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杭州分會籌備委員會
民建杭州分會是浙江省第一個成立的民建組織,發展的會員是浙江省第一批民建會員。
1950年6月2日,民主建國會杭州分會籌備委員會建立。1951年6月3日,民主建國會杭州分會正式成立。當時,民主建國會是民建的全稱,前面未冠“中國”二字。民建中央稱民主建國會總會,各地方設分會,名稱為某某分會,如重慶分會、上海分會、港九分會等,也不標明所屬省或市。民建杭州分會成立時召開了成立大會,即民建杭州市第一次會員大會(當時會員人數不多,不開代表大會)。
民建杭州分會是新中國成立以后民主建國會建立的第一批地方組織之一。民建是1945年12月16日在重慶成立的。當時,除總會以外,只有一個分會---重慶分會(1945年12月20日成立)。以后,陸續成立上海分會(1946年)、港九分會(1947年)、北平分會(1949年1月)和武漢地下小組(1949年2月)。1949年10月7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一個星期,民建總會成立全國會務推進委員會,其重要任務是在全國發展會員,籌組各省、市的地方組織。杭州是浙江省的省會,自然成為首批建會的目標。
全國會務推進委員會的委員,由兩部分人士組成。一是民建總會的理監事及部分有影響的老會員;二是全國各省、市工商界上層人士和與民建有聯系的人士。浙江省的全國會務推進委員會委員有6位。他們是:包達三、范堯峰、蔡邦華、唐巽澤、胡海秋、朱新予(其中前兩位是老會員和總會理監事,后四位是浙江省的代表性人士,當時還未入會)。
籌組各地的民建分會、支會,民建總會有這樣的規定:“各地民建全國推進委員會的委員和一般會員,如擬在當地發展分支會,得以個人資格,聯合工商業界人士,擬定籌備分支會的計劃,連同當地工商業情況的報告,送請總會組織委員會審查,經總會組織委員會同意或修正,正式派定負責籌備人員后,著手進行籌備工作。”按照這個規定,當時已在浙江的4位會務推進委員會委員,向總會報告了籌組杭州分會的意見(6位“推委會”委員中,包達三、范堯峰尚在上海和北京,未參與杭州分會的籌組工作)。
1950年5月10日,民建總會常委會正式決定,委派唐巽澤、朱新予、陳石民、童泉如、曹湘渠5人為杭州分會籌備委員。5月24日,總會組織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推派唐巽澤為杭州分會籌備委員會召集人。6月2日,杭州分會籌備委員會建立。籌備委員會的委員除5月10日委定的5人以外,9月9日,總會組織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又加推蔡邦華、姚順甫、胡海秋、陸魯一4人。總人數為9人。
籌委會成立后,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從籌組分會的工作本身來說,發展會員、分編會員小組、構建分會的領導班子、延聘分會專職干部、選覓辦公用房(會所),事事都是白手起家,從無到有,一步一個腳印地探索前進,踏實完成。與此同時,從分會籌委會建立之日起,就承擔民建地方組織的職責。籌委會的領導人就代表民建參政議政,參與各項社會活動,會內組織全體會員開展政治學習和組織活動。當時主要是學習人民政協通過的《共同綱領》,參加各項政治運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在經濟上,推動工商界會員參加城鄉物資交流,集體繳稅,認購人民勝利折實公債,支援國家大規模經濟建設等。
為了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務,籌委會一開始就本著“全會辦會”的原則,發動全體會員(籌委會成立時會員人數為21人)共同擔任籌備工作。在歷時一年的籌備期間,先后召開過5次會員會議,商議和部署籌組工作和會務活動。
培訓干部
發展會員,籌建民建分會,必先培訓干部(包括會員骨干和工作干部)。民建總會早在1951年3月就制訂《訓練干部辦法》,規定:訓練干部除經常督促干部參加各種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外,可由各地分會抽調現任工作干部,或介紹可能充任工作的會員,參加各大行政區人民革命大學政治研究院或短期干部學習班學習。
據此,民建杭州分會籌委會選派幾批工作干部和會員骨干參加華東人民革命大學和浙江分校學習。他們是:
華東革大政治研究院(1951年9月,在蘇州),參加者:汪祖裕。
華東革大政治研究院(1953年3月,在上海),參加者:程煒、周平英、孫德禧、毛錫勛、樊作虞(溫州)、吳杰(溫州)、秦聯康(寧波)。
華東革大浙江分校(1950年10月,在杭州九里松),參加者:余瑞玉。
