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民主黨派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制度中的參政黨肩負重要使命。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民主黨派要緊扣參政黨建設的目標和原則,不斷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參政議政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決自身問題能力,用自身建設的新成效展示參政黨的新面貌。習近平總書記在2023年1月16日同黨外人士共迎新春的重要講話中強調,民主黨派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樹立務實進取、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從嚴治會、內部監督是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的必然要求,“同心同廉”工程是加強內部監督的重要抓手,以清廉建設為總牽引深入推進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在當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同心同廉”工程建設背景下加強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的意義
隨著我國多黨合作事業的不斷發展,各民主黨派中被推薦到各級人大、政府、司法等機關擔任領導職務的成員逐漸增多。特別是隨著《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民主黨派隊伍建設的政策剛性約束力更強,黨派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更加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同時,民主黨派各級組織的領導干部在黨派內部也擁有一定的政治和公共權力,且隨著民主黨派組織的持續發展,其權力范疇還會逐步擴大。而由于全球化背景下各種文化思潮和價值觀的沖突交融以及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結構的深刻變革,民主黨派的參政履職能力和自身建設水平,尤其是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還存在與新時代新形勢不相適應的地方,亟需通過發揮內部監督效能來對權力運行和從政行為進行規范引導,并持續加強參政黨自身建設。
鑒于黨外人士隊伍清廉建設的新形勢新任務,為打造新時代清廉建設高地和多黨合作高地,浙江創新開展黨外人士“同心同廉”工程實踐探索。2021年8月,浙江省社會主義學院在全國率先啟動實施黨外人士“同心同廉”教學培訓提升工程,探索構建黨外人士清廉教育培訓體系;2022年1月,黨外人士“同心同廉”教學培訓提升工程被中央統戰部評為“全國統戰工作實踐創新成果”,入選省直機關“最佳組織舉措優秀案例”;2022年3月,省委統戰部將黨外人士“同心同廉”教學培訓提升工程升級擴面為黨外人士“同心同廉”工程;2022年6月,黨外人士“同心同廉”寫入省第十五次黨代會報告;2022年9月6日,全省統一戰線暑期讀書會期間,各民主黨派省委會、省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提議聯合實施“同心同廉”工程,發出“同心同廉”倡議書;2022年9月30日,在省委統戰部的指導支持下,各民主黨派省委會、省工商聯、省知聯會負責人召開專題座談會,圍繞凝聚清廉共識、提升履職水平、拓展清廉單元建設、健全監督管理機制、打造清廉文化陣地、制定“同心同廉”工程評價指標體系等充分討論,形成一致意見,通過了《實施“同心同廉”工程會議紀要》。“同心同廉”工程以清廉建設為總牽引,著力推進價值引領、載體創新、制度重塑等方面重點工作,最終達到對內部監督工作的進一步加強。
近年來,各民主黨派逐步探索和推進內部監督工作,但由于起步較晚,在不少領域仍存在著盲區,而時代的要求,必將要把內部監督放在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它是民主黨派強化自身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是促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重要舉措,更是提高解決自身問題能力的重要途徑。堅持內部監督工作與“同心同廉”工程貫通融合,將“同心同廉”工程作為深化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的重要載體和有力抓手,統籌安排,科學整體謀劃,形成多方聯動工作格局,增強“同心同廉”工作實效,推動內部監督工作縱深度不斷提高,對于加強參政黨自身建設、鞏固多黨合作政治格局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深入實施“同心同廉”工程,深化推進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是鞏固多黨合作政治格局、推進新型政黨制度發展的時代要求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就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推動我國多黨合作事業發展進入新階段。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二十大報告中要求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更好履行職能。加強清廉建設和內部監督是民主黨派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是適應新型政黨制度不斷完善發展的時代要求。民主黨派通過開展清廉建設和內部監督,進一步強化責任感和使命感,發揮自身特色優勢,積極履行職能,不斷鞏固多黨合作政治格局,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貢獻智慧和力量。
