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心鎮為重點 推進新型城市化建設
發布時間:2007-04-11 10: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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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溫州以民營經濟為起點,在快速工業化的同時,推進了城市化,促進了整個區域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經過近30年的發展,目前全市的城市化水平達到了56.39%。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溫州的城市化是建立在“鄉村工業化”和“鄉村城鎮化”基礎上的傳統城市化。無論從城市規模、城市布局、城市功能,還是產業集聚、基礎設施、人口轉換、生態環境以及政府服務等等方面,仍然難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梢哉f是一種“散發式”和“粗放型”的城市化,距離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化還有相當差距。特別是農村城市化進程中,這些問題和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現在城鄉規劃滯后,布局不合理,小城鎮遍地開花,中心鎮不中心,功能不配套,經濟不規模,資源濫用和資源浪費并存。在大部分鄉鎮,真實的農村城市化現狀可以說是“村村似鎮,鎮鎮像村,戶戶點火,村村冒煙,處處建房,鄉鄉污染,家家務工,人人姓農”。
我認為,在溫州,推進新型城市化的主戰場在農村。農村城市化是溫州發展的基礎,中心城鎮優先、健康發展是溫州新型城市化建設的關鍵。為此提出三方面建議:
一、強化規劃,做大做強做優中心鎮
中心鎮可以說是城市之尾、農村之首。中心鎮是新型城市化的載體,是帶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龍頭。強化中心鎮規劃建設就是突出中心鎮的中心地位,提高中心鎮的經濟集聚和經濟輻射功能,增強中心鎮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龍頭帶動作用。
一是以規劃為龍頭,組織有關專家學者研究制定中心鎮發展規劃,調整、修編、深化、細化城鄉規劃體系,優化中心城鎮布局和城鎮群組合,強化功能定位,突出龍頭帶動、資源集約、要素集聚、產業集群、人口集中,完善城鄉規劃體系。
二是打破行政區劃的限制,按經濟區域調整行政區劃,以龍鰲片區、塘下片區、永強片區、柳市片區、虹橋片區等一批中心鎮為重點,實施中心城鎮規模發展戰略,推行鄉鎮的“撤、擴、并”,采取“小鄉并大鎮、小鎮聚大鎮”的措施,整合鄉鎮資源、加快各種要素資源向中心城鎮集聚,擴大中心城鎮,做大做強做優中心城鎮。
三是破除城鎮規劃發展“瓶頸”,積極爭取省政府和中央政府的支持,以鰲江流域的龍港、鰲江兩鎮為中心,組合周邊城鎮群進行組團式的“撤鎮建市”,加速培育,真正成為帶動和促進溫州南部經濟社會發展的副中心城市。
四是深化中心城鎮建設規劃,以城市設計理念提高中心城鎮資源利用率和集約率,增強的發展潛力,提升中心鎮規劃建設水平,
二、推進改革,創新中心鎮發展機制
推進新型城市化建設,必須堅持以發展的理念、改革的措施、創新的機制再造中心鎮發展的體制優勢。當前應該著力深化六大方面的改革創新:
一是政府職能的改革創新。增強中心鎮政府的社會和經濟的發展責任,強化“監控經濟、管理社會、服務公眾、捍衛公平、促進和諧”的職能,通過重樹公共政府理念,改革政府組織,理順縣鎮事權關系、條塊關系、財政分配關系,推行責任政府和效能建設等改革創新,解決“職能不全、職責不清、工作無為”的體制問題,不斷完善中心鎮政府的社會服務職能。并整合縣、鎮兩級政府行政資源,簡政放權,放權基層,解決中心鎮體制上的“小馬拉大車”和“想作為難以作為”的機制困惑。
二是政府財政的改革創新。推進中心鎮公共財政體制的完善,建立和健全中心城鎮的一級財政機制,解決目前存在的中心鎮政府“想發展難發展,想服務沒實力服務”的現實難題。強化公共品投入和建設,特別是社會事業的投入和建設,提高中心鎮政府服務公眾的能力和效率。
