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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專欄
《浙江民建》
關于打造法治浙江構建和諧社會的建議
金克明委員在省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的書面發言
發布時間:2012-01-17 14: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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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近年來,我省堅持把“法治浙江”建設作為完善現代化建設總體布局的重要內容,堅持不懈地推進法治浙江建設,為我省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浙江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法治理念還沒有深入人心,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還時有發生;依法管理社會的意識和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增強等等。因而必須充分認識建設法治浙江是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必須抓住時機,積極推進。結合浙江的實際情況,現階段法治浙江建設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發揚民主精神,進一步開門立法。“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立法是調節利益關系的利器,是建設法治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開門立法,拓展立法渠道,深入基層,傾聽民聲,將盡可能多的意見吸收到立法中來。讓人民參與到立法討論中來能很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的政治參與熱情,培養其作為主人翁的責任感,同時也可以對社會大多數民眾進行一場法律知識普及和法治洗禮,讓更多的民眾認識到法律的制定與其息息相關,從而提高其法律素養,使他們能在日常的生活中守法、護法,維護法律的權威,為法治建設和法治的推行打下良好的群眾根基。
二、加強黨的領導,推進民主政治建設。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全國人民的領導核心。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進程中,離不開黨的領導。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規范黨委與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機關的關系,發揮和改善黨委在同級各種組織中領導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獨立負責、步調一致地開展工作。要加強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設,發展黨內民主,堅持黨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善于把黨委的重大決策與地方立法結合起來,督促、支持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和保障。
三、深化體制改革,優化法治環境。科學的政府職能配置和完善的行政管理體制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基礎和前提。體制不完善,法治浙江的建設就沒有健全的框架,依法行政的推進就沒有堅實的基礎。一方面,要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轉型入手,全面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形成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各負其責的現代社會管理體制。另一方面,應合理劃分和依法規范各級、各類行政機關的職能和權限,合理設置政府機構,嚴格控制人員編制,大力改革管理方式,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努力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為建設法治浙江奠定體制基礎。
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依法規范行政權力、全面建設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浙江”的關鍵。按照“職權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監督、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實把依法行政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使各級行政機關做到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既不失職、又不越權。要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工作,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同時,要優先建立和完善科學民主決策配套法律制度、公共服務配套法律制度、公共財政配套法律制度,把各級政府建設成為“有限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陽光政府”。
五、建立健全監督體系,規范公共權力運作。有效監督是依法行政的保障。把領導干部的行政權力置于嚴格的監督之下,從制度上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強化人大的法律監督職能,創新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機制,建立行政責任追究制度。要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復議這一手段,加強對下級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要完善行政執法程序監督,及時糾正行政執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充分發揮行政監察、審計部門的行政職能,強化對領導干部行政權力的專門監督和制約。
六、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必須加強對公務員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健全機關干部法律知識培訓及年度考試考核制度,把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時的重要內容。對執法人員徇私枉法、貪贓枉法、執法犯法的行為要嚴格依法懲處。
七、推進基層民主建設,夯實法治基礎。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要積極完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民主自治制度。通過人民群眾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直接參與民主管理,實現基層社會生活民主化。切實保障基層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不斷提高基層民主法治創建質量和整體水平。繼續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進一步規范基層群眾直接選舉的制度。
八、維護社會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當前,我國社會之所以矛盾頻發,主要是沒有處理好公平正義的問題,才引起了激烈的沖突與對抗。“法治浙江”的生命力,在于法律得到公正平等的實施。由此,應當把公平正義作為協調社會各階層關系的基本準則,建立健全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公共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公正,要完善司法機制實現公正,要提升隊伍素質保障公正,要樹立司法權威維護公正,要讓司法成為保障公平正義的堅強屏障。
九、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培養法律信仰。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沒有人們對法律的普遍敬畏,對法治的真誠信仰,法治文化無法建立,再完善的法治原則和制度都將無法支撐法治大廈。要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廣泛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傳媒,大力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努力把法治精神、意識、觀念內化為全民的法治素養,在全社會范圍內營造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氛圍,提高全民的法治理念,使人人都能知法、守法、用法。
一、發揚民主精神,進一步開門立法。“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立法是調節利益關系的利器,是建設法治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開門立法,拓展立法渠道,深入基層,傾聽民聲,將盡可能多的意見吸收到立法中來。讓人民參與到立法討論中來能很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的政治參與熱情,培養其作為主人翁的責任感,同時也可以對社會大多數民眾進行一場法律知識普及和法治洗禮,讓更多的民眾認識到法律的制定與其息息相關,從而提高其法律素養,使他們能在日常的生活中守法、護法,維護法律的權威,為法治建設和法治的推行打下良好的群眾根基。
二、加強黨的領導,推進民主政治建設。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全國人民的領導核心。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進程中,離不開黨的領導。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規范黨委與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機關的關系,發揮和改善黨委在同級各種組織中領導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獨立負責、步調一致地開展工作。要加強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設,發展黨內民主,堅持黨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善于把黨委的重大決策與地方立法結合起來,督促、支持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和保障。
三、深化體制改革,優化法治環境。科學的政府職能配置和完善的行政管理體制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基礎和前提。體制不完善,法治浙江的建設就沒有健全的框架,依法行政的推進就沒有堅實的基礎。一方面,要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轉型入手,全面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形成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各負其責的現代社會管理體制。另一方面,應合理劃分和依法規范各級、各類行政機關的職能和權限,合理設置政府機構,嚴格控制人員編制,大力改革管理方式,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努力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為建設法治浙江奠定體制基礎。
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依法規范行政權力、全面建設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浙江”的關鍵。按照“職權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監督、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實把依法行政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使各級行政機關做到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既不失職、又不越權。要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工作,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同時,要優先建立和完善科學民主決策配套法律制度、公共服務配套法律制度、公共財政配套法律制度,把各級政府建設成為“有限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陽光政府”。
五、建立健全監督體系,規范公共權力運作。有效監督是依法行政的保障。把領導干部的行政權力置于嚴格的監督之下,從制度上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強化人大的法律監督職能,創新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機制,建立行政責任追究制度。要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復議這一手段,加強對下級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要完善行政執法程序監督,及時糾正行政執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充分發揮行政監察、審計部門的行政職能,強化對領導干部行政權力的專門監督和制約。
六、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必須加強對公務員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健全機關干部法律知識培訓及年度考試考核制度,把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時的重要內容。對執法人員徇私枉法、貪贓枉法、執法犯法的行為要嚴格依法懲處。
七、推進基層民主建設,夯實法治基礎。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要積極完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民主自治制度。通過人民群眾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直接參與民主管理,實現基層社會生活民主化。切實保障基層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不斷提高基層民主法治創建質量和整體水平。繼續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進一步規范基層群眾直接選舉的制度。
八、維護社會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當前,我國社會之所以矛盾頻發,主要是沒有處理好公平正義的問題,才引起了激烈的沖突與對抗。“法治浙江”的生命力,在于法律得到公正平等的實施。由此,應當把公平正義作為協調社會各階層關系的基本準則,建立健全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公共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公正,要完善司法機制實現公正,要提升隊伍素質保障公正,要樹立司法權威維護公正,要讓司法成為保障公平正義的堅強屏障。
九、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培養法律信仰。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沒有人們對法律的普遍敬畏,對法治的真誠信仰,法治文化無法建立,再完善的法治原則和制度都將無法支撐法治大廈。要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廣泛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傳媒,大力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努力把法治精神、意識、觀念內化為全民的法治素養,在全社會范圍內營造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氛圍,提高全民的法治理念,使人人都能知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