(二)深入實施“同心同廉”工程,深化推進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中共二十大報告強調“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完善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以黨內監督為主導,促進各類監督貫通協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2008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明確將民主黨派機關公務員納入了監察范圍。監督是治理的內在要素,是國家有序健康運行和制度體系有效運轉的重要保證。民主黨派內部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當前大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和完善國家監督體系的背景下,民主黨派清廉建設和內部監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斷凸顯。
(三)深入實施“同心同廉”工程,深化推進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是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內在要求
中共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問題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的科學指南。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新”“三好”要求和中共中央加強參政黨建設“三個文件”精神,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對民主黨派參政履職能力和自身建設水平提出的高要求,民主黨派需要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在自身建設上有新作為新提升。這就需要以黨為師,加強和完善內部監督工作,打造一支廉潔自律的隊伍。清廉建設和內部監督是促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解決自身問題能力的重要途徑,對于提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水平,有效發揮職能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二、浙江民建加強內部監督體系建設的有益經驗及主要成效
2007年,各民主黨派中央就加強地方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進行聯合座談后,形成了《各民主黨派中央關于加強地方組織領導班子建設座談會紀要》(簡稱《紀要》),《紀要》對民主黨派地方組織“建立內部監督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2008年12月17日,民建九屆二中全會通過《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內監督條例(試行)》并成立中央監督委員會。在此前后,其他各民主黨派也相繼在全會上通過了各自的內部監督條例,設立了中央監督委員會,標志著我國民主黨派內部監督體系建設開啟了新的篇章。按照民建中央要求,民建浙江省委會監督委員會于2011年1月12日成立,是浙江省級各民主黨派中最早成立的監督委員會。民建浙江省委會監督委員會成立以來,規范有序運行,穩妥積極推進,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積極探索監督方式,有序開展內部監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制度成果、實踐成果。
2022年9月6日,在全省統一戰線暑期讀書會上,各民主黨派省委會、省工商聯、無黨派人士聯合發出“同心同廉”倡議,為浙江省統一戰線正式啟動實施“同心同廉”工程吹響號角。倡議書號召,全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積極發揮組織優勢,不斷創新形式手段,謀劃開展具有本領域特色、彰顯統戰文化元素的清廉教育和建設活動,做深做實做細清廉建設顆粒度,助推全社會形成崇廉倡廉促廉的良好風尚。
在此背景下,浙江民建積極行動,加快推動內部監督制度建設,全面推進內部監督機構建設,2022年底,成立了省直屬工委和舟山市工委內部監督小組,實現了省內10個市委會和2個工委會內監督組織的全覆蓋,有效保障了同心同廉工作的全面開展。一年來,積累了一些有益經驗,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廣泛凝聚共識,增強“同心同廉”自覺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委會成立“同心同廉”工作領導小組,主委任組長,副主委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成員為省委會內部監督委員會委員,領導小組圍繞重點任務和重要舉措,全面抓好各項任務和舉措的落實。二是打造“清廉浙江·同心民建”品牌,召開省委會內部監督委員會全體會議,部署落實“同心同廉”工程,在省多黨合作傳統教育基地暨杭州民建辦公舊址舉行了“清廉浙江·同心民建”現場會,共同參觀回顧省市民建重要歷史時期參與多黨合作的光榮歷史和光輝足跡,開展清廉文化教育。三是廣泛宣傳、凝聚共識,推出“民建全省各地主委談實施‘同心同廉’工程感言”專欄,展現民建各級組織的態度和擔當,積極組織全省民建內部監督工作骨干,參加省社院舉辦的各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研討班,與其他黨外人士共享“同心同廉”教學培訓資源,增強廉潔意識,提高清廉履職能力。四是省市聯動、一體推進,全省各市委會、省直工委、舟山工委聯動一體,統一標準、統一模式,先后舉行“同心同廉”承諾書簽署儀式并推出相應宣傳視頻,做到“同心同廉”工程建設布局完整、重點明確、路徑清晰、銜接有效、影響廣泛。
