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我省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相關建議
發布時間:2013-04-25 16: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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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浙江省委會
近年來,我省在國家相關政策指導下,結合區域經濟特點,制定了具體的引導投資的實施意見,在我省人才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了實施“人才+資本”的創業投融資政策,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民間資本與人才的對接。經過幾年的努力,我省在促進民間資本和人才對接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相對于浙江民間資本的規模和創新創業人才的資金需求,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規模仍然較小、投資方式和結構較為單一,拉動創新型經濟發展的作用有限。為此,建議有關部門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增強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內生動力和能力,以實現我省兩創戰略目標。
一、我省引導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我省創新財政經費使用方式,引導資本與人才對接,已逐步形成了引導基金、投資補助、風險補償、費用補償、資本金注入等財政經費使用方式,逐步形成了資金引導放大機制和企業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全省實際到位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超過20億元。截止2011年底,全省創投機構達201家,管理資本405億元,居全國第三,2011年新增投資316項,新增投資65.7億元,累計投資1339項,累計投資金額226.5億元。同時,搭建各種平臺為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提供綜合服務,以地方金融創新積極推動民間資本與人才的對接,加快清理規范民間資本的準入條件,暢通民間資本投資渠道。
目前,我省引導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動力不足
雖然我省民間資本豐富,但不少民間資本游離于實體經濟之外,投資于樓市、股市,或者參與民間借貸。其根本原因在于這些領域的投資相對簡單,不需要非常專業的知識,同時這些領域前幾年的回報率非常高。而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需要專業知識,承擔的風險較高,預期回報率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使得民間資本投資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動力不足。分析實質原因是缺乏制度安排,政府沒有給民間資本尋找一個投資、增值保值的空間。此外,缺乏成熟的早期項目投資管理人和投資經理的經驗不足,也是導致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動力不足的原因。
(二)創業投融資體系不健全,缺乏對企業初創期和種子期的天使投資和孵化機制
企業成長的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的融資機制。天使投資是個人創業資本籌措中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我省近年來VC/PE投資風起云涌,但天使投資尚處于嬰兒期,也缺乏政府的引導。此外,一方面有很多科技成果被束置高閣,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資本在追逐已經選出的優秀企業和過熟企業。如何把這些不成熟的項目變成有用的項目并產生效益,中間還缺熟化機制,即缺乏孵化機制。
(三)可持續的風險共擔市場化運作機制仍需完善
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中的關鍵問題是信息不對稱和高風險,如何建立一種可持續的風險共擔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對于實現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至關重要。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均采取較大的力度支持創業企業的融資,支持創業企業的主要經驗是采用信用擔保方式。我省在政府擔保方面已出臺一些措施,并組建相應的擔保公司,但總體來看,政府擔保規模較小,發揮的作用有限。
(四)對接平臺的人才集聚和資本集聚功能仍需提升
對接平臺的主要功能應是人才集聚和資本集聚。具體來說,一方面是做好項目的收集、篩選、輔導以及項目與投資機構對接過程中的考察、跟蹤、協調等工作;另一方面為創業企業提供投融資培訓、輔導,為創業企業設計合適的融資模式和方案,并幫助創業企業和投融資資本進行對接。目前,政府組建的創業園區和其他對接平臺,雖然達到了區域集中的效果,但是高層次的服務功能不足。同時,由于海創園等園區的級別較低,造成政策傳達、工作人員服務管理等方面存在障礙,也限制了其功能的發揮。
二、促進我省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建議
