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時報]全國政協委員陳小平:以債轉股提升信貸企業盈利能力
發布時間:2017-03-07 16: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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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我國非金融企業債務占GDP的比重已達156.1%,國有企業資產負債過高的問題尤為嚴重。截至2016年11月末,國有企業資產總額132萬億元,負債總額87.6億元,同比增長10.9%,平均資產負債率66.4%,超過民企15個百分點。巨額債務利息負擔沉重,成為掣肘發展的關鍵性因素。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政協副主席、民建浙江省委會主委陳小平認為,債轉股可以改善企業盈利能力和財務健康狀況,幫助企業重新走上健康發展軌道。通過債轉股,信貸企業盈利能力和財務健康狀況改善后,可以恢復還貸能力,減少銀行損失。
陳小平指出,當前債轉股中面臨的主要難點和問題,首先是轉股規模受到限制,包括法律限制、資本約束、目標企業數量和規模受到限制;其次是道德風險難以防范;第三是退出機制不完善。
陳小平提出推進債轉股的幾點建議:一是完善債轉股頂層設計。進一步明確債轉股企業的基本要求、銀行持股比例限制、轉股后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的權利和義務、股權退出和處置方式等。修訂《商業銀行法》關于銀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條款。進一步明確相關法律關系,明確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股權投資關系后,原有擔保和抵質押權的法律關系。制定出臺支持債轉股的稅費減免政策措施,推動債轉股順利實施。
二是完善債轉股企業篩選機制。制定出臺企業門檻標準,嚴格按照標準謹慎選擇債轉股企業,堅決將落后產能及低劣企業排除在外。要選擇行業具有市場前景、產品具有競爭力,主要受周期性因素影響而產生財務壓力的企業作為債轉股對象;對于產能過剩行業的企業,宜選擇那些具有產業整合價值的重點企業;在政策實施初期,宜選擇行業或地方龍頭企業,尤其是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行業和重要企業。在債權資產選擇上,嚴格限制正常債權轉股,主要對不良貸款和關注類貸款進行債轉股,避免銀行過度介入實體企業,背離處置和化解不良風險的目的。
三是完善股權退出機制。進一步發揮傳統方式在股權退出機制的作用。加快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股權退出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和轉讓渠道,繼續發揮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作用,注重發揮新三板和區域股權交易中心的作用,可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引入做市商制度,提高市場流動性;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積極對接債轉股資產。
四是探索實踐債轉優先股方式。明確債轉優先股的范圍;在確定債轉優先股企業范圍和標準時賦予銀行一定自主選擇權;對債轉優先股企業建立合理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建立市場化的優先股交易和轉讓機制。通訊員 王靜 本報記者 金樂平
陳小平指出,當前債轉股中面臨的主要難點和問題,首先是轉股規模受到限制,包括法律限制、資本約束、目標企業數量和規模受到限制;其次是道德風險難以防范;第三是退出機制不完善。
陳小平提出推進債轉股的幾點建議:一是完善債轉股頂層設計。進一步明確債轉股企業的基本要求、銀行持股比例限制、轉股后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的權利和義務、股權退出和處置方式等。修訂《商業銀行法》關于銀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條款。進一步明確相關法律關系,明確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股權投資關系后,原有擔保和抵質押權的法律關系。制定出臺支持債轉股的稅費減免政策措施,推動債轉股順利實施。
二是完善債轉股企業篩選機制。制定出臺企業門檻標準,嚴格按照標準謹慎選擇債轉股企業,堅決將落后產能及低劣企業排除在外。要選擇行業具有市場前景、產品具有競爭力,主要受周期性因素影響而產生財務壓力的企業作為債轉股對象;對于產能過剩行業的企業,宜選擇那些具有產業整合價值的重點企業;在政策實施初期,宜選擇行業或地方龍頭企業,尤其是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行業和重要企業。在債權資產選擇上,嚴格限制正常債權轉股,主要對不良貸款和關注類貸款進行債轉股,避免銀行過度介入實體企業,背離處置和化解不良風險的目的。
三是完善股權退出機制。進一步發揮傳統方式在股權退出機制的作用。加快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股權退出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和轉讓渠道,繼續發揮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作用,注重發揮新三板和區域股權交易中心的作用,可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引入做市商制度,提高市場流動性;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積極對接債轉股資產。
四是探索實踐債轉優先股方式。明確債轉優先股的范圍;在確定債轉優先股企業范圍和標準時賦予銀行一定自主選擇權;對債轉優先股企業建立合理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建立市場化的優先股交易和轉讓機制。通訊員 王靜 本報記者 金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