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對省委會提案《推動“品牌浙江”建設的建議》作答復
發布時間:2006-10-23 15: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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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10日,以浙工提〔2006〕46號文作答復:該提案切中我省品牌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推進“品牌浙江建設”的六點對策建議,具有重要的借鑒作用。我們將按照省委、省政府推進品牌大省建設的總體部署,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大力推進“品牌浙江” 建設。
一、深化認識,努力營造品牌建設的良好氛圍,出臺指導性文件,明確品牌建設目標,發揮在品牌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力爭形成“政府推動、企業主動、部門助動”的品牌工作新格局;開展深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調研活動,打響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衛戰和攻堅戰;開展品牌評價、展示和推介活動。
二、強化服務,指導企業實施品牌戰略、提升創牌水平。指導企業做好商標注冊和規范使用工作;做好品牌梯隊培育和服務工作;搭建品牌資產運作平臺,促進無形資產價值提升。
三、自主創新,全力打造提升知名品牌。大力爭創馳名商標和出口名牌,扶持發展國際品牌;挖掘推廣運用證明商標,進一步促進農業品牌建設;完善和提升品牌基地的孵化器功能,加強區域品牌建設;實施商品品牌與市場品牌互動共進,發展壯大品牌市場;加強歷史文化品牌的保護工作。
四、加大力度,主動做好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組建“浙江省知名商標品牌保護聯絡網”,建立商標專用權保護的長效機制,開展商標專用權的專項整治活動,加大對商標犯罪行為的移送力度。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于9月13日,以浙質提〔2006〕30號文對提案作答復:提案針對我省經濟發展的現狀,肯定了我省實施和推進品牌建設以來所取得的成績,客觀分析了推進品牌建設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提出了六點建議,對今后我省深入推進品牌建設,打造“品牌大省”,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和指導作用。提案與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和各有關職能部門的重點工作不謀而合,非常具有針對性和前瞻性。
省委、省政府對品牌建設工作一直高度重視,通過對我省經濟發展階段的準確把握,適時提出了打造“品牌大省”的戰略決策。目前,全省各地、各部門深入推進品牌大省建設的熱潮正逐步形成,質量振興和名牌戰略實施工作取得成效,下一步將做好五方面工作:一、加強名牌培育規劃,推進品牌體系建設;實施“千家企業名牌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國世界名牌。二、強化企業質量管理基礎,加強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標準化體系建設、計量體系建設,進一步促進名牌培育工作。三、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為品牌大省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四、加快實施以質取勝戰略,全面推進名牌培育質量提升工程。加快形成企業自率機制、健全完善質量預警機制,建立完善政策激勵機制,建立完善有效的統籌協調機制。五、加強宣傳,為品牌建設營造良好氛圍。 鏈接--提案亮點:
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品牌大省的戰略決策,對浙江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的指導和推動作用。
品牌浙江是指通過品牌的建設和提升為核心的經濟發展戰略模式。
浙江經濟經過20多年的發展,品牌建設已取得很大成績,
我省擁有中國馳名商標,居全國各省市第一,獲中國名牌產品的稱號數量,在全國名列第二名。但我省品牌建設依然任重道遠,存在幾方面突出問題需要解決。
產業集聚地自主創新水平不高,對品牌支撐力不強, 與領先省份相比,浙江強勢品牌實力尚有差距,創牌意識不強,品牌運作手段缺乏。
建議在品牌浙江建設中采取如下措施:
1.把品牌浙江的建設提高到事關浙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來認識, 2. 制定品牌浙江建設發展綱要3.構建品牌浙江建設的良好平臺,4.給品牌浙江建設提供政策扶持,5.培育推進強勢品牌群體,6.用自主創新支撐起品牌浙江建設,使浙江經濟從制造經濟轉變為智慧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