華東革大浙江分校(1951年10月,在杭州靈隱寺),參加者:孫延年、吳仲翔、郁錦正、鄭一萍、吳言、方志高、郭懷德、黃楚材、湯漢珍、蔡綏云、鄭泳唐、袁秉璋、宣德簡、馮芝興、羅滿源、陳岳楨、陳鴻滄、宋漢倫、孫伯齡、章曉虹、周榮春、孫繼泰、傅梓林、朱松溪、汪杏生、施浩、陳水亭(寧波)、范志遠(溫州)。當時民建杭州分會代行省級組織職權,負責籌組寧波、溫州兩市支會,并推派兩市會員參加革大學習。
華東革大政治研究院和浙江分校的學習,主要內容為社會發展史、政治經濟學、中共黨史黨章、《共同綱領》,結合個人思想改造,交代個人的政治歷史和社會關系。
這次學習,自愿報名,組織推薦(中共浙江省委統戰部審定)。大家都把能夠參加學習視作光榮的政治待遇。雖學習和生活條件艱苦,思想斗爭激烈,但大家自覺接受考驗和鍛煉,為有幸進入黨所領導的革命隊伍而高興和自豪。
參加“革大”學習的民建分會工作干部和會員骨干,當時都比較年輕。學習培訓后,意氣風發地投入民建的組織和發展工作。不但在當時籌建分會中發揮了重大作用,而且為日后走上會的領導崗位打下了基礎。在省、市民建中擔任正、副主委的就有:孫延年、程煒、汪祖裕、樊作虞、吳杰、吳仲翔、方志高、范志遠等多人。
選覓分會會所
分會籌備工作中,有一件事務性的小事,卻成為籌委們花費力氣最大的事,也是從籌委到會員頗為關注的“焦點”。那就是:選覓分會的辦公用房---當時稱為會所。
籌委會成立之初,會所問題大家并不太在意。因為籌委會領導人多為市工商聯的領導(副主委、委員或部門負責人),專職干部也大多向市工商聯抽調。成立民建分會籌委會,只在市工商聯門口掛塊牌子,民建有沒有專門的辦公室關系不大。民建分會(籌)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在市工商聯內原來就有辦公室,辦的事既是民建的,也是工商聯的。這是民建、工商聯最早的“合署辦公”。但是,隨著民建工作的開展,會務活動頻繁,民建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非常不方便。其次,民建和工商聯由于經費、編制的來源不同,不可能長期人員混合編制,經費混收混支。民建從一開始就明確,干部屬于國家機關編制,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工商聯則無國家編制,經費來源于會員繳納的會費,自收自支。再者,民建只掛一個牌子,內無辦公用房,人員也不分開,會員們覺得好像“依附”于工商聯,甚至令人誤以為民建不過是工商聯的一個工作部門或附屬機構。因此,選覓民建分會的辦公用房(會所),成為當時籌委會的一項重要任務。每次籌委會議和為籌組分會而召開的會員會議,都把新會所問題列為重要議題。
民建既然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解決會所問題本可仰賴政府撥給公房。但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百廢待興,已有公房滿足不了黨政機關需要,民建是新建單位,公房實在無法得到安排。好不容易,征得領導部門同意,允許民建可在社會上尋租合適的民房,以代公家撥給。分會籌委會利用會員多為商界人士的相對“優勢”,發動大家廣覓民宇廣宅,幾乎尋遍杭城的街衢深巷。經過幾個月的奔波,終于覓得原上海飛輪制線廠老板在杭州建的私人別墅。
飛輪制線廠是當時著名產品飛輪牌木紗團(民間稱為木芯“洋線團”)的生產商。該廠老板在杭州的私人別墅位于建國中路橫河橋大河下127號,是一座具有蘇州園林特色的花園別墅,占地較大,風景優美,但建筑物多為亭臺樓閣,船舫水榭,可用作辦公室或會議室的不多。不過在民建初建時期,仍能適用。而且由于環境幽靜,“風景這邊獨好”,深受會員的喜愛。
1950年8月,民建杭州分會(籌)正式與上海飛輪制線廠簽約租用“飛輪別墅”(解放后,飛輪制線廠老板將別墅的產權轉給企業)。8月19日正式遷入新會所,并于次日在新址舉行第三次會員會議。民建會員們以過節般的喜悅心情,迎接這次在新會所的會議。在當天出版的《杭州民建會訊》上,刊載《記第三次會員會議》一文,有這樣的記述:“第三次會員會議的召開,對會員來說是迫不及待的。分會籌委會決定,這次會議在飛輪別墅新會所舉行,喜訊傳到會員那里,人人都非常高興和愉悅。8月20日很快來到了。這一天,會員們一早就來到會所,有的在會場里或涼亭上交談,有的在花園里、石橋邊散步寒暄。很多會員第一次來到新會所,備覺新鮮,會員的心緒上都是輕松和愉快的。”在同一期《會訊》上,還報道杭州市市長江華、副市長吳憲來會參觀,與分會全體籌委在會所聚餐聯歡,并招待四川渝蓉參觀團的民建同志。重慶分會黃墨涵、成都分會陳祖湘等同志在參觀新會所后,稱贊杭州分會的新會所環境之優良,為全國各分會之冠。
早期的民建會員
早在民建杭州分會籌委會建立之前,民建總會會務推進委員會在杭州的委員,受總會委托,開始在浙江發展民建會員。
