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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專欄
《浙江民建》
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打造我省食品安全之都的建議
金克明委員大會發言
發布時間:2012-01-15 18:11:47
|
作者:
食品安全是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國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對此高度重視,重拳出擊打擊食品犯罪。據統計,2010年,我省各級工商機關出動執法人員9萬余人次,共檢查發現問題經營主體2941戶,查處食品案件6269件,罰沒款3800萬元。食品安全的整頓力度不可謂不大,但我省食品安全事件卻依然頻現,群眾對此深惡痛絕。為此,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大監管力度,懲防并重,采取綜合措施,把我省打造成為食品安全之都,讓群眾滿意和放心。
一、 食品安全事件頻發的原因分析
(一)監管制度存在銜接空檔
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監督實行的是多部門分工模式,由衛生行政部門承擔綜合協調職責,涉及的部門有衛生、農業、質檢、工商等10多個部門,卻沒有一個專門的機構統管食品安全。各主管部門根據自己單方面職責制定部門規章。現有的條塊分割模式形成了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是“有專管,無統管;又都管,又不全管;銜接空檔無人管”的現狀。
(二)監管執法無長效機制
目前,一般食品加工企業從開始囤貨到頒發生產許可證,往往只例行檢查一兩次,只要第一次送檢產品合格,從此萬事大吉。一旦出了問題,就來一陣疾風驟雨式的查處;或者社會關注度高時嚴打,平時執法就有彈性。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集中突擊式抽檢和清查,治標不治本。
(三)監管執法難度大、處罰力度小
我省有近45萬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還有眾多無證無照的小作坊、食品攤販。食品行業門檻低、分布散、規模小,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夠,行業誠信道德體系建設滯后,法不治眾,監管執法難度大。特別是處罰標準低,違法成本低,對不法分子打擊不力。
(四)監管部門工作不到位
雖然現在食品行業的質量標準、監管措施在陸續建立和完善。但是監管執法人員相對較少、經費有缺口、快速和常規檢測能力不強,再加執法人員不作為或者工作不到位,致使一些地方食品安全監管流于形式。
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對策建議
對于食品安全問題,僅僅停留于以往運動式的監管,僅僅制定幾條應急措施或辦法,已遠遠不夠。必須綜合施策,構建一張安全監管網,使食品安全監管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
(一)貫徹落實《浙江省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是我國首部關于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規,于今年12月1日起實施。各監管部門要開展《辦法》的學習、宣傳,加深理解,明確要點,為依法行政、科學監管打下堅實基礎。要以《辦法》為指導,扎實推進各項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開展;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握重點,針對性地解決突出問題。要定期進行執法大檢查,檢驗、評估《辦法》的實施情況。
(二)形成職責明確的食品監管長效機制
省政府應盡快推動在全省建立健全“行政監管、生產經營者自律、社會監督有機結合”的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使嚴格執法成為一種常態。首先,要明確衛生、農業、質量監督、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責,建立“條塊職責明確、相互配合”的管理體系。同時,要建立動態糾偏和部門信息共享機制,發現問題的部門,除自身依法管理外,還應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結果傳遞其它相關部門。哪個部門出了問題,追究哪個部門的責任。還應建立起食品安全的保障機制,深化應急機制,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增強應急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發生事故能夠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三)成立專業偵查隊伍,強化司法監督
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除了涉及相關專業知識,還涉及相關行業的行政法規和法律適用問題,所以偵破食品藥品犯罪案件與一般經濟案件比起來更需要專業隊伍。建議我省組建針對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專業偵查隊伍,切實提升專業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能力。我國《刑法》中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罰金刑的規定過低,明顯輕于行政處罰。建議省級部門向上反映,要求刑法提高罰金額度,真正起到打擊犯罪的作用。同時,針對監管部門及其責任人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失職和瀆職行為應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源頭管理,完善市場秩序
職能部門應牢固樹立“抓源頭”、“抓根本”的思想觀念,盡快建立健全農產品的安全使用制度,強化對農產品的監管。加大對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積極推動土地流轉和適度集中,大力推進標準化生產、規模化經營、統一化服務,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集約化程度和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從源頭上保障食品安全。強化市場管理,特別要加大對大型批發市場的監管。要嚴格執行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準入制度,并利用準入制度設定一套食品企業的軟件素質(業主的質量意識)和硬件條件(生產條件)考核體系。出現問題時,實行由市場主辦方向消費者先行賠付等辦法,改善消費環境。
(五)引導第三方監督,并保障其獨立性
要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監督力量的作用。消費者協會可以招募各類食品專業人士,對食品生產商進行有效的監督。食品行業協會對行業的技術、流程、品質、成本、管理等等均有充分的了解,擁有行業的信息資源優勢,要充分發揮其行業自律的作用。檢測機構在食品安全監管中,對各個環節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層層把關,以保證食品的安全性。目前,消費者協會具有政府主導性質,檢測機構在我省基本都從屬于政府。應該使消費者組織、食品行業協會和檢測機構脫離政府機構,以獨立第三方身份出現,確保做到客觀、中立和公正。
(六)加強宣傳培訓,營造良好氛圍
