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產權交易市場的立法和監管:訪省政協委員、浙江浙經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智敏
發布時間:2004-07-08 09: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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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揚
“要推動我省產權交易市場的規范和發展,就必須加強立法和監管。”省政協委員、浙江浙經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智敏開門見山地說。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產權制度改革逐漸成為企業改革的核心,產權流動及進場交易也日趨活躍。為加強對國企產權交易的管理,中央今年出臺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措施。陳智敏認為,我省已出臺的相關通知,就規范和管理而言,力度還不夠。比如,對產權交易機構的設立、終止、進場交易約束、收費標準、監管等問題未作出明確規定。產權市場還有待完善。
他介紹說,目前,我省產權交易機構共有30多家,全省產權交易成交量為50億元左右,僅為上海的2%。由于這些機構大多小而散,其職能僅停留在閑置設備調劑、產權協議轉讓簽證及拍賣活動,未真正發揮產權交易機構的作用。
陳智敏說,近年來,中央多次強調要建立產權進場交易制度。但由于改革還沒有完全配套,規則還不夠健全,存在著一些企業改制過程不規范、改制透明度不高、產權轉讓沒有進入市場交易、低付賤賣等現象。還有些企業的改制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進行。
陳智敏建議,政府要按照“規范發展、合理引導、完善服務、促進流轉”的原則,加強對產權交易市場的立法和監管。建議參照兄弟省市的做法,出臺產權交易管理規定或相關條例,大力發展中介組織,使我省的產權交易市場步入規范發展的軌道。她認為,要使國有資產規范交易,必須建立健全有形的產權交易市場,國有資產必須集中交易,必須結束目前產權交易非公開化行為。企業國有產權交易進入產權市場,可以有效解決場外交易中出現的程序不一、操作各異、信息封閉等帶來的諸多問題,發揮產權市場在企業國有產權交易中規范、有序、公開、監督的作用,推動建立“程序統一、操作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有力”的產權流轉制度,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加快社會資產在全國范圍內合理有序地流動。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產權制度改革逐漸成為企業改革的核心,產權流動及進場交易也日趨活躍。為加強對國企產權交易的管理,中央今年出臺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措施。陳智敏認為,我省已出臺的相關通知,就規范和管理而言,力度還不夠。比如,對產權交易機構的設立、終止、進場交易約束、收費標準、監管等問題未作出明確規定。產權市場還有待完善。
他介紹說,目前,我省產權交易機構共有30多家,全省產權交易成交量為50億元左右,僅為上海的2%。由于這些機構大多小而散,其職能僅停留在閑置設備調劑、產權協議轉讓簽證及拍賣活動,未真正發揮產權交易機構的作用。
陳智敏說,近年來,中央多次強調要建立產權進場交易制度。但由于改革還沒有完全配套,規則還不夠健全,存在著一些企業改制過程不規范、改制透明度不高、產權轉讓沒有進入市場交易、低付賤賣等現象。還有些企業的改制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進行。
陳智敏建議,政府要按照“規范發展、合理引導、完善服務、促進流轉”的原則,加強對產權交易市場的立法和監管。建議參照兄弟省市的做法,出臺產權交易管理規定或相關條例,大力發展中介組織,使我省的產權交易市場步入規范發展的軌道。她認為,要使國有資產規范交易,必須建立健全有形的產權交易市場,國有資產必須集中交易,必須結束目前產權交易非公開化行為。企業國有產權交易進入產權市場,可以有效解決場外交易中出現的程序不一、操作各異、信息封閉等帶來的諸多問題,發揮產權市場在企業國有產權交易中規范、有序、公開、監督的作用,推動建立“程序統一、操作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有力”的產權流轉制度,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加快社會資產在全國范圍內合理有序地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