(二)細化清廉單元顆粒度,探索評價標準體系
一是聚焦思想政治引領,積極探索“清廉基層組織”建設,出臺清廉基層組織評價標準,引導全省民建各基層組織以黨為師,按照清廉浙江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積極踐行“同心同廉”倡議,切實執行《各民主黨派省委會、省工商聯、省知聯會關于實施“同心同廉”工程會議紀要》,不斷增強致力于清廉浙江建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聚焦親清政商關系,深化清廉會員企業建設,建立清廉會員企業評價標準,推動建立清廉會員企業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召開全省清廉會員企業建設工作推進會,推動清廉會員企業建設不斷提質,培育清廉會員企業創建試點單位。三是聚焦黨派機關作風建設,明確清廉機關單元建設評價標準,健全完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述職和民主評議、內部專項監督等一系列制度,進一步提高機關內部監督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三)分層推動實施,提綱挈領提高工作時效度
“同心同廉”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為有序推進工作實施,出臺《民建浙江省委會關于貫徹實施“同心同廉”工程實施意見》,明確工作目標、工作原則、主要任務,做到分步實施、梯次推進。印發《民建浙江省第十屆委員會2023年內部監督和“同心同廉”工作要點》,制訂2023年“同心同廉”工作計劃,初步完成對各市廉政教育基地和清廉文化建設情況的摸底,為打造“清廉浙江·同心民建”品牌夯實基礎。全省各級組織逐步跟進、層層落實,相繼出臺“同心同廉”具體實施方案,“同心同廉”工程總體呈現出良好的工作態勢。
(四)加強理論探索,持續推進“同心同廉”工程實踐
自2022年全面啟動“同心同廉”工程以來,浙江民建在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上都取得了積極成效。為繼續深化“同心同廉”工程,2023年8月20日民建浙江省委會和省社會主義學院聯合承辦黨外人士“同心同廉”理論與實踐專題研討會暨“同心同廉”工程推進會,邀請專家學者、統戰系統相關單位及民營企業代表從理論和實踐的不同領域、不同視角開展研討交流,積極推進打造一批高質量的理論成果和制度成果,形成“同心同廉”工程的長效機制。全國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秦博勇,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邱啟文出席研討會并講話。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參觀考察了民建杭州市富陽區支部的“清廉富陽·同心民建”實踐基地。
三、當前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監督共識有待進一步增強
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經過多年發展,逐步形成統一的體系,但在對內部監督的認識上仍然存在不少誤區,“三種論調”尤為突出:一是認為民主黨派作為參政黨,自身掌握的資源有限,缺少滋生腐敗的土壤,不可能產生權力尋租等腐敗現象,沒必要進行監督;二是認為民主黨派成員一般都是中上層人士,素質高、能力強,懂得潔身自好,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內部監督多此一舉。而有廉政風險的成員,特別是體制內的成員,由于廉政主體責任歸屬所在單位,對其日常工作情況也了解不足,無從監督、難以監督;三是由于內部監督的內部性,缺少一些強制性措施,使得相應的縱向、橫向及成員間的監督流于形式,缺乏實質性意義,認為通過紀檢監察機關完全可以覆蓋,民主黨派不必多此一舉。
(二)內部監督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目前各民主黨派內部監督體系仍不健全,內部監督委員會的設置在省級層面已實現全覆蓋,地市級正在推進過程中,而大多數縣級地方組織都沒有設立監督機構,存在形成內部監督體系的歷程長、時間久、認知不足等問題。以浙江民建為例,市級組織層面內部監督機構的組建就經歷了較長時期,紹興民建于2015年率先成立監督委員會,省直屬工委和舟山市工委內部監督小組于2022年底才完成組建,3個縣級地方組織尚未建立。從各方面來看,內部架構、體系推進完善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同時,《各民主黨派中央關于內部監督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內部監督委員會應設專職辦事機構和人員,負責日常事務”的要求,但目前絕大部分民主黨派組織尚未設立開展內部監督工作的專職機構和人員,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往往與組織部門合署辦公,一批人員兩塊牌子,開展內部監督工作的力量不足,同時存在著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象。
(三)內部監督的形式有待進一步探索
