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推進麗水市偏遠山區農民下山異地轉移的相關建議
發布時間:2008-06-23 15: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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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麗水市委會
我市地處浙西南山區,人口居住極為分散。據相關調查,我市貧困人口主要都居住在偏遠山區(目前我市大約有40余萬人居住在海撥500米以上的高深山區),還是靠種香菇、伐木、砍毛竹等較原始的耕作維持生計,致富途徑很少。幫助這部分貧困群眾脫貧最有效的途徑就是實施下山脫貧、整村遷移。根據我市偏遠山區貧困群眾的現狀,市委、市政府提出在今后一個時期將著力實施“十萬農民大轉移工程”,以幫助偏遠山區貧困群眾徹底擺脫貧困。為使“十萬農民大轉移工程”落到實處,真正實現“遷得下,穩得住,富得起”,進一步健全下山移民的長效機制,現就我市下山移民工作提出如下相關建議。
一、科學編制規劃,推進農民轉移。下山移民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要通過科學的編制規劃來促進偏遠山區農民的異地轉移工作穩步推進。編制規劃要立足于解決當前農民的異地轉移的緊迫問題,同時又要兼顧今后的發展生產、城市化建設等深層次問題,合理布局下山脫貧點,更好地配置下山移民帶來的人口、勞力、資金、生產技能等要素和資源,實現資源的優化集約配置。要通過全市“十萬農民大轉移”規劃和各縣(市、區)農民轉移規劃的編制,明確提出全市和各縣(市、區)農民轉移的年度目標,并按年度目標扎實的抓好實施,分期分批地做好下山轉移工作。抓住加快城市化建設的有利時機,按照扶貧小區建設與工業園區、中心鎮、中心村建設相結合的要求,建立農村城市化與扶貧小區相互促進的運行機制。
二、精心包裝項目,籌集轉移資金。抓住省委、省政府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和新農村建設投入的有利契機,圍繞移民搬遷、康莊工程、退耕還林、農民飲用水工程、小城鎮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等各類扶貧政策,包裝一批項目,爭取更多的省補資金。爭取資金用于下山移民小區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加大宅基地整理力度,建議下山移民后的原宅基地由所在村無償收回,國土部門統一規劃、統一復墾,驗收后按復墾的面積給予農戶定額補助;金融部門加大對農民下山轉移建房的小額貸款服務。
三、開發低丘緩坡,盤活土地資源。當前,下山脫貧遭遇的一個瓶頸是土地問題。農民新村(點)往往是規劃在交通便利的公路沿線附近,一般都在農保田范圍,農保田轉換為建設用地難度非常大,我們應通過低丘緩坡的綜合開發來解決下山脫貧小區的建設用地和農保田置換等用地難的問題。實行生態移民與退宅還耕還林相結合,注重農民搬遷轉移后原居住地的生態資源整理,把農村土地盤活利用與生態環境建設結合起來,大力推進農村退宅還耕還林。
四、優化政策服務,加大扶持力度。為推進下山移民工作,鼓勵支持山上的農民盡快搬下來,住得下,富起來,建議制定更細更合理更人性化的扶持政策, 從資金、用地、建房費用、安置地配套建設費等方面向山區農民傾斜。包括土地政策、建房政策,戶籍政策,資金補助政策、稅費減免政策,創業扶持政策,子女就學政策以及特困村搬遷扶持政策等,解除下山農民的后顧之憂,為移民下山安居創造良好的條件。進一步爭取省里加大對我市下山移民工作扶持力度,市、縣兩級政府要安排專門的配套資金用于下山移民脫貧工作,同時統籌安排各部門的扶持資金,使每一個下山異地轉移的農民都能得到大約一萬元左右的補助,以提高偏遠山區貧困群眾下山轉移的積極性。
五、關注農民出路,建立長效機制。山區農民之所以難以脫離貧困,主要是山區資源缺乏,本人又勞動技能單一,所以要真正讓下山農民富裕起來,日子過好起來,必須切實提高他們的“造血”能力。通過農技培訓班,幫助他們掌握高效農業的種養技能。開展非農技術培訓,深入實施“百萬農民素質培訓工程”,按照“政府買單、企業訂單、市場運用”的辦法,建立“政府主導、多方籌集”的投入機制,充分利用職業技術學校、勞動力培訓中心、鄉鎮成校、農函大、農廣校等各類培訓機構,使農民掌握新的勞動技能,提供外出務工信息服務,把農民引向市場,去從事二、三產業,促使勞動力轉移。組織工業企業與下山脫貧村開展一對一扶貧結對活動,動員企業優先錄用下遷農民工,為下山群眾解決具體困難。發展來料加工,大力培育來料加工經紀人,為不能外出的一些老弱病殘農民和中老年婦女創造增收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