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進一步完善獨董制度 代表建議建立獨立董事協會
發布時間:2005-03-10 10: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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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 彭松
  獨立董事制度如今也成為政協委員提案關注的話題。日前,政協委員盧步東為進一步完善此項制度提出了若干針對性建議。
盧步東委員表示,自我國推行獨立董事制度以來,仍有一些有待改進的地方。比如,大部分獨立董事由大股東提議擔任,其報酬也由公司決定和發放,使其獨立性難以得到保證;有些公司則沒有給獨立董事足夠的知情權;有的獨立董事事務繁忙,缺少足夠精力去關注公司的事情。
他建議說,今后應建立獨立董事協會,由這個獨立組織來選擇和推薦人選。第二,應建立專門的獨立董事協會,實行獨立董事資格考試制度。第三,獨立董事應得的報酬,改由社會中介機構支付,而資金來源則是上市公司向協會繳納的獨立董事費;同時,也還要進一步強化對獨立董事的法律責任約束。此外,應建立上市公司定期向獨立董事匯報制度,規定獨立董事每年參加公司生產經營會議至少兩次以上。同時,還應明確規定獨立董事必須出席年度股東大會。 
(盧步東系民建省委會副主委---本網站注)
(盧步東系民建省委會副主委---本網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