內部監督工作中的專項監督、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內容還需拓展,隨著“同心同廉”工程不斷深化,工作舉措不斷完善,在凝聚清廉價值共識上已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基層組織在深入落實、推進實施上還不到位,在整體工作謀劃上還需加強,在對成員教育引導的方式方法上還需進一步提升,在深度挖掘清廉文化底蘊,打造具有黨派特色的清廉文化陣地上還有所欠缺。同時,內部監督手段的制約性還需提高,特別是實際監督工作中在信息獲取、調查等方面還存在一定困難,監督所需要的信息與實際獲得不對稱、信息線索掌握不及時,內部監督時常存在滯后性,有些甚至要到當事人司法處理結果在新聞公開后才知悉,發揮內外結合的監督合力還需強化。目前監察監督與民主黨派內部監督銜接機制尚未健全,違紀違法線索共享和移交機制尚未建立,民主黨派在和公檢法等部門對接協調上仍存在一些困難。特別是《監察法》頒布施行后,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如何與國家監察法進行有效銜接,需要進一步加強理論探討和實踐探索。
(四)內部監督制度有待進一步健全
從當前各民主黨派內部監督的實際運行情況看,盡管也出臺了一些內部監督工作的規定和細則,但這些內部監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原則性強、具體約束少、實際操作難等問題,內部監督的執行力和權威性不足,內部監督制度建設還需進一步完善。一是內部監督懲處程序不完善。監督處理程序不完整,如《中國民主建國會紀律處分辦法(試行)》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會內職務、留會察看、開除會籍等懲處手段,在紀律處分適用條款、處分解除程序、長期不參加組織活動或失聯成員管理等方面還缺少細則,導致內部監督制度執行操作性不強,內部監督難以落到實處。二是監督權利保障機制不健全。各民主黨派尚未普遍出臺保障黨派成員監督權利的詳細條文和具體細則,監督人員的監督權利沒有明確,同時相關權利的配套保障機制也不健全,黨派成員參與監督積極性難以激發和調動,容易出現“怕監督、不敢監督”的現象。三是缺乏相對完善的考核管理機制。內部監督的考核體系及機制不明確,考核指標缺失,如何開展考核及分出等次,從而激發內部監督的自覺性、主動性的手段不多,也使得內部監督變成了被動監督,如浙江民建當前備案在冊的案件均是紀檢監察部門通報,內部監督被動完成處罰程序。
(五)內部監督隊伍有待進一步加強
內部監督隊伍履職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內部監督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還需加強。目前民主黨派監督委員會普遍存在著任務重、人員少、兼職多等情況,監督委員會成員以本職工作為主,時間精力上難以保障。同時盡管在選配人員時已盡可能地考慮了監督委員會成員各自的本職崗位、專業素養和工作經歷,盡量做到適配,但仍存在監督意識、能力和動力參差不齊的情況,對一些復雜情況缺乏調查核實的手段,導致無從下手,監督不到位。
四、以“同心同廉”工程深化推進內部監督工作的思考與建議
(一)凝聚清廉價值共識,推動內部監督擴大知曉面
結合“凝心鑄魂強根基、團結奮進新征程”主題教育,圍繞“同心同廉”工程要求,在開展系列主題教育活動中深度嵌入“同廉”教育,以黨為師,與黨同心,深化推進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廉政建設、廉潔文化建設的重要論述和內部監督主題列入民主黨派各級組織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和會員培訓課程,開展專題學習教育和交流研討活動。用好省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廉潔文化教育基地”、多黨合作傳統教育基地以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同心同廉”教學資源,深入開展清廉文化教育,不斷增強知廉、學廉、倡廉、守廉自覺,進一步凝聚加強內部監督的集體共識。
(二)打造清廉文化陣地,豐富內部監督活動內涵
將廉潔文化建設貫穿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始終,充分發揮廉潔文化浸潤熏陶、春風化雨作用。積極打造清廉文化陣地,結合各地歷史資源和清廉文化底蘊,深入挖掘民主黨派歷史傳統中蘊含的廉潔元素,打造富含清廉韻味、彰顯黨派特色的清廉文化陣地。結合各民主黨派成員之家建設,創建“同心同廉”教育基地,鼓勵有條件的基層組織加強與所在區域紀委監委工作聯動,打造廉政教育共建基地,傳承弘揚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優秀歷史文化傳統。扎實開展廉潔文化活動,常態開展沉浸式、場景化教育,舉辦以賽促學、以文化人活動,推動以清為美、以廉為榮的價值理念深入人心。豐富廉潔文化產品供給,通過講好身邊廉潔故事、宣傳身邊勤廉典型,切實提升廉潔文化的感染力影響力。
(三)不斷完善監督體系,強化內部監督組織保障
完善民主黨派內部監督組織體系,實行省市縣域全覆蓋。各民主黨派市委會和縣級地方組織設內部監督委員會,各市委會機關設立內部監督小組。出臺建立各級內部監督委員會(內部監督小組)的產生辦法、規則制度等。落實《各民主黨派中央關于內部監督工作座談會紀要》關于“內部監督委員會應設專職辦事機構和人員,負責日常事務”的要求,單設民主黨派的內部監督機構,將內部監督專職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納入民主黨派“三定”工作方案,明確內部監督機構的編制和職數,配備相應的力量,形成自上而下的監督管理體系,進一步提高黨派內部監督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探索在民主黨派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和支部設立監督委員,將監督觸角延伸到支部,實現內部監督全覆蓋,形成黨派履職與內部監督齊抓共管的組織構架。
(四)深化清廉單元建設,夯實內部監督工作基礎
