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麗水市委會: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力度亟待加強
發布時間:2005-04-01 15: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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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執筆:藍葉培
多年來,我市在養老保險工作方面作了許多積極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2004年底,全市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有10.65萬人,比上年凈增0.64萬人,養老保險覆蓋率約為75%。但是,由于麗水工業經濟欠發達、大量企業離退休人員和按政策規定提前5年退休的人員移交社保部門管理和發放工資、破產和改制企業資產質量差、歷史遺留問題多等諸原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還面臨著較為嚴峻的形勢,主要表現在:
一是私營企業職工參保率明顯偏低。至2004年底全市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從業人員約13.14萬人,而實際參加養老保險只有1.84萬人。全市10.65萬人的參保職工中絕大部分為原國有集體企業和自謀職業者,例如水閣工業園區內的企業多數沒有參加養老保險;與省里下達的13萬參保指標還存在較大的差距。二是部分縣(市)養老基金支付風險很大。全省養老保險基金困難縣(市)有13個,麗水就占了4個,其中,蓮都、龍泉、青田等3個縣(市、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能力很弱,至2004年底,他們的支付能力分別為蓮都6.03個月、龍泉2.16個月、青田6.70個月,況且這3個縣(市、區)的企業養老保險基金中都包含了破產企業一次性計提基金、省調劑補助基金、地方財政配套補助基金等三項內容,如果剔除以上三項內容,那么蓮都、龍泉、青田的養老保險基金將出現赤字甚至嚴重赤字;慶元縣如果剔除以上三項內容,那么也是處在赤字的邊緣。更何況職工退休高峰期未到來;已經離退休人員在職期間基本沒有為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基金,他們現在每月領取的退休金實際上是移用了在職職工為自己繳納到個人帳戶的資金,此類歷史隱性債務將在較長時期客觀存在。三是私營企業主和職工參保意識較為淡薄。我市絕大部分企業尚處在發展初期,企業資金較為緊張,企業管理還不很規范;加上許多企業有一定的生產季節性,私營企業主們不愿為大量的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就是為職工繳納了,也想方設法在工資中扣除,以減少發展初期的企業成本。同時,由于企業職工工資收入較低,多數民工來自落后的山區農村,思想觀念落后,他們多考慮現成的收入,而很少顧及養老問題。四是缺乏依法參保的良好社會氛圍。由于麗水經濟社會相對落后,特別是工業經濟尚處在如何做大做強的初級階段;各級政府為筑巢引鳳, “改善”投資環境,對企業未按《勞動法》等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致使企業主不是按法規辦事,而是按個人需要繳納養老金;勞動執法部門也只能停留在做思想工作的層面上。同時,政府對破產改制的企業,在提取養老保險資金時不夠重視或提取不足,至2004年底,僅市本級政府掛帳已達4923.98萬元;破產企業計提未到位基金也達到2637.65萬元;各種媒體對此類現象的正面報道也是少之又少。
企業依法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是每位企業主的義務;同時也是企業職工合法的正當的權益。根據我省提出率先建立比較完善的城鎮社會保險體系的精神,本會現就加強我市企業養老保險工作對市政府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大養老保險工作力度。養老保險事關廣大企業職工切身的合法權益,關系到他們的晚年生活,關系到整個社會的穩定。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實施“八八戰略”和建設“平安麗水”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面對不斷加快的人口老齡化趨勢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們應該有居安思危意識,積極探索切實可行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養老保險工作力度。
第二,常抓擴面征繳工作,提高養老保險覆蓋率。覆蓋率偏低是麗水養老保險支付風險大的主要原因。各級政府部門要認真落實“浙勞社老〔2004〕100號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養老保險覆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相關政策措施,要求各企業的業主、管理技術人員、生產經營骨干、轉業復退軍人、大中專畢業生、中斷繳費人員先行納入參保范圍。然后做好企業其他職工的參保擴面工作,可按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逐年增加參保人數,如第一年可增加10%的參保職工,第二年增加20%的參保職工,以后視情況逐步提高。同時,改進和完善養老保險的征繳手段,加快“金保工程”建設,加快社會保障“一卡通”工作進程,職工可以在全國各地通繳同用。對不按規定執行以上政策,拒繳、瞞報少繳的企業,勞動監察部門應動真格,采取措施依法處理糾正,切實提高養老保險覆蓋率。
第三,多渠道充實養老保險基金,努力提高養老基金支付能力。省級社會保障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安排,是與各地政府社會保障資金支出情況、財政困難程度、社會保障工作績效相掛鉤的,我們應積極主動做好社保工作。①對省政府的轉移支付補貼資金要求按比例配套補充養老金的縣(市、區),要按規定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不能虛列預算或列而不支。②認真貫徹落實“浙政發〔2004〕36號浙江省政府關于建立社會保障資金多渠道籌措機制的意見”文件精神,各縣(市、區)政府集中統籌的預算外資金,除省里有特別規定的外,可以按統籌總額一定比例劃轉,用于充實社會保障資金;其中對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總額,應提取不少于5%比例用于充實社會保障資金。③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在企業破產、改制清算時,按第一清算順序從中提足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的社保基金,并千方百計及時變現資產。④切實轉變“國有資產部門化、部門資產福利化”的現象,盡快將部門單位盈余的資產收繳上交國庫,并從收繳入庫的國有資產權益中,提取不少于30%的比例用于充實社保基金。⑤要對政府“掛帳”資金進行及時清理,有能力變現的要盡早變現;沒有能力變現或一時難以變現的國有資產,通過國資公司或土地收儲中心變現;對已無資產可變現的,各級政府要通過財政預算安排或從預算外資金中盡快予以解決。⑥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續保,盡可能減少掛帳人數,鼓勵續繳。
第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參保的良好社會氛圍。社保部門在日常工作中首先要以人為本做好宣傳工作,可制作有關養老保險知識的宣傳資料,向各單位、企業和廣大工人發放;各種新聞媒體、社區宣傳窗、廣場和車站等公共場所,均要采取各種形式開展養老保險知識的宣傳工作。使廣大業主和職工充分認識到參加養老保險是應盡的義務和權利,參保是利國、利民、利己的好事。
第五,各部門通力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養老保險的工作職能雖然歸口勞動保險部門管理;但是征繳等工作卻牽涉到稅務、經貿、工商等許多部門,各部門一定要通力合作。在參保登記工作方面,對新辦企業、個體工商戶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時,工商、稅務部門要依法要求其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工商部門在對企業進行工商年檢和時評選誠信企業,應把參加養老保險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實行“參保”一票否決制。經貿委應把企業的養老保險工作作為技改貼息、項目審批的參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