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樂“兩會”提案獲答復
發布時間:2011-11-02 14: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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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溫州市委會 劍 塵
近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正式復函,對高天樂委員在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上遞交的“關于加強抗通脹民生措施”提案給予答復。
在復函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表示,高天樂委員在提案中提出的通過立法保護資源和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通過立法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落實節能減排,引導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式的轉變,通過立法打破行業壟斷、優化資源配置、推進市場化改革等的建議,為我們更好地了解社會實踐對立法的需求,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地做好立法工作,具有積極作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兩型”社會等要求,不斷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及時修改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相關法律,督促有關方面抓緊法律配套法規的制定工作,繼續做好相關新法律的制定工作,以多種形式指導地方做好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等方面法規的制定工作,切實發揮法律法規對經濟社會的規范、引導、保障和促進作用。
在繼續加強立法工作的同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還將依法行使好監督權,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綜合運用多種監督形式做好監督工作;監督的內容要更加緊扣大局、更加貼近民生,著眼于推動科學發展取得新的顯著進步,推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使人大監督工作在保障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的貫徹落實等方面,取得更多的實實在在的效果。
在復函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表示,高天樂委員在提案中提出的通過立法保護資源和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通過立法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落實節能減排,引導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式的轉變,通過立法打破行業壟斷、優化資源配置、推進市場化改革等的建議,為我們更好地了解社會實踐對立法的需求,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地做好立法工作,具有積極作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兩型”社會等要求,不斷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及時修改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相關法律,督促有關方面抓緊法律配套法規的制定工作,繼續做好相關新法律的制定工作,以多種形式指導地方做好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等方面法規的制定工作,切實發揮法律法規對經濟社會的規范、引導、保障和促進作用。
在繼續加強立法工作的同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還將依法行使好監督權,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綜合運用多種監督形式做好監督工作;監督的內容要更加緊扣大局、更加貼近民生,著眼于推動科學發展取得新的顯著進步,推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使人大監督工作在保障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的貫徹落實等方面,取得更多的實實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