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誼報]增強民間投資對接人才提升創新項目內生動力
發布時間:2013-06-21 08: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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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 趙健
相對于浙江民間資本的規模和創新創業人才的資金需求,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規模仍然較小、投資方式和結構較為單一,拉動創新型經濟發展的作用有限。民建省委會呼吁——
近年來,我省制定引導投資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實施“人才+資本”的創業投融資政策,在促進民間資本和人才對接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中仍存在不少問題: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動力不足;創業投融資體系不健全,缺乏對企業初創期和種子期的天使投資和孵化機制;可持續的風險共擔市場化運作機制仍需完善;對接平臺的人才集聚和資本集聚功能仍需提升等。
民建省委會調研發現,相對于投資專業性強、風險高,預期回報率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的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民間資本更青睞于投資樓市、股市,或者參與民間借貸。而作為個人創業資本籌措中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天使投資,目前尚處于嬰兒期,且缺乏政府的引導。與此同時,一方面許多科技成果被束置高閣,另一方面大量的資本在追逐已經選出的優秀企業和過熟企業。如何把這些不成熟的項目變成有用的項目并產生效益,中間還缺熟化機制,即缺乏孵化機制。
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中的關鍵問題是信息不對稱和高風險,如何建立一種可持續的風險共擔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對于實現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至關重要。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均采取較大的力度支持創業企業的融資,支持創業企業的主要經驗是采用信用擔保方式。我省在政府擔保方面已出臺一些措施,并組建相應的擔保公司,但總體來看,政府擔保規模較小,發揮的作用有限。調研同時顯示,目前,政府組建的創業園區和其他對接平臺,雖然達到了區域集中的效果,但是高層次的服務功能不足。
民建省委會建議,以省委“兩創”戰略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利益為紐帶,以市場為主導,以政府為引導,以建立可持續的市場化運作機制為核心,采取政府貼息、補貼、稅收優惠、擔保、股權交易、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股權投資等多種杠桿,搭建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多種形式的平臺,增強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內生動力和能力。他們認為,具體應完善以下政策:一是進行規范民間資本的地方性立法試點,健全法律保障。可以考慮先在溫州進行試點,再向全省推廣。二是創新支持機制和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建議由省財政設立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按照引導性、間接性、非營利性和市場化原則,通過設立天使投資子基金、貸款風險補償和績效獎勵等支持方式,引導和帶動民間資本和地方政府共同加大對初創期和種子期創業企業的支持。三是提升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平臺的層次和功能,將杭州市創投服務中心提升為省創投服務中心,推動產業資本、金融資本、技術資本和人力資本有效融合。四是完善風險共擔機制,發展政府擔保和科技保險,解決人才創新創業過程中因風險較高而融資困難的問題。
近年來,我省制定引導投資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實施“人才+資本”的創業投融資政策,在促進民間資本和人才對接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中仍存在不少問題: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動力不足;創業投融資體系不健全,缺乏對企業初創期和種子期的天使投資和孵化機制;可持續的風險共擔市場化運作機制仍需完善;對接平臺的人才集聚和資本集聚功能仍需提升等。
民建省委會調研發現,相對于投資專業性強、風險高,預期回報率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的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民間資本更青睞于投資樓市、股市,或者參與民間借貸。而作為個人創業資本籌措中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天使投資,目前尚處于嬰兒期,且缺乏政府的引導。與此同時,一方面許多科技成果被束置高閣,另一方面大量的資本在追逐已經選出的優秀企業和過熟企業。如何把這些不成熟的項目變成有用的項目并產生效益,中間還缺熟化機制,即缺乏孵化機制。
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中的關鍵問題是信息不對稱和高風險,如何建立一種可持續的風險共擔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對于實現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至關重要。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均采取較大的力度支持創業企業的融資,支持創業企業的主要經驗是采用信用擔保方式。我省在政府擔保方面已出臺一些措施,并組建相應的擔保公司,但總體來看,政府擔保規模較小,發揮的作用有限。調研同時顯示,目前,政府組建的創業園區和其他對接平臺,雖然達到了區域集中的效果,但是高層次的服務功能不足。
民建省委會建議,以省委“兩創”戰略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利益為紐帶,以市場為主導,以政府為引導,以建立可持續的市場化運作機制為核心,采取政府貼息、補貼、稅收優惠、擔保、股權交易、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股權投資等多種杠桿,搭建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的多種形式的平臺,增強民間資本投資于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內生動力和能力。他們認為,具體應完善以下政策:一是進行規范民間資本的地方性立法試點,健全法律保障。可以考慮先在溫州進行試點,再向全省推廣。二是創新支持機制和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建議由省財政設立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按照引導性、間接性、非營利性和市場化原則,通過設立天使投資子基金、貸款風險補償和績效獎勵等支持方式,引導和帶動民間資本和地方政府共同加大對初創期和種子期創業企業的支持。三是提升民間資本與人才對接平臺的層次和功能,將杭州市創投服務中心提升為省創投服務中心,推動產業資本、金融資本、技術資本和人力資本有效融合。四是完善風險共擔機制,發展政府擔保和科技保險,解決人才創新創業過程中因風險較高而融資困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