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戰部:新的社會階層指6種人約1.5億 尚需健康發展
發布時間:2007-02-25 09: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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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2月16日電  據了解,目前我國新的社會階層以及從業人員人數超過1.5億人,約占總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著10萬億元左右的資本,使用著全國半數以上的技術專利,直接或間接地貢獻著全國近1/3的稅收,每年吸納著半數以上新增就業人員。那么新的社會階層發展態勢如何?記者專訪了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陳喜慶。  記者:新的社會階層主要包括哪些人?現有多大規模和數量? 
陳喜慶: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產生的新的社會階層,包括以下六個方面的人員: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于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人員。關于新的社會階層總人數,國家統計部門和其他部門均沒有確切統計數據,據有關方面推算和我們間接計算,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包括管理技術人員和所有的從業人員,人數約1.5億人。 
新的社會階層目前僅指改革開放以來新出現的六種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還會產生其他新的社會階層。  記者:新的社會階層的發展態勢如何?如何理解新的社會階層尚需健康發展? 
陳喜慶:新的社會階層呈現快速發展和日趨活躍的態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新的社會階層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趨勢。據統計,目前我國每年有近80萬本科以上學歷的知識分子進入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今后,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隨著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不斷發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隊伍必將進一步擴大。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廣泛分布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涉及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各個行業。僅以中介組織為例,既有為市場主體提供服務的機構(如經濟鑒證類的律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包括審計、各類評估業務,測量、協調、信息咨詢類,還有監督類的質量檢查、計量、檢驗等機構),也有為各種市場交易活動服務的經紀人組織(如商品交易、金融期貨市場、房地產、保險、旅游服務、科技成果轉讓、文藝體育、出版經紀人等),還有大量的行業協會、同業公會和商會組織。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來源廣泛、構成復雜、思想活躍,不但與國內各階層、各方面有密切接觸,而且與國外組織和個人有廣泛聯系。他們在經濟實力增強,個人財富增加后,逐漸產生政治上的訴求,參與意識不斷增強,希望在國家的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發揮作用。 
為什么說新的社會階層尚需健康發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作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積極參與者,是經濟增長的推動者,是自主創新的促進者和社會事業的踐行者,在我國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新的社會階層人士隊伍總體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和亟待解決的問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內部構成復雜,素質參差不齊,在少數人中還存在著某些缺點、錯誤、甚至嚴重的不法行為。如,偷稅漏稅、制假販假、克扣員工工資、腐蝕領導干部、敗壞社會風氣等。還有少部分人對我國的政治制度和發展道路存在著模糊、甚至錯誤認識。因此,中央強調指出,既要充分肯定和發揮新的社會階層的重要作用,又要加強教育引導,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新世紀新階段開展新的社會階層統戰工作有何重要意義?胡錦濤同志在第20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和中發【2006】15號文件強調了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意義。文件指出:“廣泛團結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是鞏固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的需要,是鞏固和發展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需要,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需要。” 
記者:中央對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方針政策有哪些? 
陳喜慶: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方針和內容。要堅持充分尊重、廣泛聯系、加強團結、熱情幫助、積極引導的方針。要密切與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聯系,了解和掌握新的社會階層的發展變化,暢通反映意見建議的渠道,維護合法權益,鼓勵和幫助他們發展事業,表彰宣傳他們中的先進典型。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致富思源、富而思進,自覺接受黨的領導,自覺履行義利兼顧、扶貧濟困的社會責任,做合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加強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黨的建設,引導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支持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建立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積極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機制和方法。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建立由統戰部門牽頭、黨政有關部門參加、社會有關團體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合力。要以社團為紐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發揮社會團體在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中的作用;以社區為依托,把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納入街道、社區黨組織工作范圍,認真貫徹落實統一戰線方針政策;以網絡為媒介,注意運用互聯網等現代科技手段,掌握情況、宣傳政策、開展工作;以活動為抓手,組織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參與考察調研、扶貧濟困、專業咨詢等,寓統戰工作于各類活動之中。 
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政策和規定。把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的培養選拔納入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按照有較高政治素質、有較大社會貢獻、有較強參政議政能力、在所聯系階層中有較大影響的標準,建立和完善評價體系,有重點地培養選拔,逐步建立一支代表人士隊伍。注重發揮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中黨員的作用。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優秀分子可以加入中國共產黨。民主黨派可根據自身特點,開展有代表性的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適當增加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數量,做好向有關人民團體推薦提名工作。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比較集中的行業協會,可推薦適當數量的黨外人士擔任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