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斌:全面經濟改革需要抓好兩大突破口
發布時間:2013-02-27 1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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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全面經濟改革從何入手,社會上有各種觀點,其中,“城鎮化是改革的突破口”這一看法在近期比較流行,我認為,推動城鎮化無疑是確保中國經濟持續增長的“最大潛力”,也確實存在發展的“廣闊空間”,但不能就此認為,城鎮化就是進一步全面改革的“突破口”、“抓手”。
原因在于,城鎮化絕不是簡單的戶籍改革,背后是一系列的資金問題;城鎮化更不是簡單的進行房地產投資——這只能是建“死城”;提高真正的城鎮化率,是一系列政策制度調整和改革的結果,是改革的最終戰略任務和目標。其本身難以成為下一輪中國經濟全面改革的“抓手”、“切入點”,以及最直接的改革任務。只有在解決了城鎮化中“橋”和“船”的問題后,才能水到渠成地提高城鎮化水平。
下一輪中國經濟全面改革的突破口有兩個:以縮小居民收入差距和要素價格改革為核心,同時,推動以“四大重點”(土地征地制度、社會保障、財稅體制、“國進民退”)為主要內容的改革。
“以縮小居民收入差距”改革的方案應包括:未來八年,“提低、控高、擴中”必然涉及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居民最低養老標準和貧困救助線等扶弱內容;明確逐年縮少城鄉社會保障水平差距的量化目標;為解決居民預防性儲蓄,制定逐步提高國民福利水平的各項社會保障量化目標。只要是堅定不移地推進以上三項改革,實實在在地逐年提高全體城鄉居民統一的社會保障水平,必然會造成國家財政的入不敷出。由此,可進一步倒逼財稅部門通盤考慮財稅體制改革,制定中長期改革預算。與此同時,為解決因長期負利率形成的居民財產損失,金融部門要制定利率逐年市場化的改革方案。
在農村,重點是必須進一步依法改革征地制度,將土地級差收入和長期增值收益真正歸還給農民。目前,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差距超過城鄉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這是導致城鄉居民貧富差距拉大的顯著原因之一。
通過這一改革,一方面,財政可在規范、統一契稅、房產稅等稅種改革基礎上,形成合理的房產稅制度(仍不排除為打擊投機炒房設立高額的房產交易稅),增加部分財政收入;另一方面,將倒逼財稅體制進行一場大改革,制定中長期改革預算,解決國家財政入不敷出問題。
要素價格改革方面,過去若干年,中國經濟之所以能形成投資、出口為主導的經濟發展模式,除了因居民收入水平低、消費不足和外部經濟繁榮的引致因素外,融資成本和環境資源成本低是另一個重要的供給因素。因此,進一步的改革邏輯,除了需要消除造成經濟結構扭曲的需求因素外,還必須同時從供給方面加快改革。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制定利率、匯率市場化的漸進改革規劃和制定水、電、燃氣、油、礦產等資源要素全面市場化的改革規劃。在利率市場化改革后,銀行存貸利差會縮小,競爭將加劇,為預防銀行破產而引起的社會不穩,會倒逼存款保險制度加快出臺。同時,利率市場化改革后,由于利率由負轉正,一方面可增加居民收入,促進消費,另一方面會出現體現社會資金供求的市場信號,激勵企業、政府抑制高耗能和低效益的重復建設,引導資源的合理配置。
利率及匯率市場化改革后,還會有利于中央銀行選擇更為有效、靈活的間接調控方式,從而有利于抑制外匯儲備的繼續快速增長,相應加快資本管制的放開,進而加快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提升中國經濟的整體對外開放水平。
