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民主建國會浙江省委員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主要職能:中國民主建國會(簡稱民建)是主要由經濟界人士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政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中的參政黨。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民建浙江省委會部門預算包括:省本級預算。
二、民建浙江省委員會2017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民建浙江省委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收支總預算916.55萬元。
(二)關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收入預算916.5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3.06萬元,占94.2%;上年結轉 53.49萬元,占5.8%。
(三)關于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支出預算916.55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77.6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6.74萬元、醫療衛生于計劃生育支出13.3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8.82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521.08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56.15萬元,項目支出239.32萬元。
(四)關于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863.06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3.06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24.1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6.74萬元、醫療衛生于計劃生育支出13.3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8.82萬元。
(五)關于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63.06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68.63萬元,主要是用于2017年新增專項民建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會、民建年度人物表彰大會等。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724.15萬元,占83.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66.74萬元,占7.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13.35萬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58.82萬元,占6.8%。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款)行政運行(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項)538.32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一般經費、對個人和家庭補助一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車輛交通經費等。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14萬元,主要用于印刷及其他。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款)參政議政(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項)142.7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黨派日常工作的開展,進行必要的會議、培訓、社會服務、調研及宣傳、民建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會、民建杰出人物表彰大會等相關事務。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款)其他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支出(項)29.11萬元,主要用于茅海龍生活補貼經費,兼職領導黨務工作經費,省直成員活動經費等;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13.35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醫療保險繳納;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35.67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納;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23.15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公積金補貼的繳納;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47.67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19.07萬元,主要用于在職員工職業年金的繳納。
(六)關于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77.2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21.0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付學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經費156.1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關于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關于民建浙江省委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省外事僑務辦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3.64萬元,與上年執行數持平。主要用于機關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預計與上年因公出國(境)情況相近。
2.公務接待費:2017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36萬元,與上年執行數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來訪單位人員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預計與上年公務接待情況相近。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下降37.3%。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運行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相應經費減少。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民建浙江省委會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 156.15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建浙江省委會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省部級領導用車0輛、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7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本單位專項公用類和發展建設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5.83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3.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款)行政運行(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反映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款)參政議政(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項):反映民主黨派為參政議政進行的調研、會議、檢查等方面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款)其他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方面的支出。
10.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1.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單位按人力資源部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2.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1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行政單位按人力資源部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
1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行政單位按人力資源部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職業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