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報]浙江省政協委員深入調研后呼吁: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真正的文化事業來做
發布時間:2007-05-23 10: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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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宏
本報訊(記者 李宏)“要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真正的文化事業來做!”“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關鍵在人才的保護?!?月21日,在浙江省政協召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題委員約談會上,來自文化藝術、科教等界別的政協委員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問題大聲疾呼。 由于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啟動時間較短、基礎薄弱、經驗欠缺,一些地方從商業、旅游、經濟價值等方面來權衡保護力度,致使一些民間傳說、故事、民歌、戲劇、各種習俗以及方言等正在消失。一直關注此項工作的浙江省政協今年4月中旬組織委員,先后對寧波、金華、衢州、臺州等地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研。為切實了解到第一手資料,此次調研一改過去聽匯報的做法,讓委員們直接深入到文物保護的現場,細致地看、聽、記,運用實地視察、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使調研更加有說服力。 委員在昨天的約談會上,結合調研成果以及新近出臺的《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落實進展情況進行了研討。汪林茂、阮舟、黃小杭等委員提出了具體建議:盡快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分類、分級加以保護。對已占有廣闊市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除進一步拓寬市場外,更應使之規范化、精品化。對不可能成為商品或進入市場、但具有巨大文化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應由各級政府財力支持,由文化學術研究等相關機構保護好。 委員建言,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關鍵在人才的保護。建議各級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的人才進行全面的調查,建立人才檔案,并建立人才培養機制等。如在高等學校增設相關專業,鼓勵并資助民間藝人培養下一代等;在地方建立多種形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展示平臺,以發揮其社會教育功能。防止過度商業化,杜絕只知榨取其商業價值而忽略文化內涵、只講短期利用而不講長期保護的做法,“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真正的文化事業來做”。
(本網站注:黃小杭委員系民建浙江省委會副主委兼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