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蕭山區正式獲批開展“同股不同權”改革試點,蕭山區市場監管局完成對浙江某有限責任公司“同股不同權”相關章程備案手續。這是我省“同股不同權”改革試點的一次創新實踐。在這背后,民建省委會參政建言發揮了積極作用。
今年初,民建省委會在民建會員、之江創投研究院理事長胡敏翔等提交的調研材料基礎上,以省委會信息專報形式,向中共省委、省政府報送了《關于允許在浙的科技企業實施“同股不同權”的建議》,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
“同股不同權”股權架構也被稱為雙重股權架構,即將公司股票分為A類股和B類股,一般情況A類股是普通股,1股1票表決權,B類股是特別股,1股多票表決權(AB設定可互換)。外圍投資人購買的股票為普通股,而始創股東及團隊持有的則是特別股。2018年9月《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正式公開允許科技企業實行“同股不同權”。此后各相關機構陸續發布了一系列文件試水“同股不同權”。2020年11月《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在國內立法中首次確立非上市公司的“同股不同權”制度。省委會專報建議:“同股不同權”可以保護創始人的經營權和控制權,可以更好保障投資人收益,也可以留住更多優質的高科技企業,建議我省在創新創業活躍地區開展“同股不同權”改革試點,并及時總結推廣。
專報報送之后,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及時辦理,大力推進改革試點。在省市有關部門的協力推動下,7月22日發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了要“探索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杭州片區、杭州城西科創產業集聚區、錢江世紀城等創新創業活躍地區,開展科技型企業“同股不同權”改革試點。”7月28日,蕭山區正式獲批開展“同股不同權”改革試點。8月24日,蕭山區市場監管局受理并完成了第一家“同股不同權”企業相關章程備案手續。至此,民建省委會的這份專報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