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證居民生活用電的幾點建議
發布時間:2004-07-30 1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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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建民
 --陳建民委員在溫州市政協八屆二次會議上的提案
  
去年以來,隨著我市經濟持續增長,人們生活的不斷改善,電力需求量大幅增長,電力供應明顯不足。據了解,我市近期用電需求在240萬千瓦左右,而溫州電網總供應電能力只有150萬千瓦至155萬千瓦;缺口近90萬千瓦,夏季高峰時缺口更大,給居民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已經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成立了溫州市有序用電工作領導小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還專門下發了溫政辦[2004]18號文件《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有序用電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一些具體措施,對緩解溫州電力緊張有了明顯的好轉,但是隨著夏季的到來,電力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因此建議如下:
一、積極倡導全社會節約用電
市政府要向全社會發出倡議:“少開一盞燈,節約一度電”,努力做到人人節約用電,倡導機關、行政事業單位要帶頭盡量不用空調,減少熱水器,盡量利用自然光,白天不開燈,養成人走燈滅,隨手關掉家用電器的良好習慣。電業部門要加強全社會節約用電工作的宣傳和指導,要大力推廣替代用電產品,降低用電需求。同時要人人當好監督員,包括發動小學生和幼兒園小朋友。老師要教育學生,把當前用電緊張的嚴峻形勢告訴他們,讓他們也參與監督,每個家庭倡議:開一盞燈,一臺電視機。
二、從領導做起,從現在做起
每個單位的領導,即是安全用電的責任人,也是節約用電的帶頭人,市電力部門要根據每個部門的最低用電需要情況,核定其用電量。市政府要和單位責任人簽訂節約、安全用電責任書,要作為評先、考核的硬指標,單位領導要帶頭節約用電。平時辦公,原則上不用空調,每個機關部門要建立節約用電的制度,以責任制形式,約束每個工作人員。
三、分段計價
電力部門對全社會居民生活用電進行調查,以人為單位核定最低用電定額,定額內以低價計費,超定額高價計費,結合電力部門已推出的“六時段、三費率”峰谷分時電價,促使居民自覺節約用電。
四、對用電線路進行調整,以居民用電和工業用電進行劃分。這樣可以盡量安排居民停電的時間在白天,而不影響企業的生產,也不影響居民晚上用電,真正做到“機關讓電于企業”、“企業讓電于民”。
   (作者系民建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