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事業造就人才”是我們黨派存在的價值體現
發布時間:2007-04-05 1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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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最新
回想起來,加入中國民主建國會、進民建嘉興市委會機關,既偶然,亦必然。從1995年至2006年底換屆,我在市委會機關工作、生活12個年頭。從似懂非懂,到略懂一二,如今想來,感覺黨派工作是一份事業;凡有事業心的人,潛心努力,都會有所作為、顯現價值的。
在舉國共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今天,黨派的存在及活動,有著無法替換的作用,秉承并體現著中國獨特的政黨關系,在存在、作為中顯現出各自價值;在成就事業時造就一批批人才--繼往開來,與時俱進地成就著更新的事業。
一
黨派,是政治組織。她吸納一批有志于黨章賦予的事業分子,并形成隊伍、組織。這支隊伍的優勢不重在成員多少,而是重在成員特色,重在特色作用的發揮。這是隊伍有生機、活力的前提,否則,單純統計意義上的成員、隊伍,于事業難能體現其存在的價值;也有違成員入會時的初衷、抱負。
隊伍建設要求“注重質量,注意數量”,黨派職能要求“參政議政,民主監督”;會務工作開展,這些年來我自認為有所覺悟,因而構思并強調要秉承“成就事業造就人才”這樣的理念和實踐。
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是我們與執政的中國共產黨正在共同成就的大業,相對于現時的我們這些黨派成員來說,這個大業已客觀存在著;加入黨派組織,意愿更好地施展才干,發揮作用,體現價值。應該看到,凡在成就事業中努力作為、體現出價值的成員,必然是有各色才干、特色作用的;而在事業的成就中,必然使得這些成員“浮出水面”,因其價值的顯現而“進入視野”。這,是我對“成就事業造就人才”的認識和引申的解讀,亦是這些年來我對成員、隊伍的引領思路和共同實踐。
 二
在會務工作實踐中,我覺著市一級組織的作用有點特殊。既不可像會中央、省委會那樣“超脫”,亦不應是支部工作這樣“瑣細”。
我覺著,作為市級隊伍的組織者,能夠更直接地、具體地面對成員,以發現、調動相關成員的能動性、積極性,為他(她)搭建平臺、提供舞臺;在此基礎上再營造有關活動載體,從而組織、引領他們去施展才干、發揮特色(優勢)作用。由此可見,市級隊伍的組織者,是“平臺”、“舞臺”的搭建者,亦是活動載體的積極營造者。
這當中,“平臺”、“舞臺”不能少。支部(總支)、小組、專門委員會、專題調研組等固定、臨時的組織、機構都是成員們各自的“臺”;經由這樣的“臺”,吸納、接納他們,使有“歸屬”。與此同時,活動載體要適時營造。既可從相關成員的特點、優勢出發,組織他們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活動,比如“山海協作”、“愛心捐助”、“植樹綠化”、“咨詢服務”等等;也可吸收、整合相關成員、有關方面人員——上下聯動、內外結合等進行有關專題調研,比如“產業結構調整”、“新農村建設”、“區域經濟研究”等等。
在這當中,組織者要善于調動、發揮每一位成員的特色作用、各別作用,這是一個方面;再一方面,更要注重發現活動中的骨干、有才干的成員。對這些突出成員,對內可在下一次(另一次)活動時有意加壓、重點引導;對外要恰當地宣揚、推舉。如此一而再、再而三,這支隊伍因有“臺”、有“動”——活動、活動,動起來就活了——就該在諸多的活動中,體現她存在的意義,在事業的成就中、在社會上顯現出她固有、能有的價值。
三
作為市級隊伍,具體到個體,就是“我”;我在我們中,我們中有我。
我體會,從事黨派工作要有“虛懷若谷”的心地,要堅信“我們”比“我”好;要有“不因我的水平、能力不足而影響會務,造成損失”的境界、心態和相應舉措。為此,一是要自我造就,主要是學習和交流(交往);再就是注重培養,重在把握機會鍛煉。而組織的作用,或說是工作重點,在于努力提升成員的覺悟程度和加強隊伍的組織程度,充分調動成員的能動性、積極性,將隊伍中的人才資源進行最優化組合、配置,既發揮成員各別作用,又要優勢整合,凸顯活力和價值。
在工作中、活動中,堅信“我們比我好”,這絕不是否定“我”的作用。我認為,由于方方面面主、客觀原因,整體或個體會在某時、某事體現出先進或后進,但其本質特性肯定都是在努力,其總體是好的。也正因此,我們平時的工作就在于發現、發揮并張揚成員因由他(她)的特點(優勢)而在活動中顯現的價值。或者是說,我們的工作就在于調動、推動一個個個體去作為,并在作為中重視培養、造就,使他(她)能有更好的作為,如此不斷,使從被動到主動,從一般到不一般;眾多個體的行為,就是我們的作為,這種作為,就是對事業的成就。
事業靠我們成就,我們中有我。
成思危主席在民建會“八大”工作報告中調強“參政議政是參政黨的首要職能”,為此,他要求全會在實踐中本著四個“如何”的導向,“不斷探索新思路、創造新經驗”。當下我在捫心自問,對于這些年來以為的“成就事業造就人才”哲理關系的所悟、所做,算得上是一種有益的探索吧。
(作者系嘉興市政協副主席、原民建嘉興市委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