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才能走向大同--紀念響應中共“五一口號”60周年
發布時間:2008-04-29 22: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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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吳興區一支部盧明偉
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大意是:君子與他周圍的人保持和諧融洽的關系,同時,對任何事情又不缺獨立思考。雖然,它主要指的是在為人處事方面,其實,在所有的問題上,往往都能體現出“和而不同”。“和而不同”顯示出孔子思想的深刻哲理和高度智慧。 今年是我國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響應中共中央發布“五一口號”60周年。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發布《紀念“五一”勞動節口號》,口號第五項提出:“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并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 “五一”號召是中國共產黨在中國革命的關鍵時刻向全國人民提出的徹底摧毀國民黨政權、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建立真正民主的聯合政府新政權的民主綱領。中國共產黨的“五一”號召,極大地鼓舞了艱苦奮斗中的各民主黨派,得到了各民主黨派的積極響應,他們公開宣布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建立新中國而奮斗。響應“五一”號召是民主黨派由愛國主義走向新民主主義的重要標志,也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形成的標志。
其實,在新民主主義時期,我國各民主黨派形成時期反帝愛國、要求民主的政綱,與中國共產黨的最低綱領即在新民主主義革命階段的綱領的要求基本一致,因而,已經在共同的政治基礎上建立起不同程度的合作關系。在抗日戰爭時期和反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斗爭中,有過長期合作的光榮歷史。抗戰勝利后,在“舊政協”和國共和談期間,各民主黨派作為“第三方面”,主要同共產黨一起,為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內戰、獨裁政策,爭取和平、統一和民主而作出努力。
回首60年,中國的多黨合作在國家制度層面為“和而不同”作出了較好的詮釋。這短短的60年中,我們國家歷經了種種磨難,但是,多黨合作之花卻依然盛開。一個“和”字,使我國的多黨合作制度不僅成為世界政壇的一朵奇葩,而且,長盛不敗。
1956年我國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澤東提出了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合作方針。到了198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明確提出了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這個方針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方針的繼續和發展。“和”是和諧,是統一,“長期共存”、“榮辱與共”正是體現了和諧的共生關系。
“和”是我國多黨合作政治制度的一個顯著特征。中國共產黨是領導我國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領導核心,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共產黨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事業的親密友黨,是參政黨。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的關系,既是政治上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也是親密合作的友黨關系。這種關系是在我國革命和建設的長期過程中形成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型政黨關系。60年的和諧之路正是各民主黨派接受了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針政策的領導。這種接受是一種內在的和諧。
“不同”是我國多黨合作政治制度的另一個顯著特征。中國共產黨充分尊重各民主黨派在憲法和法律規定范圍內的政治自由、組織獨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在保持政治方向一致的前提下,放手讓民主黨派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各民主黨派的內部事務,均由各民主黨派自由做出決定,中國共產黨充分尊重民主黨派的自主權。我國政黨制度的這種“不同”,不僅僅是客觀的、簡單的不同,而是內在的、本質的不同。正是這種內在的、本質的不同的要求,才會有“和”的共生與共存、共存與持久。
“不同”,就是不強求一致。只有在大目標不沖突的前提下,承認差異,包容差異,乃至尊重差異,才能化解矛盾,共存共榮。要共存共榮,就必然要通過接觸、交流、對話來建立共識,以達到“和”的目的。
世界各國各民族的文明因“不同”而璀璨,世界各國的政治制度因“不同”而共榮。中國的多黨合作制度只有堅持“和”,才能“長期共存”,才能“榮辱與共”;只有堅持“不同”,才能“互相監督”,才能“肝膽相照”。堅持內在的和諧,擯棄外在的相同,“天下大同”的目標就會離我們愈來愈近。
和而不同,才能走向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