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智慧城市 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
系統謀劃深入推進城市大腦建設,為智慧城市構建智慧中樞。城市大腦可以將5G時代互聯網、物聯網的城市感知神經網絡系統,各部門、各行業、各層級的大數據資源集成平臺管理系統。
前瞻謀劃深入研究城市大腦基礎平臺,為城市大腦提供綜合保障。有效調動各方資源系統謀劃數據集成管理平臺、數據通信網絡平臺、數據安全保障平臺、時空地理數據平臺、終端應用操作平臺、數據保障法律平臺等六個城市大腦基礎平臺建設。
盡快啟動智慧城市及數據資源化立法研究,為大數據資源提供法律保障。盡快開展針對智慧城市及數據資源的立法研究工作,用立法創新來實現大數據的資源化利用,保障數據資源管理部門數據治理職能的有效發揮。
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及城市大腦建設良機,為我省數字經濟發展提供強大動力。科學謀劃智慧城市和數字經濟互動推進方式,同步推進智慧城市高水平建設和數字經濟高水平發展。
將省域治理和區域治理相結合,為“大腦同型、智慧同行”提供浙江方案。積極倡導長三角智慧城市建設頂層目標同謀、技術方案同型、實施路徑同向、推進時序同步、產業發展同構、科技成果同享,將長三角“大腦同型、智慧同行”合作項目打造成為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合作示范工程。
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更加完善的市場化營商環境。構建機關行政新生態,實現政府“公事”、社會“民事”、企業“商事”“最多跑一次”改革齊頭并進。完善優化浙江特色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細化擴展評價指標。建設全省統一公共信用平臺,研究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在政務服務、金融服務、社會民生等領域的多樣化應用。
加強經濟領域地方法規“立改廢釋”,打造更加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盡快制定頒布我省“民營經濟促進條例”,加強執法檢查,確保有效實施。加快推進我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電子商務條例”的立法,為我省數字經濟和數字安全保駕護航。加快我省“外商投資促進條例”立法,為創造我省更高水平開放市場環境提供法治保障。
提升產業、城市和服務的國際化水平,打造更加開放的國際化營商環境。對標國際一流標準打造自貿區營商環境。加強國際產業合作園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新建國際園,做好現有園區的優化提升。主動承接上海進博會溢出效應,布局建設大宗商品、中高端消費品、輕紡機電產業裝備等進口商品基地。加強國際化公共服務供給,積極培養和引進國際化人才和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