促進我省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總體思路應該是:以省委“兩創”戰略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利益為紐帶,以市場為主導,以政府為引導,以建立可持續的市場化運作機制為核心,采取政府貼息、補貼、稅收優惠、擔保、股權交易、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股權投資等多種杠桿,搭建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多種形式的平臺,增強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內生動力和能力,以實現我省“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的戰略目標。具體應完善以下政策:
(一)進行規范民間資本的地方性立法試點
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既缺乏制度保障,同時也需要規范管理,以避免出現秩序混亂的局面。因此,引導民間資本投資,首先需要健全法律保障。我省已建立溫州金融改革綜合試驗區,溫州近年來在引導民間資本和規范民間資本管理方面已經積累一定經驗,可以考慮先在溫州進行規范民間資本的地方性立法試點,在溫州試用后再向全省推廣。
(二)創新支持機制和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加大財政資金對初創期和種子期的企業投資的引導,是健全創業投融資體系的重要內容。為此,建議設立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創新支持機制和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由省財政設立,按照引導性、間接性、非營利性和市場化原則,通過設立天使投資子基金、貸款風險補償和績效獎勵等支持方式,引導和帶動民間資本和地方政府共同加大對初創期和種子期創業企業的支持。其投向可以考慮三個方面:一是用于引進人才和技術等的專項獎勵和鼓勵人才創業的啟動資金;二是作為人才初創時的基金,結合風險補償基金,實現人才與項目的孵化、培育和早期發展;三是幫助人才創業企業渡過瓶頸期的股權資金注入。
(三)提升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平臺的層次和功能
資本集聚為人才創業提供了必要條件和平臺基礎,而人才是資本的運用與運行主體。為提升政府平臺的人才集聚和資本集聚功能,首先,建議將杭州市創投服務中心提升為省創投服務中心,并進一步打造成面向長三角的創投機構與中小企業的項目與資本對接平臺,推動產業資本、金融資本、技術資本和人力資本有效融合。在實現此目標過程中,政府給予大力支持,確保創投服務中心建設、發展所需要的投入。同時,要吸引民間資本對創投服務中心進行股份化改造,運作模式要從以面向服務中小企業為其發布項目、滿足融資需求為主,轉向更多服務創投機構和各類金融機構,創造條件推動“中心”成為上市企業;其次,提升海創園的級別,由省政府直接管理,以提升其服務功能;第三,可利用其政府資源和影響力,積聚海內外政府、資本、行業、技術和人才資源,為創業的高層次人才、資本和項目搭建對接平臺,并充分發揮創業導師等作用,扶持一批有自主創新能力的海歸初創企業在創業階段快速突破瓶頸,促進企業做大、做強。積極引進海外先進技術、公司和人才,建立研發、孵化、生產一體化產業集群和海歸創業創新基地,推動地方產業結構升級。
(四)完善風險共擔機制,發展政府擔保和科技保險
為引導民間資本流向人才創新創業活動,實現政策引導的目的,針對人才創新創業項目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和高風險等特征,需要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在現有政策措施基礎上,可進一步完善政府擔保和科技保險制度。增加政府組建的擔保公司的資本,擴大其擔保范圍,進一步通過財政補貼等方式擴大科技保險試點范圍,為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增信,完善風險共擔的市場化運作機制,解決人才創新創業過程中因風險較高而融資困難的問題。
一、我省引導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我省創新財政經費使用方式,引導資本與人才對接,已逐步形成了引導基金、投資補助、風險補償、費用補償、資本金注入等財政經費使用方式,逐步形成了資金引導放大機制和企業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全省實際到位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超過20億元。截止2011年底,全省創投機構達201家,管理資本405億元,居全國第三,2011年新增投資316項,新增投資65.7億元,累計投資1339項,累計投資金額226.5億元。同時,搭建各種平臺為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提供綜合服務,以地方金融創新積極推動民間資本與人才的對接,加快清理規范民間資本的準入條件,暢通民間資本投資渠道。
目前,我省引導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動力不足
雖然我省民間資本豐富,但不少民間資本游離于實體經濟之外,投資于樓市、股市,或者參與民間借貸。其根本原因在于這些領域的投資相對簡單,不需要非常專業的知識,同時這些領域前幾年的回報率非常高。而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需要專業知識,承擔的風險較高,預期回報率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使得民間資本投資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動力不足。分析實質原因是缺乏制度安排,政府沒有給民間資本尋找一個投資、增值保值的空間。此外,缺乏成熟的早期項目投資管理人和投資經理的經驗不足,也是導致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動力不足的原因。
(二)創業投融資體系不健全,缺乏對企業初創期和種子期的天使投資和孵化機制
