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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專欄
《浙江民建》
關于解決民營企業“招工難、留工難”問題的建議
何小玲委員在省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的書面發言
發布時間:2012-01-17 15: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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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近年來,隨著經濟回升向好,企業用工需求增加,民營企業“招工難、留工難”問題凸顯,紡織印染、餐飲零售、建筑施工等傳統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普通操作工招工不足,符合要求的熟練工和技能型民工非常難找,特別是勞動力性別年齡結構性矛盾突出,年青女工需求旺盛,供給不足已經成為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一大瓶頸。
一、民營企業“招工難、留工難”的成因分析
民營企業的客觀現狀是以市場為導向組織生產,從業人員以跨區域流動的外來務工人員為主。民營企業出現的“招工難、留工難”問題,是多種因素疊加的結果。
一是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致使務工人員返鄉就業。近年來,隨著國家西部開發、中部崛起等戰略的實施,沿海發達地區制造業梯度轉移,一些大企業大集團紛紛到中西部地區投資辦廠,給當地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一些原先的勞務輸出地政府也加強對返鄉農民工的就業服務和政策幫扶,導致很多農民工返鄉后選擇在家鄉就近就業和創業。
二是企業的薪酬待遇與勞動者收入預期不相適應。據調查,75%以上的農民工要求的月薪標準是包吃包住1800元以上,而且每周能保證休息一天,盡量少加班。但從目前情況看,我省民營企業的普工工資一般為1500元左右,一些企業每月工人工資雖然高達2000元、3000元,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屬于加班工資。我省的外貿企業基本上實行計件工資制,職工每天工作時間在10小時以上,節假日也要加班,到了生產淡季,企業不用趕做訂單,工人不必加班加點,其收入也會大幅度下降,有時甚至停產減員。
三是社會保障缺陷造成外來員工留用難。一直以來,由于受思想觀念、經濟承受能力、社保資金轉移接續難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參保率低,不少農民工沒有養老、工傷、醫療保險,更沒有住房保障。以銷定產的“訂單工業”,讓民營企業的招工方式也“訂單化”,有活就招人,沒活就解聘,外來員工缺乏安定感、歸屬感。企業因員工流動性大而缺乏投入積極性,員工因企業升遷機會少而頻繁跳槽,企業和員工只顧眼前利益、缺乏長遠打算,進一步加劇了民營企業“招工難、留工難”問題。
二、解決民營企業“招工難、留工難”的對策建議
用工荒不僅會影響到企業能否完成訂單保住利潤,也影響一個企業一個行業乃至一個地區的競爭力,導致產業空心化。因此,政府要把解決企業招工難問題作為服務企業、助推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系統工程、民生工程、發展工程來抓,充分發揮政府與企業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實現雙方的良性互動。
一要引導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在勞動力資源日趨緊張和勞動力成本剛性上漲的情況下,政府必須把解決企業招工難問題與推動企業轉型升級結合起來,加快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推動企業從“低技術、低價格、低收益”運營模式,向“高技術、高附加值、高收益”發展模式轉變,通過技術進步和創新,提高生產效率,改善生產經營環境,增強市場競爭力,使企業真正走上依靠勞動者素質提升和科技創新的集約發展之路,從根本上減輕企業招工用工的壓力。
二要提高職工薪酬待遇。民營企業要建立員工工資增長基金和績效增長掛鉤機制,使企業在效益增加的情況下穩步提高員工收入。要改進職工薪酬計算方式,探索實行農民工工齡工資,使其服務年限和工資增長相掛鉤,降低流動性;建立骨干員工股份激勵機制,讓員工分享企業發展成果;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住宿、餐廳、文化、體育等方面的設施和環境,豐富員工業余文化生活。政府要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和及時調整職工工資,穩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保障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足額、及時支付。
三要逐步推進外來職工社保擴面工作。政府要加大社會保障工作宣傳力度,強化擴面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業為外來民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解決后顧之憂,為外來務工者創造在浙江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良好環境。一要解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以解務工者年老和疾病時的后顧之憂;二要解決失業后暫時生活困難的失業保險;三要解決在打工地安家的住房保障問題;四要解決防范淪入貧困境地的最低生活保障。
四要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勞動就業培訓體系,整合培訓資源,鼓勵各類技能培訓機構、職業學校,積極開展對農村和外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者的工作技能。要加強校企協作,大力開展對口培訓和“訂單式培訓”,滿足企業用人需求。要教育引導企業根據用工需要抓好員工內部培訓,通過生產帶培訓、老手帶新手的方法,邊上崗、邊培訓、邊干邊學,自主培養一批適合本企業生產運作的熟練工人。
