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農業廳對團體提案《建立浙江省生物安全中心加強我省生物安全工作的建議》作答復
發布時間:2006-10-23 16: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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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農業廳于2006年8月7日,以浙江農提〔2006〕44號文作答復:提案所提問題和建議十分重要,對加強我省生物安全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導和借鑒意義。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生物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提案中關于建立省生物安全中心的建議,我們認為很有必要,將會積極向省委、省政府逐步建議解決,但因目前我國的生物安全問題歸口多個部門分別管理,涉及農、林、漁、衛生、環保、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也不盡一致,管理體制還有條塊和“內外檢”之分,要解決這個問題可能要有一個較長的過程,希望你們繼續予以支持和關注。
針對提案所述我省當前面臨有害生物入侵形勢嚴峻、防控難度很大的現狀,我們將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開展有害生物入侵機理調查,建立健全預警體系;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處置體系;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督,加大宣傳力度;繼續強化對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監管;進一步加強防控撲滅工作。 鏈接--提案亮點:
浙江省作為我國的沿海開放門戶,人口密集、對外貿易頻繁,是外來生物入侵危害嚴重的省份之一。為確保生態省建設,浙江的生物安全工作應繼續給予高度關注。建議設立由省政府直接領導和協調的浙江省生物安全中心,從行政和技術兩方面統籌協調我省的生物安全工作。
1、行政方面,由省生物安全中心組織召開省農業廳、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環保局,省衛生廳,省林業廳、省技術監督局等有關職能部門協調會議,完善聯席會議制度,交流信息,共享資源,共同加強生物安全的監管和宣傳力度。
2、在省生物安全中心的領導下組建浙江省生物安全技術支撐專家組。
3、在省生物安全中心的領導下開展生物安全的人才培訓工作, 進一步提高我省生物安全人員的技術和執法能力。
4、在省生物安全中心的領導下建設浙江省生物安全基礎平臺。整合現有社會資源,開展生物安全的基礎研究工作。
5、在省生物安全中心的領導下建立浙江省動態重點監控生物名單,并和全面監管相結合。
6、在省生物安全中心的領導下在浙江省建立起在風險評估基礎上的有意引進生物物種的審批制度。
7、深入廣泛地開展我省的動物、植物和衛生方面的疫情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