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提案答復摘要]關于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幾點意見和建議
發布時間:2011-03-17 10: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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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監察廳以浙監提【2010】2號文作答復:2009年開始的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排查階段已經完成,一些地方已進入整改階段。貴委對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和建議很到位,對推動我省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具有積極意義,對我們開展下一階段工作很有啟發。當前和今后一個階段將著重做好五個方面工作:一、進一步健全規章制度。一是健全決策行為。二是健全招投標行為。三是完善監管體系。二、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處。繼續把查辦案件作為保證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的重要手段,對工程建設領域的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三、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對公益性或非經營性的政府投資工程交統一代建機構實施;對于經營性的政府投資工程,實行市場化、產業化的運作方式。四、進一步完善有形市場。發揮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作用,把國有企業的非經營性項目納入市統一平臺招投標,有效治理招標投標環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五、進一步強化督促指導。省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跟蹤檢查在排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督促監管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