五要積極開展就業服務。政府部門要積極提供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為企業和勞動者搭建就業服務平臺,有效緩解企業招工難問題。要加強勞動力市場網絡建設,加強信息收集、發布和就業指導,及時為企業和求職者提供準確的供求信息;要發展跨區域勞務合作,根據我省企業用工需求,加強與勞動力資源地區的聯系與合作,建立穩定的用工輸入基地;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形式和內容的就業招聘會,完善配套服務,為企業和求職者創造更多供求機會;要認真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督促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切實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
一、民營企業“招工難、留工難”的成因分析
民營企業的客觀現狀是以市場為導向組織生產,從業人員以跨區域流動的外來務工人員為主。民營企業出現的“招工難、留工難”問題,是多種因素疊加的結果。
一是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致使務工人員返鄉就業。近年來,隨著國家西部開發、中部崛起等戰略的實施,沿海發達地區制造業梯度轉移,一些大企業大集團紛紛到中西部地區投資辦廠,給當地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一些原先的勞務輸出地政府也加強對返鄉農民工的就業服務和政策幫扶,導致很多農民工返鄉后選擇在家鄉就近就業和創業。
二是企業的薪酬待遇與勞動者收入預期不相適應。據調查,75%以上的農民工要求的月薪標準是包吃包住1800元以上,而且每周能保證休息一天,盡量少加班。但從目前情況看,我省民營企業的普工工資一般為1500元左右,一些企業每月工人工資雖然高達2000元、3000元,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屬于加班工資。我省的外貿企業基本上實行計件工資制,職工每天工作時間在10小時以上,節假日也要加班,到了生產淡季,企業不用趕做訂單,工人不必加班加點,其收入也會大幅度下降,有時甚至停產減員。
三是社會保障缺陷造成外來員工留用難。一直以來,由于受思想觀念、經濟承受能力、社保資金轉移接續難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參保率低,不少農民工沒有養老、工傷、醫療保險,更沒有住房保障。以銷定產的“訂單工業”,讓民營企業的招工方式也“訂單化”,有活就招人,沒活就解聘,外來員工缺乏安定感、歸屬感。企業因員工流動性大而缺乏投入積極性,員工因企業升遷機會少而頻繁跳槽,企業和員工只顧眼前利益、缺乏長遠打算,進一步加劇了民營企業“招工難、留工難”問題。
二、解決民營企業“招工難、留工難”的對策建議
用工荒不僅會影響到企業能否完成訂單保住利潤,也影響一個企業一個行業乃至一個地區的競爭力,導致產業空心化。因此,政府要把解決企業招工難問題作為服務企業、助推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系統工程、民生工程、發展工程來抓,充分發揮政府與企業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實現雙方的良性互動。
一要引導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在勞動力資源日趨緊張和勞動力成本剛性上漲的情況下,政府必須把解決企業招工難問題與推動企業轉型升級結合起來,加快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推動企業從“低技術、低價格、低收益”運營模式,向“高技術、高附加值、高收益”發展模式轉變,通過技術進步和創新,提高生產效率,改善生產經營環境,增強市場競爭力,使企業真正走上依靠勞動者素質提升和科技創新的集約發展之路,從根本上減輕企業招工用工的壓力。
二要提高職工薪酬待遇。民營企業要建立員工工資增長基金和績效增長掛鉤機制,使企業在效益增加的情況下穩步提高員工收入。要改進職工薪酬計算方式,探索實行農民工工齡工資,使其服務年限和工資增長相掛鉤,降低流動性;建立骨干員工股份激勵機制,讓員工分享企業發展成果;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住宿、餐廳、文化、體育等方面的設施和環境,豐富員工業余文化生活。政府要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和及時調整職工工資,穩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保障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足額、及時支付。
三要逐步推進外來職工社保擴面工作。政府要加大社會保障工作宣傳力度,強化擴面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業為外來民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解決后顧之憂,為外來務工者創造在浙江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良好環境。一要解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以解務工者年老和疾病時的后顧之憂;二要解決失業后暫時生活困難的失業保險;三要解決在打工地安家的住房保障問題;四要解決防范淪入貧困境地的最低生活保障。
四要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勞動就業培訓體系,整合培訓資源,鼓勵各類技能培訓機構、職業學校,積極開展對農村和外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者的工作技能。要加強校企協作,大力開展對口培訓和“訂單式培訓”,滿足企業用人需求。要教育引導企業根據用工需要抓好員工內部培訓,通過生產帶培訓、老手帶新手的方法,邊上崗、邊培訓、邊干邊學,自主培養一批適合本企業生產運作的熟練工人。
五要積極開展就業服務。政府部門要積極提供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為企業和勞動者搭建就業服務平臺,有效緩解企業招工難問題。要加強勞動力市場網絡建設,加強信息收集、發布和就業指導,及時為企業和求職者提供準確的供求信息;要發展跨區域勞務合作,根據我省企業用工需求,加強與勞動力資源地區的聯系與合作,建立穩定的用工輸入基地;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形式和內容的就業招聘會,完善配套服務,為企業和求職者創造更多供求機會;要認真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督促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切實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