要創造條件,適度放寬企業債券發行管制,鼓勵和支持企業以債券形式向社會進行直接融資。同時,金融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發展的理念和實事求是的精神,正視溫州客觀存在的民間“外匯市場”、“借貸市場”,研究相關措施,規范市場交易,發揮其積極作用。 (四)規范和發展各類投資和發展基金。在規范化管理、市場化運作、防范風險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一批園區開發基金、科技投資基金、產業發展基金、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等,并向社會開放,努力增強地方政府利用資本市場的融資能力。建議發行地方政府城市建設債券,以財政信用為基礎,實行政府適當負債經營,加快公益事業投資步伐。同時,充分發揮各類商會(協會行業)的組織作用,建立和籌集行業發展基金、行業互助基金、行業風險基金等,封閉式運行,推進行業聯合投資、行業開發投資和行業風險投資。 (五)創新金融服務。完善個人或第三人財產抵押的擔保貸款、保險公司保證貸款、倉單質押貸款、助業貸款等信貸服務;簡化手續,擴大資產抵押范圍,創新抵押品種和抵押要件,并積極試辦技術專利、知識產權、企業品牌的質押貸款;開拓對中小企業發放以中小企業之間聯保形式的貸款以及以行業協會、商會組織擔保的擔保貸款;對外資出口企業,應靈活運用出口退稅帳戶托管貸款、出口押匯、打包放款等多種融資方式;積極開拓金融理財、金融信托、委托代理、票據結算等金融業務。 (六)加強招商引資力度。充分利用國際國內資本市場和溫州籍在外華僑(僑眷)兩大資源,開放投資領域,積極引進外資和僑資。并建立專門機構,溝通信息,招商引資。鼓勵國內外投資者在我市設立創業投資公司和創業投資管理公司,為民間投資企業投資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和管理服務。 二、清除行政壁壘,進一步開放投融資市場 (一)進一步開放投資領域。按照“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項目業主化、設施享用商品化”的原則,開放基礎設施投資等領域,改變公共品投資項目由財政“單打獨挑”的被動局面。一是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以獨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等方式,投資有收費機制、回報比較穩定的電力、通信、能源、交通等領域基礎設施項目;二是對以社會效益為主,投資回報率低的基礎設施項目以及教育、文化、衛生、旅游、體育等社會事業項目,可以通過財政貼息和建立合理的價格、稅費機制等辦法(即按補償投資成本加合理盈利的原則,確定收費標準)讓民間投資有利可圖,鼓勵投資;三是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城市公交、城市供水、供氣、污水及垃圾處理,道路、橋梁等公共設施建設;四是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運用股份制形式參與開發和經營工業園區、各類商品市場;五是試行農村集體土地核價入股,租賃開發,委托投資等形式,參與產業園區投資開發和投資建設。 (二)進一步擴大民間投資渠道。具體建議:一是對已建成的基礎設施、市政設施,可采取所有權、經營權分離的辦法,實行公平競爭,獲得經營權,推向市場;二是要特別強調轉變各類建設指揮部的職能,規范投資建設行為,通過改革,創新政府委托投資建設制度,實行“政資分開”、“政企分開”,不能再以財政投資辦企業(下屬開發建設企業),利用特權搞壟斷,防止“黑箱操作”與民爭利,讓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城市建設市場;三是進一步清理行政機關、司法部門辦企業、辦實體問題,通過股份化改制、企業兼并、職工持股、社會參股等形式,放企業于市場,收資本于國庫,引民間來經營,實施真正的“斷奶”和“脫鉤”,還政府部門以廉政,樹政府部門以“形象”。四是進一步開放教育資源,支持和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教育領域,發揮民間資本在發展高等教育、職業技能教育,特別是整合教育資源、培養技能人才方面的作用。五是加快研究制定部分特殊行業(例如石化、煤炭、電力、通訊、水務等)進入和行業投資特許經營措施,實行行業特許經營權市場化招標和經濟責任保證制度。 (三)創新投資融資手段。積極推行國際上通用的BOT、TOT等項目融資方式。推出一批項目試行BOT(建設?經營?移交)融資,吸收民間資本參與投資經營;同時,在已建成的基礎設施項目中,積極推廣TOT(轉讓?經營?移交)融資方式,吸收民間資本,回收資金用于新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 三、完善服務,不斷優化投資創業環境 (一)加強政府宏觀指導。把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融資納入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公共品投資項目的公開征集制度、項目招商引資推介制度,投資項目儲備制度,及時公布投資信息、政策措施,建立起“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融資方式多樣、政府調控有力”的投融資體系,進一步促進區域資本市場的形成和發展。 (二)制定鼓勵和引導社會投資融資的政策措施。認真清理現行的政策性文件,取消投資融資限制。建議市政府抓緊研究制定《溫州市投融資改革實施意見》,并相應研究制定《溫州市基礎設施投資市場化改革實施辦法》,《溫州市基金設立和管理辦法》,從主體培育、市場準入、行業開放、項目經營、投資管理、政策扶植等方面做出具體的規定,并加大政府各部門對民間投資的扶持力度,在登記注冊、投資項目、土地使用、進出口、工商管理、上市融資、財政稅收、金融信貸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植。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融資服務體系。強化以“效能革命”為核心的政府制度創新和作風建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增強政府服務意識,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融資服務體系。一是放寬對投資公司、投資管理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設立的條件限制,建立對投融資行為的市場化約束激勵機制,完善權責清晰的出資人制度、項目投資的資本金制度和融資制度。二是進一步改進政府服務職能,強化各級地方政府的產業信息、規劃信息、投資信息、政策信息的收集發布,指導民間資本投資,做好信息服務工作;三是建立政府投資基金制度,強化政府投資功能,擴大政府融資能力,引導和吸納民間資本投入,帶動社會資本流入。 (四)充分發揮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建立為民間投資者服務的商會、行業協會等自律性組織,發展為民間投資者提供政策、法律、財會、技術、管理和市場信息等服務的中介組織,幫助民間投資者建立規范的產權制度、財會制度等,引導和促進民間投資快速、健康發展。  (作者系民建會員、溫州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