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職業病防治應著眼深層次問題
發布時間:2017-07-06 18: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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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全國政協委員 張明華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職業病已成為影響職工生命健康的突出問題。職業病是一種不流血的“漸進式死亡”,其危害不亞于礦難、工傷等流血的“立即式死亡”,從其發病的普遍性、延續性和隱藏性來衡量,職業病對勞動者及其家庭的傷害更值得警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自2001年頒布以來,先后經過 2011年、2016年兩次修訂,為勞動者筑起一道職業健康“防火墻”,彰顯了黨和國家對勞動者職業健康的高度重視。但是,仔細分析近些年國家衛計委和有關研究機構發布的職業病相關數據,不難發現我國職業病發病情況存在著實際總量底數不清、新增病例持續攀升、塵肺病高居發病榜首、農民工成主要高發群體等突出特點。而這些數據背后凸顯的是政府部門多頭監管、用人單位預防意識淡薄、勞動者對職業病防范知識缺失、工傷保險對職業病職工的保障尚未實現全覆蓋等深層次問題。
加強職業病工傷預防和保障工作,關乎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改善保障民生、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的必然要求。針對當前職業病防治工作存在的問題,建議:
完善頂層設計,加強部門協作。職業病防范涉及安監、衛生、人社、財政等多個部門,應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精神,調整職能機制,加強溝通協作,把不同部門的管理職能,歸并、整合到一個統一、高效、有機的決策和執行平臺上,形成聯防聯控機制,讓預防、保障、監管功能和政策具有系統、高效、通暢、簡潔的表達模式和執行力。
要防患于未然,完善預防機制。強化用人單位職業病預防主體責任,把預防措施落實到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加強對用人單位在參加工傷保險、勞動安全、職業病預防方面的監管力度。督促用人單位加大職業病預防的資金投入,敦促用人單位做好勞動安全文化建設工作。擴大工傷保險基金用于職業病預防的資金支出比例,規定有明確的資金支出項目、使用范圍、支付規定,并進行定期檢查審核,為職業病預防工作提供充足保障。
科學確定保險費率,發揮保障作用。應科學細分行業職業危害風險等級和差別費率檔次,提高職業危害因素高的行業基準費率,增大繳費額度,形成“高風險高投入高保險”的正常模式。要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實踐浮動費率機制。要建立浮動費率考核體系,將基金支收比、職業病發生率、職業病防治、企業安全生產信用等級等多個參數納入浮動費率考核體系。
強調政府責任,保障勞動者權益。應強制目前所有有職業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以保證勞動者能及時獲得賠償。要借鑒社保領域其他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方式,制定特殊政策,有效解決應保未保的歷史遺留問題。要切實保障目前已經罹患職業病群體的權益,無論其在哪個用人單位引發職業病,只要在社會保險系統內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繳費記錄,則都應給予工傷保險待遇。要在高危行業、企業建立專門的補償基金,由職業危害因素大的行業、用人單位、政府財政、社會慈善等共同出資建立,用于那些從未參保又無法得到追償的職業病患者。要加大宣傳和監控力度,重點監控那些職業危害大的行業、企業以及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企業,建立職業病預防機制,通過強化源頭治理,努力降低職業病發生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自2001年頒布以來,先后經過 2011年、2016年兩次修訂,為勞動者筑起一道職業健康“防火墻”,彰顯了黨和國家對勞動者職業健康的高度重視。但是,仔細分析近些年國家衛計委和有關研究機構發布的職業病相關數據,不難發現我國職業病發病情況存在著實際總量底數不清、新增病例持續攀升、塵肺病高居發病榜首、農民工成主要高發群體等突出特點。而這些數據背后凸顯的是政府部門多頭監管、用人單位預防意識淡薄、勞動者對職業病防范知識缺失、工傷保險對職業病職工的保障尚未實現全覆蓋等深層次問題。
加強職業病工傷預防和保障工作,關乎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改善保障民生、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的必然要求。針對當前職業病防治工作存在的問題,建議:
完善頂層設計,加強部門協作。職業病防范涉及安監、衛生、人社、財政等多個部門,應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精神,調整職能機制,加強溝通協作,把不同部門的管理職能,歸并、整合到一個統一、高效、有機的決策和執行平臺上,形成聯防聯控機制,讓預防、保障、監管功能和政策具有系統、高效、通暢、簡潔的表達模式和執行力。
要防患于未然,完善預防機制。強化用人單位職業病預防主體責任,把預防措施落實到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加強對用人單位在參加工傷保險、勞動安全、職業病預防方面的監管力度。督促用人單位加大職業病預防的資金投入,敦促用人單位做好勞動安全文化建設工作。擴大工傷保險基金用于職業病預防的資金支出比例,規定有明確的資金支出項目、使用范圍、支付規定,并進行定期檢查審核,為職業病預防工作提供充足保障。
科學確定保險費率,發揮保障作用。應科學細分行業職業危害風險等級和差別費率檔次,提高職業危害因素高的行業基準費率,增大繳費額度,形成“高風險高投入高保險”的正常模式。要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實踐浮動費率機制。要建立浮動費率考核體系,將基金支收比、職業病發生率、職業病防治、企業安全生產信用等級等多個參數納入浮動費率考核體系。
強調政府責任,保障勞動者權益。應強制目前所有有職業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以保證勞動者能及時獲得賠償。要借鑒社保領域其他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方式,制定特殊政策,有效解決應保未保的歷史遺留問題。要切實保障目前已經罹患職業病群體的權益,無論其在哪個用人單位引發職業病,只要在社會保險系統內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繳費記錄,則都應給予工傷保險待遇。要在高危行業、企業建立專門的補償基金,由職業危害因素大的行業、用人單位、政府財政、社會慈善等共同出資建立,用于那些從未參保又無法得到追償的職業病患者。要加大宣傳和監控力度,重點監控那些職業危害大的行業、企業以及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企業,建立職業病預防機制,通過強化源頭治理,努力降低職業病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