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臺州市委會提案精準結碩果
臺州小微金融創新試驗區上升為國家戰略
發布時間:2015-12-10 15: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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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臺建
2015年12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建設浙江省臺州市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試驗區。由此,臺州市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試驗區由省級升級為國家級。民建臺州市委會的同志難掩心中喜悅,因為,這與民建臺州市委會的一條建議有很大淵源。
2012年1月召開的浙江省“兩會”上,民建臺州市委會主委、市政府副市長趙躍進提交了一份個人提案:《關于在臺州設立省級小微金融創新試驗區的建議》,針對臺州中小企業發達,金融創新活躍,但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情況,建議在臺州設立小微金融創新試驗區,創造服務中小微企業轉型發展的金融環境。3月,該提案作為市委會團體提案在市“兩會”上提出,獲時任市委書記陳鐵雄、市長吳蔚榮批示,被列為市政協四屆二次會議重點提案,由副市長尹學群領辦。同時,該建議由全國人大代表、市委書記陳鐵雄提交到當年全國“兩會”。3月21日至22日,全國政協常務、副秘書長、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馬培華到臺州調研,趙躍進在座談會上就在臺州設立省級乃至國家級小微金融創新試驗區的必要性、迫切性、優勢和基礎作了匯報。調研組將此建議吸收到《深化金融改革創新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專題調研報告中,建議在溫州試點的基礎上,再選擇有代表性的、不同類型的一至二個省區市進行試點。該報告作為民建中央提案提交2013年全國“兩會”。
建議提出后,臺州市委、市政府積極采納相關建議,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大力開展小微金融產品創新等新型金融業態,出臺加快企業上市的優惠政策,并向省政府提交創建“浙江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試驗區”的報告,2012年12月報告獲批,臺州市成為省級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試驗區。2013年10月,省政府向國務院上報總體方案,直至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成為國家級試驗區,歷時2年多。
據悉,近年來臺州市小微金融改革成效顯著,已形成“全國小微金融看浙江,浙江小微金融看臺州”的普遍認識,被業內稱為小微金服“臺州模式”。此次試驗區升級,將有助于臺州進一步深化小微金融改革,為全國小微金融服務改革創新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2012年1月召開的浙江省“兩會”上,民建臺州市委會主委、市政府副市長趙躍進提交了一份個人提案:《關于在臺州設立省級小微金融創新試驗區的建議》,針對臺州中小企業發達,金融創新活躍,但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情況,建議在臺州設立小微金融創新試驗區,創造服務中小微企業轉型發展的金融環境。3月,該提案作為市委會團體提案在市“兩會”上提出,獲時任市委書記陳鐵雄、市長吳蔚榮批示,被列為市政協四屆二次會議重點提案,由副市長尹學群領辦。同時,該建議由全國人大代表、市委書記陳鐵雄提交到當年全國“兩會”。3月21日至22日,全國政協常務、副秘書長、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馬培華到臺州調研,趙躍進在座談會上就在臺州設立省級乃至國家級小微金融創新試驗區的必要性、迫切性、優勢和基礎作了匯報。調研組將此建議吸收到《深化金融改革創新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專題調研報告中,建議在溫州試點的基礎上,再選擇有代表性的、不同類型的一至二個省區市進行試點。該報告作為民建中央提案提交2013年全國“兩會”。
建議提出后,臺州市委、市政府積極采納相關建議,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大力開展小微金融產品創新等新型金融業態,出臺加快企業上市的優惠政策,并向省政府提交創建“浙江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試驗區”的報告,2012年12月報告獲批,臺州市成為省級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試驗區。2013年10月,省政府向國務院上報總體方案,直至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成為國家級試驗區,歷時2年多。
據悉,近年來臺州市小微金融改革成效顯著,已形成“全國小微金融看浙江,浙江小微金融看臺州”的普遍認識,被業內稱為小微金服“臺州模式”。此次試驗區升級,將有助于臺州進一步深化小微金融改革,為全國小微金融服務改革創新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