企業成長的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的融資機制。天使投資是個人創業資本籌措中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我省近年來VC/PE投資風起云涌,但天使投資尚處于嬰兒期,也缺乏政府的引導。此外,一方面有很多科技成果被束置高閣,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資本在追逐已經選出的優秀企業和過熟企業。如何把這些不成熟的項目變成有用的項目并產生效益,中間還缺熟化機制,即缺乏孵化機制。
(三)可持續的風險共擔市場化運作機制仍需完善
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中的關鍵問題是信息不對稱和高風險,如何建立一種可持續的風險共擔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對于實現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至關重要。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均采取較大的力度支持創業企業的融資,支持創業企業的主要經驗是采用信用擔保方式。我省在政府擔保方面已出臺一些措施,并組建相應的擔保公司,但總體來看,政府擔保規模較小,發揮的作用有限。
(四)對接平臺的人才集聚和資本集聚功能仍需提升
對接平臺的主要功能應是人才集聚和資本集聚。具體來說,一方面是做好項目的收集、篩選、輔導以及項目與投資機構對接過程中的考察、跟蹤、協調等工作;另一方面為創業企業提供投融資培訓、輔導,為創業企業設計合適的融資模式和方案,并幫助創業企業和投融資資本進行對接。目前,政府組建的創業園區和其他對接平臺,雖然達到了區域集中的效果,但是高層次的服務功能不足。同時,由于海創園等園區的級別較低,造成政策傳達、工作人員服務管理等方面存在障礙,也限制了其功能的發揮。
二、促進我省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建議
促進我省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總體思路應該是:以省委“兩創”戰略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利益為紐帶,以市場為主導,以政府為引導,以建立可持續的市場化運作機制為核心,采取政府貼息、補貼、稅收優惠、擔保、股權交易、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股權投資等多種杠桿,搭建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多種形式的平臺,增強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內生動力和能力,以實現我省“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的戰略目標。具體應完善以下政策:
(一)進行規范民間資本的地方性立法試點
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既缺乏制度保障,同時也需要規范管理,以避免出現秩序混亂的局面。因此,引導民間資本投資,首先需要健全法律保障。我省已建立溫州金融改革綜合試驗區,溫州近年來在引導民間資本和規范民間資本管理方面已經積累一定經驗,可以考慮先在溫州進行規范民間資本的地方性立法試點,在溫州試用后再向全省推廣。
(二)創新支持機制和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加大財政資金對初創期和種子期的企業投資的引導,是健全創業投融資體系的重要內容。為此,建議設立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創新支持機制和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由省財政設立,按照引導性、間接性、非營利性和市場化原則,通過設立天使投資子基金、貸款風險補償和績效獎勵等支持方式,引導和帶動民間資本和地方政府共同加大對初創期和種子期創業企業的支持。其投向可以考慮三個方面:一是用于引進人才和技術等的專項獎勵和鼓勵人才創業的啟動資金;二是作為人才初創時的基金,結合風險補償基金,實現人才與項目的孵化、培育和早期發展;三是幫助人才創業企業渡過瓶頸期的股權資金注入。
(三)提升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平臺的層次和功能
資本集聚為人才創業提供了必要條件和平臺基礎,而人才是資本的運用與運行主體。為提升政府平臺的人才集聚和資本集聚功能,首先,建議將杭州市創投服務中心提升為省創投服務中心,并進一步打造成面向長三角的創投機構與中小企業的項目與資本對接平臺,推動產業資本、金融資本、技術資本和人力資本有效融合。在實現此目標過程中,政府給予大力支持,確保創投服務中心建設、發展所需要的投入。同時,要吸引民間資本對創投服務中心進行股份化改造,運作模式要從以面向服務中小企業為其發布項目、滿足融資需求為主,轉向更多服務創投機構和各類金融機構,創造條件推動“中心”成為上市企業;其次,提升海創園的級別,由省政府直接管理,以提升其服務功能;第三,可利用其政府資源和影響力,積聚海內外政府、資本、行業、技術和人才資源,為創業的高層次人才、資本和項目搭建對接平臺,并充分發揮創業導師等作用,扶持一批有自主創新能力的海歸初創企業在創業階段快速突破瓶頸,促進企業做大、做強。積極引進海外先進技術、公司和人才,建立研發、孵化、生產一體化產業集群和海歸創業創新基地,推動地方產業結構升級。
(四)完善風險共擔機制,發展政府擔保和科技保險
為引導民間資本流向人才創新創業活動,實現政策引導的目的,針對人才創新創業項目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和高風險等特征,需要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在現有政策措施基礎上,可進一步完善政府擔保和科技保險制度。增加政府組建的擔保公司的資本,擴大其擔保范圍,進一步通過財政補貼等方式擴大科技保險試點范圍,為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增信,完善風險共擔的市場化運作機制,解決人才創新創業過程中因風險較高而融資困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