應加快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步伐,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組織開展“誠信宣傳周”、“誠信經營示范創建”等一系列的活動,大力培養企業誠信經營意識。樹立正面典型,積極宣傳重質量、守信用的企業,推介本地優質食品、優質品牌,讓誠實守信的商家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可。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渠道,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自我約束,營造全社會關心食品安全、全社會共管食品安全的氛圍。
(發言人:民建界委員,浙江金克明律師事務所主任、民建溫州市委會副主委)
一、 食品安全事件頻發的原因分析
(一)監管制度存在銜接空檔
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監督實行的是多部門分工模式,由衛生行政部門承擔綜合協調職責,涉及的部門有衛生、農業、質檢、工商等10多個部門,卻沒有一個專門的機構統管食品安全。各主管部門根據自己單方面職責制定部門規章。現有的條塊分割模式形成了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是“有專管,無統管;又都管,又不全管;銜接空檔無人管”的現狀。
(二)監管執法無長效機制
目前,一般食品加工企業從開始囤貨到頒發生產許可證,往往只例行檢查一兩次,只要第一次送檢產品合格,從此萬事大吉。一旦出了問題,就來一陣疾風驟雨式的查處;或者社會關注度高時嚴打,平時執法就有彈性。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集中突擊式抽檢和清查,治標不治本。
(三)監管執法難度大、處罰力度小
我省有近45萬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還有眾多無證無照的小作坊、食品攤販。食品行業門檻低、分布散、規模小,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夠,行業誠信道德體系建設滯后,法不治眾,監管執法難度大。特別是處罰標準低,違法成本低,對不法分子打擊不力。
(四)監管部門工作不到位
雖然現在食品行業的質量標準、監管措施在陸續建立和完善。但是監管執法人員相對較少、經費有缺口、快速和常規檢測能力不強,再加執法人員不作為或者工作不到位,致使一些地方食品安全監管流于形式。
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對策建議
對于食品安全問題,僅僅停留于以往運動式的監管,僅僅制定幾條應急措施或辦法,已遠遠不夠。必須綜合施策,構建一張安全監管網,使食品安全監管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
(一)貫徹落實《浙江省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是我國首部關于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規,于今年12月1日起實施。各監管部門要開展《辦法》的學習、宣傳,加深理解,明確要點,為依法行政、科學監管打下堅實基礎。要以《辦法》為指導,扎實推進各項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開展;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握重點,針對性地解決突出問題。要定期進行執法大檢查,檢驗、評估《辦法》的實施情況。
(二)形成職責明確的食品監管長效機制
省政府應盡快推動在全省建立健全“行政監管、生產經營者自律、社會監督有機結合”的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使嚴格執法成為一種常態。首先,要明確衛生、農業、質量監督、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責,建立“條塊職責明確、相互配合”的管理體系。同時,要建立動態糾偏和部門信息共享機制,發現問題的部門,除自身依法管理外,還應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結果傳遞其它相關部門。哪個部門出了問題,追究哪個部門的責任。還應建立起食品安全的保障機制,深化應急機制,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增強應急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發生事故能夠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三)成立專業偵查隊伍,強化司法監督
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除了涉及相關專業知識,還涉及相關行業的行政法規和法律適用問題,所以偵破食品藥品犯罪案件與一般經濟案件比起來更需要專業隊伍。建議我省組建針對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專業偵查隊伍,切實提升專業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能力。我國《刑法》中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罰金刑的規定過低,明顯輕于行政處罰。建議省級部門向上反映,要求刑法提高罰金額度,真正起到打擊犯罪的作用。同時,針對監管部門及其責任人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失職和瀆職行為應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源頭管理,完善市場秩序
職能部門應牢固樹立“抓源頭”、“抓根本”的思想觀念,盡快建立健全農產品的安全使用制度,強化對農產品的監管。加大對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積極推動土地流轉和適度集中,大力推進標準化生產、規模化經營、統一化服務,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集約化程度和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從源頭上保障食品安全。強化市場管理,特別要加大對大型批發市場的監管。要嚴格執行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準入制度,并利用準入制度設定一套食品企業的軟件素質(業主的質量意識)和硬件條件(生產條件)考核體系。出現問題時,實行由市場主辦方向消費者先行賠付等辦法,改善消費環境。
(五)引導第三方監督,并保障其獨立性
要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監督力量的作用。消費者協會可以招募各類食品專業人士,對食品生產商進行有效的監督。食品行業協會對行業的技術、流程、品質、成本、管理等等均有充分的了解,擁有行業的信息資源優勢,要充分發揮其行業自律的作用。檢測機構在食品安全監管中,對各個環節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層層把關,以保證食品的安全性。目前,消費者協會具有政府主導性質,檢測機構在我省基本都從屬于政府。應該使消費者組織、食品行業協會和檢測機構脫離政府機構,以獨立第三方身份出現,確保做到客觀、中立和公正。
(六)加強宣傳培訓,營造良好氛圍
應加快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步伐,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組織開展“誠信宣傳周”、“誠信經營示范創建”等一系列的活動,大力培養企業誠信經營意識。樹立正面典型,積極宣傳重質量、守信用的企業,推介本地優質食品、優質品牌,讓誠實守信的商家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可。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渠道,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自我約束,營造全社會關心食品安全、全社會共管食品安全的氛圍。
(發言人:民建界委員,浙江金克明律師事務所主任、民建溫州市委會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