緊緊抓住民主黨派成員之家及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等關鍵領域和平臺,大力推動各民主黨派“清廉機關”“清廉基層組織(清廉基層委、清廉總支、清廉支部)”和“清廉會員企業”等清廉單元建設,以最小顆粒度的清廉細胞建設為基礎,為內部監督工作夯實組織基礎、制度基礎。探索建立“清廉機關”“清廉基層組織”“清廉會員企業”創建標準,創新形式和手段,開展清廉建設活動,以點帶面、抓綱帶目、久久為功,打造具有各民主黨派辨識度的清廉示范項目,助推內部監督工作全方位全領域深化。如針對民建聯系經濟界的特色優勢,將做深做細“清廉會員企業”顆粒度作為深化民建內部監督工作的“必答題”。建立和落實政商交往清單,嚴格規范干部與企業家交往,守牢親清底線,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發揮民建企業家協會、青年企業家工作委員會、民建法律服務團等平臺作用,服務會員企業發展,促進“兩個健康”;聚焦“清而有為”,通過開展助企調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打破各種各樣的“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推動構建公平競爭、充滿活力的營商環境,積極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五)著力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內部監督制度保障
不斷健全監督機制,制定民主生活會制度、談心談話制度、領導班子述職述廉制度、領導班子成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骨干履職報告制度等,推進內部監督制度和民主黨派各項議事制度、工作制度、機關管理制度的相互銜接,落實內部監督職責,明確具體的監督內容,配套建立監督舉措,形成工作有規可依、監督有章可循的閉環效應,持續提升監督效能和合力。推進黨外人士監督協同機制建設,出臺監察執法與民主黨派內部監督銜接的工作辦法,完善監察與民主黨派內部監督聯系機制、民主黨派成員違紀違法情況和問題線索通報機制,明確職責權限、共享監督信息、建立溝通機制、形成監督常態。設置科學合理的內部監督考評和責任追究制度,激發監督積極性,將內部監督工作引向深入。探索建立民主黨派中央和省級組織專項督查制度,明確督查的范圍、層級和方式等,有效發現違紀違法及履職不力等問題,并對潛在的風險隱患形成震懾。不斷健全民主黨派成員監督權利保障機制,明確規定其知情權、質詢權、舉報權等監督權利,打造內部監督制度建設閉環。建立“暖心回訪”激勵機制,做好紀律處分的后半篇文章,激發勤廉干事的“內生力”。
(六)建立清廉建設載體,推動內部監督提質增效
在突出政治監督的前提下,加強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工作。民主黨派各級領導班子要開好民主生活會,規范程序,提高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針對性;做好述職和民主評議工作,扎實抓好問題整改,提高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能力;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要與班子成員等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發揮“關鍵少數”的示范引領作用。堅持將“同心同廉”工程與內部監督工作相結合,堅持把廉潔要求貫穿于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民營經濟人士發現、培養、使用、管理各環節,將廉潔自律情況作為考核考察、日常調研走訪、談心談話和內部監督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清廉建設工作交流和現場推進會,加強省、市、縣多級聯動和基層經驗的總結推廣,形成標志性成果,推動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清廉建設標桿,以點帶面,輻射全局,進一步提高“同心同廉”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探索開展以“同心同廉”工程為重點的專項監督工作,制訂形成“同心同廉”工程效果評價指標,結合主題教育檢視整改任務,重點做好風險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廉政風險隱患和存在問題,積極整改化解,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形成制度性成果,推動“同心同廉”和內部監督工作走深走實。
(七)提升清廉履職能力,提高內部監督工作水平
充分發揮內部監督委員會專責機構作用,扎實開展學習培訓,深入學習《監察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參政黨建設四個紀要文件和民主黨派章程、內部監督工作條例和紀律處分辦法等,準確把握內部監督政策和有關制度要求,積極履職盡責,不斷總結實踐經驗,持續提高監督實效。進一步加強對民主黨派組織內部監督工作的業務指導,建議將民主黨派內部監督工作人員納入紀檢監察干部教育培訓范圍,幫助提高政策理論和業務水平,著力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的監督隊伍,為開展好內部監督工作提供重要組織保障。
(八)加大宣傳研究力度,形成內部監督良好氛圍
充分結合主題教育,精心設計一些參與性強、互動性強的平臺和載體,構建全媒體融合的學習宣傳平臺,不斷增強深入實施“同心同廉”工程、深化內部監督工作活動的影響力。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法規、民主黨派章程和內部監督相關文件的宣傳力度,強化警示教育,將內部監督工作力度向基層傳導,讓廣大成員進一步強化廉潔自律意識,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定期召開黨外人士“同心同廉”理論與實踐專題研討會,加強內部監督理論研究,將開展內部監督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加以總結提升,探索符合自身實際和特色的民主黨派內部監督理論,更好地指導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內部監督實踐。
(本文獲2023年度民建省委會理論研究優秀結項成果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