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要開車,酒就不喝了!”對酒后駕車的危害性,人們已有了充分的認識。但如果讓身體不適的你在駕駛前吃一粒感冒藥,你會拒絕嗎?民建會員、省人民醫院主任醫師黃煒在工作中發現,近年來因服藥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明顯增多。他建議有關部門盡快采取措施,加強藥物所致交通事故管理和防范?! 〗?,歐美國家和日本對大量交通事故進行調查后發現,由于司機服藥不慎導致的交通事故,遠比酒后駕車的事故要多,只是不被人們所認識和重視而已。據國外有關部門統計,20%到25%的重大車禍是由于服藥副作用所致。有的國家在上世紀90年代有關法律中,已將飲酒引起的事故與服藥引起的事故同等對待,如加拿大等國規定“駕駛員在駕駛汽車時,其控制汽車的能力受到酒精或者藥物的損害即構成犯罪”?! ↑S煒說,許多藥物會誘發不同程度的眩暈、視力下降、乏力、嗜睡、倦怠、注意力不集中等不良反應,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含抗組胺成分的感冒藥。但目前,藥物對駕駛行為造成的影響在我國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相關的研究和法律規定幾乎是空白?! ?/p>
4月30日是“全國交通安全反思日”。黃煒呼吁,有關部門必須重視和加強對藥物所致交通事故的相關研究,借鑒國際經驗,將服藥導致交通事故與飲酒引起的事故同等對待,并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建立完善相應的監管制度。同時,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渠道,廣泛宣傳藥物所致交通事故的危害,像酒后不駕車那樣,使服用副作用明顯的藥物后不駕車成為大眾常識。他還建議,對有關藥物實行駕駛等級管理。除了醫師、藥劑師在開具處方,說明用藥注意事項時提醒患者外,藥品外包裝上也應印上相關圖案提醒患者,對于不同藥物,根據用量和患者情況,醫生和藥劑師應告知患者屬于哪個級別?! ?/p>
據悉,黃煒的上述建議已通過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民建省委會主委吳國華遞交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轉國家有關部門研究?! ?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