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吳國華委員建議:盡快調整個人存款利息所得稅
發布時間:2006-03-08 16: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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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明劍
   正在出席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的浙江省政協副主席、民建省委會主委吳國華提案建議盡快調整個人存款利息所得稅。
從1999年11月起開征的存款利息稅,當初出臺,是想使居民降低儲蓄,擴大消費,從而使中國經濟走出由于消費需求不足導致的連續幾年的通縮,促進宏觀經濟持續增長。但幾年的實踐表明,在中國社會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的情況下,這一原本旨在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在社會層面卻不自覺地扮演了繼續擴大貧富鴻溝的角色,需要做適當的調整。
1999年開征存款利息稅,從當時的存款利率和零售物價指數比較分析,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99年和2000年的一年期存款利息是2.25%。這兩年的零售物價指數分別為-3.0%和-1.5%,扣除征收的利息稅(0.4%左右)因素,實際存款收益可達4.85%和3.35%。
但從2003年起我國零售物價指數呈快速上漲趨勢。2003年為1.2%,2004年為3.9%。雖然2004年10月央行進行加息,但是加息幅度有限。按加息后一年期利率計算,扣除零售物價和存款利息稅指數,實際存款收益為-2.05%。而且六年的實踐表明:儲蓄存款持續增長,每年全國增加一萬多億元,存款沒有因征稅而減少。稅收也僅占財政收入的1%多一點。另外,一些高收入階層往往通過辦公司,要么把資金放在公司賬上、要么占用在固定資產上,往往不是儲蓄利息稅納稅主體。還出現了一些逃避稅收的行為,即變相存款。如金融機構開辦的代客理財,通過信托形式投資、發行金融債券,因為這些名義上不是存款利息的收益,就不需要交納所得稅。
由此造成兩大急待解決的問題:
一、造成社會財富再分配不公平,弱勢的廣大儲戶受損,而以低成本獲得資金的銀行、企業、政府大獲其利。這不僅造成國內投資擴張性沖動,房地產價格急劇上升,也讓廣大民眾利益受損,在金融資源壟斷、利率管制條件下,實際上是對民眾財富的剝奪。
二、對低收入群眾有失公平,有損和諧社會的構建。居民存款中有近80%的人是將省吃儉用下來的錢用于子女教育、治病、養老三大目的,這也是一般群眾生存的基本需求,如果長期讓這部份人的利益受損,勢必影響我國穩健的金融政策的執行,當群眾對銀行的不滿轉向對政府的不滿時,會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
關于利息稅問題,其實是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之間的矛盾在政府經濟政策上的具體化。所有的經濟政策其實都是在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之間尋找一個均衡點。哪一個問題較為突出時,經濟政策就重點解決該問題。當中國經濟突出的問題是解決由需求不足導致的通縮陰影時,利息稅作為其中一項經濟政策,有其一定的積極作用;但當中國經濟自2002年重新步入增長快車道時,由于社會公平問題不斷凸顯,階層之間利益沖突加劇,如果協調不當可能成為經濟發展的破壞性因素時,則利息稅便應該淡出了。為此建議三種調整方式:
一、進行斷裂式調整,盡快取消存款利息稅。根據央行發布的《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分析認為:生產資料、公用事業與服務、國際原油和一些重要原材料等影響我國未來價格上漲的因素依然存在。當前通貨膨漲壓力仍未根本緩解,故必須盡快取消不分收入高低、存款額度大小,統一征收利息稅的政策,以保證“有收入才有稅收”的公平原則貫徹執行。居民收入的所得稅,應該把工資收入、利息收入和其它財產收入(包括投資收入)匯總計算,實行科學的綜合累進稅制。
二、進行漸進式調整。目前我國要實行居民全部收入綜合計算納稅辦法,還有許多基礎工作要做。在此之前,可先實行個人存款利息所得稅減半征收,以提高中低層居民收入。
三、進行加息式調整。隨著通脹壓力的增大,通過加息減少老百姓的存款損失,不失為一條有效的調控措施,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一大舉措。
取消利息稅后,國家可以通過提高煙酒稅比例等來加以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