第一批發展入會15人。他們是:唐巽澤、朱新予、陳石民、童泉如、曹湘渠、孫繼泰、王迪斐、金絳年、求良儒、胡海秋、梁荻云、閔玉如(即閔子)、陸魯一、汪祖裕、徐壽松。這個名單中的前5人,是準備擔任杭州分會籌委會委員的人選,有的還是全國會務推進委員會的委員。此前他們雖尚未入會,但早已在為民建工作,可以說是“準會員”或“超前會員”。這次入會,屬于“補辦入會手續”的性質。后10人,也是準備在籌委會中擔任籌備工作的“種子會員”。這批會員,由民建總會直接批準入會,而且是經總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作出決議的,足見其規格之高。就在這次總會常委會議上,決定委派唐巽澤等5人為民建杭州分會籌備委員會委員,開展分會籌備工作。可以說,第一批會員入會是與分會籌組工作同時開始的。
分會籌委會建立后,繼續開展組織發展工作。發展的程序是:分會籌委會發展,報總會批準。批準的負責部門是總會組織委員會。如1950年7月19日總會組織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蔡邦華、姚順甫、吳言、王德建、張包子俊、鄭崇炎6人入會。10月16日,總會組織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程岫青、周吉士、金才觀3人入會等等。
在籌委會期間,會員人數不斷增加。至1951年6月分會正式成立時,已有會員96人。其中包括1951年3月本省溫州市的樊作虞、楊前坤等在杭州入會的會員(他們入會后,在溫州籌組民建支會)。1951年6月3日召開的民建杭州分會成立大會上,出席的會員87人(會員總數96人,個別因公外出或請假未參加大會)。大會攝有紀念照,是當時全體會員的“全家福”照片,也是杭州分會早期的珍貴紀念品。
民建杭州分會成立
經過一年的籌備,1951年6月3日民主建國會杭州分會舉行成立大會。
這次成立大會,也是民建杭州市第一次會員大會。出席會員87人。大會在飛輪別墅的民建會所舉行。上午8時30分,在軍樂聲中大會隆重開幕。首先,大會主席唐巽澤致開幕詞,說明本會成立的意義和今后任務;繼由籌委會代表曹湘渠報告籌備經過。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包達三、杭州市人民政府市長吳憲、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秘書長吳山民、中共杭州市委統戰部副部長胡成放、杭州市人民政府稅務局局長宋德甫,以及省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代表金仲椿(民革)、姜震中(民盟)、李士豪(農工)、姚順甫(工商聯)分別致詞祝賀。會上通過《民主建國會杭州分會會章》,選出唐巽澤、胡海秋、李文灝、曹湘渠、姚順甫、朱新予、童泉如、吳賢哲、閔玉如、方志高10人為分會委員,組成第一屆委員會,唐巽澤為主任委員,胡海秋、李文灝為副主任委員。會議通過向毛主席致敬電、向中國人民志愿軍致敬電及向民建總會致敬電。
為響應中國人民抗美援朝,總會關于推行《愛國公約》、捐獻飛機大炮、優待烈屬軍屬的號召,大會通過決議,號召工商業者和民建會員貢獻最大力量,積極支援前線,協助政府做好優撫工作。
大會向全體會員頒發民建杭州分會成立紀念章,并于當晚舉行聯歡晚會。
籌建溫州、寧波等支會
大會向民建總會發的致敬電中說:“我們今天隆重興奮地舉行杭州分會成立大會。分會已有96名會員和更多的會友。最近并積極創造條件,準備在溫州、寧波發展會員,建立組織。這顆你們親手播種的種子,今天已經由發芽到成長,而且正在向新的土地撒種新的種子了!”這里所講的是民建杭州分會成立后,代行民建浙江省省級組織的職權。
杭州分會代行省級組織職權后,首要的任務是在本省較大城市發展民建會員,籌建民建地方組織。首選兩個城市:溫州和寧波。溫州市的樊作虞、楊前坤率先于1951年3月由杭州分會籌委會吸收入會,并被授權在溫州市發展會員,籌組民建溫州支會。他們在溫州發展的第一批會員有范志遠、吳杰、王一川等7人。同年5月,成立民建杭州分會溫州小組。11月25日建立民建溫州支會籌備委員會,召集人為樊作虞(當時已有會員36人)。1953年4月30日,民建溫州市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民建溫州市支會第一屆委員會,主任委員樊作虞,副主任委員方恭敏、尚蘭堂。這是溫州市第一個民建地方組織,也是浙江省第一個省轄市級民建支會。
寧波市是第二個啟動發展民建會員和建立民建地方組織的省轄市。1952年9月,民建總會直接發展寧波的俞佐宸入會。同年,民建杭州市分會吸收寧波的馮梯云、周信濤等12人入會。1953年5月28日,民建寧波市支會籌備委員會成立,籌委會主任俞佐宸、副主任景家騮。1955年6月9日,民建寧波市第一次會員大會選出民建寧波市第一屆委員會,直接成立民建寧波市委員會(不再稱“支會”),主任委員俞佐宸,副主任委員陳恩斯、馮梯云。當時民建會員已有38人。
此后,至“文化大革命”前,浙江省各城市成立民建地方組織的有:嘉興(1956年3月15日)、金華(1959年5月20日)、紹興(1959年6月28日)、湖州(1960年4月13日)。另外幾個省轄市,均建會于20世紀80年代以后:衢州(1984年10月12日)、臺州(1996年12月2日)、麗水(1989年3月18日)。舟山市未建立民建組織。