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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平委員代表民建浙江省委會的發言
——關于進一步推進我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議
當前,人口流動形態不斷改變,不可避免地對人口、社會、經濟等多方面帶來了新現象和新問題,不斷沖擊著傳統的制度框架,對公共管理與服務部門提出了新的要求。準確把握當前我省流動人口的真實情況,科學預測區域內流動人口的發展變化趨勢,進一步建立健全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機制,已經成為當前我省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
一、我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面臨的現狀和主要問題
近年來,隨著我省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流動人口“定居意愿”增強,“外來人口本地化”、“暫住人口常住化”的現象越來越普遍。我省各級政府更加重視這一群體的管理服務,外來人口的社會融入程度在不斷提高,但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一是流動人口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龐大流動人口的快速流入對現有的資源環境的承載壓力不斷加大。二是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基本建立,但是服務管理機制與新形勢的要求仍有差距。如服務管理理念滯后,防范式管理理念沒有根本轉變,工作中限制多于服務,防范多于保護;服務管理機制缺乏彈性,信息整合、資源共享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各自為政、抓而不管、協而不調”的現象;服務管理隊伍力量薄弱,設施和經費保障有待加強等問題。三是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初現成效,但是“同一化”水平較低。流動人口還很難享受到與本地居民相同的社會公共產品與服務,許多方面還游離在當地居民之外。約有70%的流動人口居住在條件簡陋面積狹小的出租房,80%的外來務工人員年收入在2萬元以下。四是流動人口逐步融入本地社會,但是社會治安的壓力仍然較大。當前,一些縣(市、區)實施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將原來外來人口暫住證改為臨時居住證和居住證兩大類,對已不適用的政策進行了創新和改革,但對流動人口的排斥仍一定程度上存在,完全融入需要長期的磨合。加之,流動人口群體文化素質、勞動技能、收入等方面相對較低,工作保障弱,生活壓力相對較高,對居住地缺乏歸屬感和認同感,一些不良行為和違法問題相對突出。據統計,在浙江省社會犯罪人口中,有近50%是來自流動人口。流動人口計劃外生育占總計劃外生育60%以上。
二、加強我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建議
(一)以轉變理念為契機,以人為本,營造全社會關心流動人口的良好氛圍
要通過各類媒體客觀宣傳,引導全社會接納關心流動人口這一群體。充分認識流動人口對于緩解勞動力需求、提升經濟發展活力、平抑區域人口老化、優化人力人才資源組合等方面作出的重大貢獻。各級政府要轉變理念,繼續加大力度,服務和管理相結合,切實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讓流動人口共同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
(二)以關注民生為主線,實現流動人口同享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利
一要關注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和居住環境。推進公辦教育資源利用,指導民辦學校規范辦學,取締非法辦學點,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確保流動人口子女就學,享受“同質”教育。努力實施“安居工程”,推進流動人口集中居住點建設,爭取為廣大流動人口提供質優、價廉、安全的居所。
二要優化流動人口的就業環境。大力培育勞動就業中介機構和勞動就業信息平臺建設,規范服務質量,為流動人員的就業搭建一個良好的環境。要加強對流動人員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的培訓。探索和建立公益性就業組織,由政府或非贏利性組織出面建立,財政給予適度支持。
三要建立符合實際的流動人口社會保障制度。在完善勞動關系的前提下,將流動人口納入工傷保險范疇;按照流動人口工作年限、流動頻度等實際情況,建立不同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以保障流動人口基本的醫療救治服務;建立一定的失業保障制度,讓其有限度地參加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對于有固定住所的人員,其養老保險的繳納辦法可以視同于城鎮職工和居民;建立流動人口的社會救助制度,完善流動人口的法律援助制度。著力解決流動人口社會保障權益的可轉移問題。
(三)以提升管理績效為核心,加快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
一是在全省加快建立專門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步伐。加快建立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相應機構,統一歸口行使管理、服務、協調等職責,將流動人口具體的落戶、培訓就業、子女教育、長期暫住務工人員的住房分配及養老保險、生老病死、救濟撫恤、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有效銜接,實現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一體化,同時為全面融入當地人口同等管理服務做好接口。
二是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要加快全省推廣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制度,根據流動人口的務工時間長短、技術等級等具體情況和基本條件,實行分類登記統一管理,并賦予相應的政策福利待遇,逐步實現全省“一證通”。將出租房管理內容納入地方考核,規范租房行為,落實房東和業主責任,實現流動人口的社會化管理。實現“以證管人”,“以屋管人”,“以業管人”。
三是推進流動人口的融合與自治。在流動人口聚居相對集中的社區和企業,政府要推動其加入工會、協會等自治組織,指導創新各種融合性組織形式及載體。通過這些平臺更好地表達和維護流動人員的訴求,并在化解矛盾、法律援助、文化活動、素質提升、治安防范、環境整治、計劃生育等多個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政府要鼓勵外來人口與當地人口相互通婚,促使其安居樂業。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買服務”等形式,為流動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內容。
(四)以科技發展和科學研究為平臺,全面增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能力
一是要構建共享的流動人口群體信息平臺。加強信息平臺建設,統一規劃、統一標準、聯合共建、數據共享,逐步構建具有信息采集、整理傳遞、分析預測、定期發布等功能的流動人口綜合動態信息平臺,使政府有關服務管理機構能夠及時準確地獲得信息。建立流入地與流出地雙向互動信息控制系統,優化流動人口信息的傳遞和使用。
二是要深入開展綜合性科學研究。掌握和預測流動人口發展態勢及其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更好地為服務管理工作奠定基礎。政府要進一步重視流動人口問題的戰略性研究。建立管理人員與專業人員相結合的研究隊伍。深入研究如何推行“質量替代”戰略,將目前人口的無序流動轉變為有序流動,引導我省人口合理布局,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和諧發展。
發言人工作單位和主要職務 界 別
浙江省政協常委 民建
民建浙江省委會副主委、杭州市委會主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主題詞:流動人口 管理 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