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會7期信息獲得領導重視并批示
發布時間:2005-05-25 10: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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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菊萍
據反饋,省委會又有7期信息獲領導批示。●為省委會2004年編發的信息,★為省委會2005年編發的信息。
●由民建浙江省委財政金融委員會主任、浙江工商大學教授應宜遜撰寫的《農村信用社改革中要警惕“分紅陷阱”》、《農村信用社“省級管理”架構需要調整》兩條信息被全國政協綜合采用,獲國務院副總理黃菊批示:請明康、李偉同志閱。
★由民建浙江省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省總工會法律工作部副部長凌林撰寫的《建議我省制定〈浙江省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獲副省長陳加元批示:請省勞動保障廳、省法制辦研究,這項工作很重要,但立法條件是否成熟,先搞政府規范還是搞地方性法規? 
★由省政協常委、民建浙江省委會專職副主委兼秘書長黃小杭撰寫的《“浙江精神”應與時俱進不斷發展》獲省委書記習近平批示:請敏爾、李強同志閱。省委宣傳部長陳敏爾另作批示。
★由民建浙江省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杭州市企業法律協會秘書長嚴維鵬撰寫的《建議收回廢棄鐵路所占的土地》獲副省長章猛進批示:嚴維鵬委員意見很好。請國土部門派員調處,提出意見。 
★由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市政協副主席、民建浙江省委會副主委蔣福弟撰寫的《對學習、宣傳、貫徹和落實中央5號文件精神的五點建議》與其它兄弟黨派領導撰寫的合稿,獲省委副書記梁平波批示:轉王培民部長閱,關于如何貫徹中央五號文件,要專門向省委常委匯報一次,請統戰部抓緊準備貫徹意見。
★由原化工部四川成都晨光研究院院長傅積賚撰寫的《不宜引進高耗能兼污染嚴重的有機硅原料加工項目》,獲國務院副總理黃菊批示:請曾培炎同志閱。批示時間4月29日。國務委員曾培炎批示:請發改委、商務部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