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建議
發布時間:2009-09-01 1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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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賴曉濤
受全球金融風暴的影響,融資難問題越發成為制約中小企業持續發展的瓶頸,應引起整個社會的廣泛關注。通過對我縣15家入園企業資金需求情況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僅有20%的中小企業認為容易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有45%的中小企業認為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較難,有35%的中小企業認為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十分困難。由此看來,融資難問題已嚴重影響我縣中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因此,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擺在政府及各相關職能部門面前的首要課題。
一、原因與問題
1、融資渠道單一。當前,我縣大部分中小企業是采用商業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缺乏市場融資渠道。一方面相對于大中型企業而言,證券市場對中小企業來說門檻過高;融資租賃又因中小企業信用程度不高,財務制度不規范而難以開展。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為流動資金貸款,缺乏大中型企業對于銀行融資產品的應用能力,手段單一。
2、融資風險較大。我縣中小企業普遍存在幾個問題:(1)規模小、技術水平差、市場信息不靈、財務能力弱、管理水平低;(2)中小企業領導者的合同意識、履約水平和誠信觀念淡薄,惡意舉債、轉嫁風險的現象時有發生;(3)中小企業負債水平整體偏高,盈利能力低下;(4)中小企業自有資產少,可抵押物更少,且抵押物的折扣率高,造成企業抵押貸款困難。這些問題使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加劇。
3、融資成本偏高。我縣各家商業銀行為做大做強資產業務,對當地大型企業如交通運輸、開發區等發放貸款執行的是基準利率或基準利率上浮10%-20%左右,而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執行的是基準利率上浮30%-50%左右,至少要比大型企業高出了20%-30%。相對于大中型企業而言,小企業的各項成本更高,無形中使得融資成本增加。
二、意見與建議
(一)、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開展多渠道融資,促進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多樣性。
1、政府可以通過發行國債、開放基礎設施等措施鼓勵民間資金介入融資市場,通過建立創業資金以及發展租賃和典當融資等擴大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2、除商業銀行傳統的抵押、信用和保證貸款外,政府應引導中小企業加強與商業銀行的對接,積極探詢在流動環節的融資模式,如采購環節的信用證、商業匯票、采購及銷售環節的保理、應收賬款質押及出口退稅質押等多種方式。
3、對具有高成長性的高科技或市場前景極佳的中小企業,政府應鼓勵其進行上市進行直接融資;對信用程度高,財務制度規范的中小企業政府應鼓勵進行融資租賃的方式來融資。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和體系。
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是世界各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而普遍采用的一種方式。對于我縣而言,依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建議成立龍游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樣每一個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時,可以由該擔保機構予以擔保。
(三)、鼓勵中小企業加強自身發展,增強內在融資能力。
1、中小企業要通過改革轉變經營機制、優化企業結構、增強企業后勁;同時還應加強管理,樹立競爭意識,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的更新。
2、中小企業必須強化信用意識,保全銀行債權,按時還本付息。中小企業除應建立起規范的產權制度外,還必須建立起與企業法律地位適應的有效的財務制度,提高信用水平和資信質量。
(四)、優先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切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目前,商業銀行主要靠存貸利差生存,根據測算貸款貢獻度來決定對中小企業貸款利率的浮動比例,一般不會下浮至基準利率。因此,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具有發展前景的、就業能力強的中小企業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可以考慮用上浮利率的一定比例以減免、優惠稅收等方式返還給中小企業,切實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
一、原因與問題
1、融資渠道單一。當前,我縣大部分中小企業是采用商業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缺乏市場融資渠道。一方面相對于大中型企業而言,證券市場對中小企業來說門檻過高;融資租賃又因中小企業信用程度不高,財務制度不規范而難以開展。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為流動資金貸款,缺乏大中型企業對于銀行融資產品的應用能力,手段單一。
2、融資風險較大。我縣中小企業普遍存在幾個問題:(1)規模小、技術水平差、市場信息不靈、財務能力弱、管理水平低;(2)中小企業領導者的合同意識、履約水平和誠信觀念淡薄,惡意舉債、轉嫁風險的現象時有發生;(3)中小企業負債水平整體偏高,盈利能力低下;(4)中小企業自有資產少,可抵押物更少,且抵押物的折扣率高,造成企業抵押貸款困難。這些問題使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加劇。
3、融資成本偏高。我縣各家商業銀行為做大做強資產業務,對當地大型企業如交通運輸、開發區等發放貸款執行的是基準利率或基準利率上浮10%-20%左右,而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執行的是基準利率上浮30%-50%左右,至少要比大型企業高出了20%-30%。相對于大中型企業而言,小企業的各項成本更高,無形中使得融資成本增加。
二、意見與建議
(一)、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開展多渠道融資,促進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多樣性。
1、政府可以通過發行國債、開放基礎設施等措施鼓勵民間資金介入融資市場,通過建立創業資金以及發展租賃和典當融資等擴大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2、除商業銀行傳統的抵押、信用和保證貸款外,政府應引導中小企業加強與商業銀行的對接,積極探詢在流動環節的融資模式,如采購環節的信用證、商業匯票、采購及銷售環節的保理、應收賬款質押及出口退稅質押等多種方式。
3、對具有高成長性的高科技或市場前景極佳的中小企業,政府應鼓勵其進行上市進行直接融資;對信用程度高,財務制度規范的中小企業政府應鼓勵進行融資租賃的方式來融資。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和體系。
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是世界各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而普遍采用的一種方式。對于我縣而言,依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建議成立龍游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樣每一個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時,可以由該擔保機構予以擔保。
(三)、鼓勵中小企業加強自身發展,增強內在融資能力。
1、中小企業要通過改革轉變經營機制、優化企業結構、增強企業后勁;同時還應加強管理,樹立競爭意識,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的更新。
2、中小企業必須強化信用意識,保全銀行債權,按時還本付息。中小企業除應建立起規范的產權制度外,還必須建立起與企業法律地位適應的有效的財務制度,提高信用水平和資信質量。
(四)、優先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切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目前,商業銀行主要靠存貸利差生存,根據測算貸款貢獻度來決定對中小企業貸款利率的浮動比例,一般不會下浮至基準利率。因此,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具有發展前景的、就業能力強的中小企業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可以考慮用上浮利率的一定比例以減免、優惠稅收等方式返還給中小企業,切實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