三是深化投融資改革創新。破除壟斷,以市場化改革加快中心鎮新型城市化建設,改變城市建設中政府“單打獨挑”、項目“資金匱乏”、財政“赤字舉債”的困局,通過開放建設項目,組建投資主體,組合社會資本,推行項目融資、股份投資、拍賣經營權、委托代建制等改革,在中心城鎮的公共設施、舊城改造、教育文化、醫療衛生、城市綠化等領域破除行政性壟斷,建立和完善投資回報和投資補償機制,公開項目,招商引資,讓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讓更多的民營企業參與。同時盤活存量基礎設施資源,開展城市經營,提高公共品的經營管理效益,反哺城市發展。
四是推進集體經濟改革創新。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深化傳統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城中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模式創新,建立起“集體資產股份化、股份資產法人化、法人資產市場化”的新型經濟實體,變村居為社區,變村民為市民,加快中心城鎮人口城市化。
五是推進城鎮建設方式改革。引入城市設計、集約配套、生態環保、和諧社會的發展理念,通過推行市場化、商品化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廢除城鎮居民宅基地建房制度和集資聯合建房制度,優化中心城鎮土地資源利用結構和居民住房結構,擴大城鎮容量,提升城鎮檔次,美化城鎮環境,創新中心城鎮發展的集聚力。 六是推進社會保障體制改革。在不斷提高中心鎮“失地農民”利益補償標準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轉產轉業、創業發展機制。同時加大力度,擴大幅度,建立和完善城鎮安居住房、創業就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方面社會保障體系,推進中心城鎮和諧發展。
三、上下聯動,完善中心城鎮政策支撐
改革是發展的動力,政策是推進新型城市化建設的重要支撐。90年代開放以來,我市推出了一系列促進中心鎮、經濟強鎮發展的相關政策,并創造了全國聞名的“龍港改革試點”成功經驗。但非常遺憾,這些政策隨著市縣政府的換屆和部門利益的驅使,基本上被“還鄉團”的“復辟勢力”所收回或取消,有的根本就沒有到位。這是一種政策的倒退,是一種改革的倒退。因此,重新研究制定促進中心鎮發展的政策措施勢在必行。 當前,推進中心城鎮新型城市化必須強化政策支撐,實行市縣兩級上下聯動,不斷完善中心鎮發展的政策支持體系,解決中心城鎮新型城市化建設中的問題,實現制度和政策創新。著重在以下四個層面研究和制定相關政策:
一是行政管理方面要強化中心城鎮政府經濟管理和社會管理的行政管理權限,予以中心鎮一定范圍內縣級政府經濟管理和社會管理的權限,整合行政管理資源,事權下放。并通過嚴格規范的行政授權、行政委托、行政代理等法定程序,完善中心城鎮政府職能和管理權限。同時,進一步落實各種支持性政策措施,在建立和完善財政體制的基礎上,強化預算,讓利于中心鎮,藏富中心鎮,支持中心鎮優先發展。
二是城市政策方面要開放城門,讓更多的農村人口、外來人口進城創業發展。重點是創新以戶籍登記管理制度為核心的城市政策體系,只要在中心鎮建成區或規劃建成區內有固定合法住所的人口就應該登記為城鎮居民,公平地履行和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義務和權利。并以此為起點,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就業待業、社會福利等方面的政策,鼓勵和引導農村人口、周邊人口和外來人口加速向城市和中心城鎮轉移集聚,在城市安居、創業、發展。
三是產業政策方面要以提升產業層次、優化產業結構為重點,加速傳統制造業的升級換代,強化信息化支撐和先進制造業的引進,推進產業園區的產業集群、產業升級。優先培育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生產性服務業,使中心城鎮成為帶動產業升級,促進產業提升,服務產業發展的區域“孵化”中心。
四是財政金融政策方面要推進創新,努力增強中心鎮的財政實力。實行財政重點投資和重點扶植,促進中心城鎮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治理。同時強化金融政策的支持,賦予金融機構相應的信貸管理權限,提高資產負債管理比例,組織資金支持城鎮建設。 最后建議市政府組織力量,成立中心鎮新型城市化建設改革試點工作班子,選擇若干個中心城鎮進行改革試驗,創新中心鎮發展機制,促進整個溫州的新型城市化建設。
((發言人系民建會員、溫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