而水、電、燃氣、油、礦產等資源要素全面市場化改革,必然會造成一部分國有企業虧損,從而倒逼這些企業改革,引入民間股份,實施重組改造,減輕國家補貼負擔與財政包袱;會倒逼政府行政部門削減各種行政審批權力,放寬管制,便于民間資金的投入,推進“大部制”改革;會抑制過去不計成本、浪費資金與資源、破壞生態文明、片面追求投資擴張的惡習,從而進一步“逼迫”企業與地方政府尋找服務經濟中的發展機會。其最終的結果是:達到以市場為信號,而不是通過層層政府行政指令以“拉郎配”方式,實現產業和區域結構的調整。
原因在于,城鎮化絕不是簡單的戶籍改革,背后是一系列的資金問題;城鎮化更不是簡單的進行房地產投資——這只能是建“死城”;提高真正的城鎮化率,是一系列政策制度調整和改革的結果,是改革的最終戰略任務和目標。其本身難以成為下一輪中國經濟全面改革的“抓手”、“切入點”,以及最直接的改革任務。只有在解決了城鎮化中“橋”和“船”的問題后,才能水到渠成地提高城鎮化水平。
下一輪中國經濟全面改革的突破口有兩個:以縮小居民收入差距和要素價格改革為核心,同時,推動以“四大重點”(土地征地制度、社會保障、財稅體制、“國進民退”)為主要內容的改革。
“以縮小居民收入差距”改革的方案應包括:未來八年,“提低、控高、擴中”必然涉及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居民最低養老標準和貧困救助線等扶弱內容;明確逐年縮少城鄉社會保障水平差距的量化目標;為解決居民預防性儲蓄,制定逐步提高國民福利水平的各項社會保障量化目標。只要是堅定不移地推進以上三項改革,實實在在地逐年提高全體城鄉居民統一的社會保障水平,必然會造成國家財政的入不敷出。由此,可進一步倒逼財稅部門通盤考慮財稅體制改革,制定中長期改革預算。與此同時,為解決因長期負利率形成的居民財產損失,金融部門要制定利率逐年市場化的改革方案。
在農村,重點是必須進一步依法改革征地制度,將土地級差收入和長期增值收益真正歸還給農民。目前,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差距超過城鄉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這是導致城鄉居民貧富差距拉大的顯著原因之一。
通過這一改革,一方面,財政可在規范、統一契稅、房產稅等稅種改革基礎上,形成合理的房產稅制度(仍不排除為打擊投機炒房設立高額的房產交易稅),增加部分財政收入;另一方面,將倒逼財稅體制進行一場大改革,制定中長期改革預算,解決國家財政入不敷出問題。
要素價格改革方面,過去若干年,中國經濟之所以能形成投資、出口為主導的經濟發展模式,除了因居民收入水平低、消費不足和外部經濟繁榮的引致因素外,融資成本和環境資源成本低是另一個重要的供給因素。因此,進一步的改革邏輯,除了需要消除造成經濟結構扭曲的需求因素外,還必須同時從供給方面加快改革。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制定利率、匯率市場化的漸進改革規劃和制定水、電、燃氣、油、礦產等資源要素全面市場化的改革規劃。在利率市場化改革后,銀行存貸利差會縮小,競爭將加劇,為預防銀行破產而引起的社會不穩,會倒逼存款保險制度加快出臺。同時,利率市場化改革后,由于利率由負轉正,一方面可增加居民收入,促進消費,另一方面會出現體現社會資金供求的市場信號,激勵企業、政府抑制高耗能和低效益的重復建設,引導資源的合理配置。
利率及匯率市場化改革后,還會有利于中央銀行選擇更為有效、靈活的間接調控方式,從而有利于抑制外匯儲備的繼續快速增長,相應加快資本管制的放開,進而加快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提升中國經濟的整體對外開放水平。
而水、電、燃氣、油、礦產等資源要素全面市場化改革,必然會造成一部分國有企業虧損,從而倒逼這些企業改革,引入民間股份,實施重組改造,減輕國家補貼負擔與財政包袱;會倒逼政府行政部門削減各種行政審批權力,放寬管制,便于民間資金的投入,推進“大部制”改革;會抑制過去不計成本、浪費資金與資源、破壞生態文明、片面追求投資擴張的惡習,從而進一步“逼迫”企業與地方政府尋找服務經濟中的發展機會。其最終的結果是:達到以市場為信號,而不是通過層層政府行政指令以“拉郎配”方式,實現產業和區域結構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