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組織的沿革
民建設不設省級組織?設什么樣的省級組織?有一個較長時期的探索和實踐過程。
在最早的《民主建國會章程》(1945年)中,規定民建“于各省市及海外設立分會”。但隨后并未成立省級分會。到了1952年,在《籌備市分支會辦法》中,只提“在省會及工商業發達的大城市,得籌設分會”。沒有成立省一級組織的規定。
1952年7月通過的《中國民主建國會會章》規定:“某一省區有若干市分會正式成立時,經總會批準,得設立省級聯絡機構,聯絡并推動該省區所屬市分會工作。”
1955年4月通過的《中國民主建國會章程》規定:“在已經建立若干市組織的省,如果工作上確有需要,并且條件成熟的時候,中央常務委員會可以決定設立省工作機構,它的組織規程由中央常務委員會決定。”1956年12月,民建一屆三十三次會議通過《省工作委員會組織通則》,確定“省工作委員會是中央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機構”。因此,省工作委員會嚴格地說,并不是省級地方組織,而是民建中央在地方的派出機構。
直到1979年10月民建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民主建國會章程》,才“將中央常務委員會派出機構性質的省工作委員會改為省委員會一級組織”(見資耀華作的《關于修改章程說明》)。在《章程》中,把省委員會正式列為民建的“地方組織”之一。
浙江省的省級組織
按照上述沿革軌跡,浙江省的省級民建組織建立和發展歷經以下階段:
一、省會城市分會代行省級組織職權時期。1951年6月民建杭州分會成立至1954年12月建立民建浙江省工作委員會,由杭州分會代行省級組織職權。歷時3年半。
二、省工作委員會(民建中央派出機構)時期。1954年12月建立民建浙江省工作委員會,直至1980年7月正式成立民建浙江省工作委員會,歷時25年。其間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民建省工委被迫停止活動,長達11年之久。直到1977年11月民建省工委才恢復活動。
三、正式成立省委員會時期。1980年7月召開民建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會,正式選出第一屆省委員會。至2002年5月召開第六次代表大會,選出第六屆浙江省委會。
分會代行省級職權和省工作委員會
1951年6月,民建杭州分會正式成立。遵照民建總會指示,在民建浙江省級組織建立之前,杭州分會代行省級組織職權。
當時,在浙江省范圍內,除杭州外,只有溫州、寧波兩市籌建民建市級組織。溫州市 1951年11月建立了民建支會籌委會,并于1953年6月正式成立支會。寧波市1953年5月建立民建支會籌委會。杭州分會在代行省級職權時,直接吸收溫州、寧波等市的工商界骨干代表人士入會,部署和幫助溫州、寧波兩市民建地方組織的籌備,作了一些工作。對于民建的工作任務,特別是當時亟待開展的學習《共同綱領》和愛國守法教育,以及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教育和輔導,除了利用省里召開全省性會議(如人代會、協商會)的機會,開一些工商界代表人士會議,作一般性的號召以外,實際上起不了什么作用。
1954年11月,鑒于全省性的聯絡和交流的需要,民建杭州分會召開全省工作會議,成立了民建浙江省工作組。由杭州分會主委唐巽澤擔任組長,胡海秋、曹湘渠、樊作虞、馮梯云為工作組成員。這個工作組也為省工作委員會的建立,作一些準備工作。
1954年12月,民建中央常務委員會第54次會議決定,建立中國民主建國會浙江省工作委員會。由包達三、李作森、唐巽澤負責籌備工作。(包達三,時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民建全國會務推進委員會常委;李作森,時任浙江省工業廳副廳長;唐巽澤,時任浙江省水產廳廳長,民建杭州分會主委。)
1955年4月26日,中國民主建國會浙江省工作委員會正式成立。經民建總會批準,包達三為主任委員,李作森、唐巽澤為副主任委員。唐巽澤兼任秘書長。(1957年包達三逝世,由唐巽澤繼任主任委員。)
這個省工作委員會,從1955年至1980年,歷經兩度調整和擴增。第一次是經過1956年的社會主義改造高潮和1958年的“反右派斗爭”,人員的情況較大變動。1959年4月,省工委第九次會議決定,對省工委進行調整,人員作了增擴。調整后的主委、副主委、秘書長為:主任委員唐巽澤,副主任委員俞佐宸、孫化南(省商業廳副廳長)、樊作虞,秘書長鄭志新。第二次調整是1962年6月,增擴后的主委仍為唐巽澤,副主委除原來的俞佐宸、孫化南、樊作虞外,增加鄭志新、竺培農、馮梯云三人。秘書長鄭志新(兼)、副秘書長孫延年。省工委委員增擴了多位來自各市陸續建立的市級民建組織領導人,并增設了省工作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從4月10日起,民建省工委與省工商聯實行合署辦公。
省工委從1954年建立到1980年,歷時四分之一世紀,主要做了兩件事。一是協助黨和政府,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二是參加了歷次政治運動,幫助會員和工商業者在政治活動中接受考驗和改造。當時強調“千萬不要忘記階級斗爭”,“階級斗爭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各項政治活動“以階級斗爭為綱”,民建會員和原工商業者在每次運動中,都成了階級斗爭的“靶子”。民建會員和民建組織,在政治運動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和沖擊。直到“文化大革命”時期,民建省工委受“造反派”沖擊,被迫停止活動,省工委主委唐巽澤受迫害致死。
民建省委員會
1976年10月,“四人幫”被粉碎,通過揭批“四人幫”反革命罪行,撥亂反正,落實政策,民建各級組織從1977年11月起,陸續恢復活動。1980年7月,民建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會召開,選出中國民主建國會浙江省第一屆委員會。這是浙江省第一個民建省級地方組織。
民建浙江省第一屆委員會的領導成員是:主任委員俞佐宸,副主任委員湯元炳、樊作虞、鄭志新、竺培農、馮梯云、胡海秋,秘書長孫延年。當時,因俞佐宸主委仍擔任寧波市民建、工商聯主委,主要的工作時間和精力放在寧波,日常工作由湯元炳副主委主持。湯元炳雖不擔任民建省委會的主委,但他1979年當選為民建中央常委會副主任委員,又是浙江省工商聯主任委員,在民建、工商聯合署辦公的情況下,由他實際主持民建省委會的工作是合適的和必要的。
民建省委員會成立后,根據會的《章程》,每4年召開一次省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自1980年至今,已換屆6次。最近一次是2002年5月的省第六次代表大會,選出省第六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