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杭的建議獲省委書記批示并以省紀委名義印發
發布時間:2007-03-22 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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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酈紅斌
民建浙江省委會副主委黃小杭關于進一步加強倡廉制度建設的建議被省委統戰部《情況反映》采用。
2月初,中共省委書記習近平對此作出重要批示:“倡廉既要進行教育,也要建立制度。尤其在當前要加強倡廉的制度建設。黃小杭同志的建議很好,很有針對性。請華元、艷華同志閱研”。 中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王華元隨后也作了批示:“將習近平同志的批示和黃小杭同志的建議,以省紀委的名義,印發各市、省直各單位。同時,就倡廉制度建設,可考慮先抓一、二個方面的問題,如就蓋樓堂館所先作出規定。這符合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精神。”
2月底,中共省紀委發出《關于印發習近平同志在關于進一步加強倡廉制度建設建議上的重要批示的通知》,將習近平、王華元的批示以及黃小杭的建議作為附件印發各市、縣(市、區)和省直各單位,要求認真組織學習,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這篇關于進一步加強倡廉制度建設的情況反映,提出了應該提倡政務節儉、城市建設應以節約為本和注重節省文教衛資源等方面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