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時報]“循環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根本
發布時間:2005-03-04 08: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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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林春霞通訊員周文帥
3月3日北京報道 參政議政、關注民生發展大計,是“兩會”代表和委員們的主要職責。民建中央常委、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天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高天樂,已連任兩屆全國政協委員。作為民營企業家,他更加關注經濟領域的發展問題。   高天樂委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作為能源消費大國,已日益面臨能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等方面的嚴峻問題。必須要改變長期以來從資源到產品、再到廢物排放這種開放式線性經濟模式,應建立起一種“循環經濟”科學模式,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共贏”,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之間的尖銳矛盾。     高天樂委員說,從資源到產品,再到廢物排放這種開放式線性經濟模式,其特征是大生產、大消費、大廢棄,造成的結果是自然資源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形勢日益嚴峻。   高天樂委員指出,隨著可持續性發展日益成為全球性的共識,用“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循環理念重構的“循環經濟”運行模式應運而生,在美國、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方興未艾,并且取得了顯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但在我國,由于概念提出遲、重視程度低,宣傳力度弱,認識面不廣,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共贏”的“循環經濟”發展理念并沒有在大部分地區和大部分人的腦海里敲響警鐘。因此,加大“循環經濟”科學模式建設力度,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之間的尖銳矛盾,已迫在眉睫。   高天樂委員還就如何促進并加快“循環經濟”模式的建設提出五點建議。他認為,首先要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資源節約意識和環保意識,并與垃圾處理、再生利用等相關知識結合,引導公民進行綠色消費。   第二,各級政府要把發展循環經濟納入地方國民經濟發展計劃中,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排污超標等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并將懲罰排污超標所得經費用于獎勵和支持積極實施循環經濟的單位;通過提供補助金、低息貸款等手段幫助企業建立循環經濟生產系統;大力支持和鼓勵循環經濟技術體系的創新,并應該將其作為政府職能的一部分,并把發展循環經濟的成效列為評價和使用干部的重要考評依據。   第三,通過技術進步,改造傳統產業,推動結構升級,盡快淘汰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落后生產工藝,提高資源生產率,逐步形成有利于資源持續利用和環境保護的、合理的產業結構;大力發展物耗低、能耗少,能生成新物質、新能源的高新技術產業;加大資源再生技術的開發力度,使產品深度開發和資源再生利用成為現實;在國民經濟體系中組建專門從事資源節約科技研究和開發的機構,探索對資源節約技術進行革新和升級。   第四,借鑒日本等國經驗,著手制訂綠色消費、資源循環再生利用、以及家用電器、建筑材料、包裝物品等行業在資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規;大力發展環境產業,加強“三廢”綜合利用,充分開發利用再生資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資源。   第五,引入市場機制,依據價值規律和供求關系準則,逐步而又較大幅度地提高資源特別是稀有緊缺礦產資源的價格,以抑制、調節資源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